【本報訊】中級法院法官簡靜霞及盛銳敏;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梁小娟、鄭綺雯及陳志榮,以及10名第一審法院法官昨日宣誓就職,行政長官賀一誠、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中級法院院長唐曉峰以及第一審法院院長姚穎珊出席出席主禮,終審法院代院長宋敏莉監誓。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2024年10月14日在第4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發佈第49/2024號及第50/2024號行政命令,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本地編制的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簡靜霞法官及盛銳敏法官出任中級法院法官、初級法院梁小娟法官、鄭綺雯法官及陳志榮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以定期委任方式,任命王樺婷、梁采妮、盧燕鈴、胡婉達、陸嘉朗、鄧俊賢、陳卓琦、林淑貞、黃詠嫻及蕭偉鋒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為期三年,由2024年10月15日起產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