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志‧地理分志》的發佈儀式,於日前在澳門大學舉行。行政長官賀一誠在致辭時指出,他自履職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後,即委託澳門大學統籌協調《澳門志》的編纂工作,並將其正式列入特區政府的第二個五年規劃。《澳門志》於二零二二年進入正式編纂階段,已規劃出版《總述‧大事記》、《地理分志》、《法政分志》、《經濟分志》、《文化分志》、《社會分志》及《人物分志》七部分志,以通志方式,記錄澳門自遠古至澳門特區成立以來的歷史發展與最新現狀,以延續編修地方志的傳統,既為澳門的歷史和發展作客觀記錄,亦承載資政參考、歷史借鑒、鄉土教育、文化傳承、文化交流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作用。而率先出版的《澳門志‧地理分志》,是新中國成立後澳門完成的首部地方志,內容涵蓋澳門的歷史沿革、自然環境、人口變化、城市規劃、交通、公共事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旨在全面展示澳門的發展歷程和現狀。
地方誌,簡稱「方志」。記載某一時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情況的書籍文獻。地方誌是一種特殊的史書,是彙集中國歷史各地區自然、人物、社會、經濟的歷史和現狀的全面、系統、科學的國情資料,為科學史、建築學、民俗學、民族學、經濟學及尋根等領域提供寶貴的資料。其種類,從大的方面劃分,可分為區域志和專志兩大類。所謂省志、府志、州志、市志、縣誌、合志、區志、鄉志、村志等均為區域志;現代編修的專業志、部門志、事物誌、專題志等則為專志。它們都有自己獨特的寫作體例和格式,既是一種記載地方所有事物的百科全書,也是研究地方史的參考資料。
地方誌具有三大功能:存史、資政、教化。這三項傳統功能在中國古代特定的社會背景中形成並沿傳了幾千年。隨著時代的變遷,現代社會的迅猛發展,科技手段的不斷提高,大眾傳媒的日益多元化、資訊化、平民化,使得資訊文化載體日趨多樣化,方志的功能也隨之發生了適應性變化,但地方誌史料迄今依然在延綿不斷的歷史研究和評論領域中得到深化。在現代社會,志書不僅是存史、資政和教育的載體,也是招商引資、科學研究、防災減災,甚至是查詢族人蹤跡,沿傳碟譜文化的重要依據。
新中國成立後,極為重視地方志的編纂工作。一九五九年成立了中央政府機構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辦公室,「文革」時期中斷工作,一九八三年經中央書記處批准恢復活動。省級機構和市級機構全稱為「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誌辦公室」。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國務院頒布《地方誌工作條例》。[二零零八年,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制定了《地方誌書質量規定》。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國務院辦公室發出《關於印發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
《地方誌工作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地方誌工作的領導。地方志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編纂地方志應做到存真求實,確保質量,全面、客觀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地方志編纂的總體工作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並報國家地方志工作指導機構備案。地方志書每二十年左右編修一次。
《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規定,必須堅持依法治志。國家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國地方志工作;省、市、縣級地方誌工作機構依法履行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職責,加強編纂業務工作。
由於澳門實行「一國兩制」,上述中央文件不適用於澳門特區。但從維護中央對澳門特區的全面管治權,及澳門特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角度看,是有必要參考借鑒上述中央文件的精神,指導《澳門志》的編纂工作的。
其實,在《港區國安法》頒布之前,多項工作落後於澳門特區的香港特區,在編纂地方志方面,卻是走在了澳門特區的前頭。在國務院頒布《地方誌工作條例》的翌年,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就舉行了香港地方誌工程的啟動典禮;香港地方誌基金會也於二零零九年六月正式成立,屬註冊非牟利團體。香港地方誌基金會下分設:香港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香港地方誌辦公室及《香港通志》編輯部三部分。
《香港通志》暫定五十五卷,分為地理志、政治軍事志、經濟志、社會志、文化志、人物志、大事記、專記等八個部分,共約二百五十個課題單元。全書共計十冊,約一千萬字。《香港通志》完成後將縮編普及本,以照顧普羅大眾的閱讀興趣;並出版英文普及本向國際社會推介香港。
而在國務院辦公室印發《全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之後,由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牽頭創建的團結香港基金於二零一九年八月成立的「香港地方志中心」,匯集眾多社會賢達和專家學者,承擔編纂首部《香港志》的歷史使命。他們擬在香港回歸三十周年之際,完成涉及十個部類共計四十二冊、約二千五百萬字的《香港志》修編工作。
其第一部成品,是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出版的《香港志:總述大事記》。《總述大事記》是整部《香港志》的開篇,內容分為五個單元,記錄七千年間從自然到社會、歷史到現狀的六千多件大事。
值得注意的是,其第二部成品,是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出版的《香港志:香港參與國家改革開放志》(兩冊)。《香港志:香港參與國家改革開放志》是《香港志》的專題志,是首部從香港角度全面記述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至二零一七年期間,香港作為「參與者」、「見證者」、「貢獻者」及「受惠者」參與國家改革開放的光輝歷程。香港為國家改革開放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的貢獻,同時也受益於內地的高速發展,成功轉型為內地連接世界市場的重要橋樑,建立和鞏固了香港今天作為國際商貿、物流、航運、金融和專業服務中心的地位。
《香港志:香港參與國家改革開放志》分上下兩冊共十九章、兩個附錄、一篇大事記,逾一百萬字,內容以經濟、金融為主,旁及社會及文化範疇,由八十五位專家學者及相關機構覆核稿件及提供寶貴意見,二十二位審稿專家包括學者、政府前官員以及各領域翹楚,嚴格把關,為瞭解和研究香港與內地互動合作,提供準確而全面的參考文獻。
香港的經驗,值得澳門借鑒參考。在編纂《澳門志》的工作中,不但應當在精神上遵循上述中央文件的原則,而且在實務上,也應積極反映澳門居民積極投入內地改革開放及國家發展大局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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