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0/2023號行政法規〈人才發展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教青局局長龔志明、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出席新聞會。張永春昨日表示,為進一步落實特區政府的人才政策,加快人才引進計劃申請的處理流程,落實人才培養工作,特區政府制定本法規。
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一、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人才委」)全體會議議決組成的高端人才計劃專責小組,由臨時性質改為常設性質,以便長期發揮作用。
二、考慮到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負責構思、統籌及執行澳門特區的教育政策,與人才委負責制定和推動落實澳門特區人才培養發展策略存在密切聯繫,建議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人才委秘書處提供人力及財政資源、行政及技術支援。
三、基於人才委沒有本身預算法規,法規修改第19/2023號行政法規《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運作所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承擔。
另外,至於人才引進計劃開始後的申請情況?周昶行昨日表示,當局收到超過一千個申請,約八成申請人來自內地,一成來自香港,一成來自全球。當中464人獲批准,即納入建議引進人才名單中,其中有22名高端人才、111名優秀人才、331名高級專業人才。這464人包括知名企業高管,尤以產業人士及教研人員為主。
國際化程度方面,被納入建議引進人才名單的464人中,47%擁有外國留學或外國工作經驗,顯示國際化程度高。申請人會帶同690名隨行人員來澳,當中390名未滿18歲的子女,196名配偶擁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周昶行表示,新一期人才引進計劃會創設更多有利條件,重點吸引國際化人士包括葡語系國家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