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第二個羈押禁見期開始執行的十一月五日,在「柯案」中不斷「爆料」的《鏡周刊》,再次「爆」出更大的「料」,指稱檢廉不僅確認「小沈1500沈慶京」的數字單位是新台幣,而且更發現柯文哲分別在市長室、京華城動土典禮兩個場合,總共收受沈慶京的賄款一千五百萬元,與USB內的紀錄吻合,認定就是京華城容積率擴增的「後謝」。
柯文哲方面立即做出反擊。一方面,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等人立即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鏡週刊》有關「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的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而且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俟辯護人與柯文哲討論後再行決定。並聲稱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另一方面,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在當日召開「總預算案卡關有解方?民進黨別再自己卡自己」記者會時,有記者關注柯文哲再被媒體爆料,分別在市長室及京華城動土典禮,收賄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現金之事,黨團總召黃國昌回應說,若真如《鏡週刊》所寫,台北地檢署也沒什麼需要偵查了,趕快寫起訴書起訴,他靜候起訴書中看到這麼荒謬的劇情,哪還需要延押?現在就能起訴了。
黃國昌這番「趕快寫起訴書起訴」的說話,符合其一貫的手法及話術,帶有「踢竇」檢調機構的意味。那就是,「睇衰」檢調機構至今仍然未能找到可以對柯文哲「一刀斃命」的證據資料,得以起訴柯文哲,因而才要聲請再對柯文哲延押兩個月。如果檢調機構果真如《鏡周刊》報導那樣,查出柯文哲分別在兩個場合總共收受沈慶京的賄款一千五百萬元的事實,就足以撰寫起訴書起訴。但檢調機構卻仍然「粒聲唔出」,這就反證了這個報導是「流料」。因而就「反話反說」,「將」檢調機構及《鏡周刊》一「軍」。
實際上,這個「爆料」的情況,有點令人匪夷所思。因為一千五百萬元現金,重達二十六公斤,要用多少個載具才能盛放得下,而且還是毫無顧忌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分別在市長室、京華城動土典禮兩個場合交收?想當年,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高鐵遺落三百萬元現金,就已經塞滿一個卡皮箱。對比之下,一千五百萬元就需要五個行李箱才能承載得下,收受賄雙方竟敢公然在市長室和京華城動土典禮兩個場合,尤其是後者的眾目睽睽下交收此巨款?
在此背景下,黃國昌的「趕快寫起訴書」之說,就不但是公開否定及駁斥了《鏡周刊》的「爆料」,而且更是嘲諷檢調機構偵查「柯案」已經遭遇「進退失據」的尷尬境況,根本無法拿得出可以起訴柯文哲的證據材料,即使是勉強地「為起訴而起訴」,在法院審理時,也將難以定罪,屆時檢調機構更是「掉漆」。但是,既然已經「洗濕咗頭」,又不能讓柯文哲「取保侯訊」。
不過,也有人認為,基於《鏡周刊》此前對「柯案」的系列「爆料」,事後都證明基本屬實,因而引發人們對檢調機構違反「偵訊不公開」原則,向外洩露偵查內容的質疑,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還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的身份,排定該常設委員會的「立委」考察台北地檢署,關於「偵查不公開」執行情形,媒體與機關公處所的隔離、相關應訊者的通行路徑與上下囚車等措施。
因此,倘《鏡周刊》今次的「爆料」也是屬實,卻又未有起訴柯文哲,可能是檢調機構「盤馬彎弓箭未發」,還要等待柯文哲的貼身財務「橘子」到案,蒐集到更完整的證據鏈,才正式撰寫起訴書,以求對柯文哲實施「一劍封喉」式的打擊,讓法院能夠定罪柯文哲。
其實,按照台灣地區的《刑法》,倘《鏡周刊》的「爆料」屬實,光是這一千五百萬元,就足以讓柯文哲「洗淨籮柚坐監倉」。律師黃帝穎就指出,柯文哲至少兩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正因為如此,黃國昌的「趕快寫起訴書起訴」,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解讀。那就是,倘若台北地檢署正式起訴柯文哲,民眾黨就將面臨在中央委員中互選代理黨主席的問題。黃國昌雖然在柯文哲邀請其加入民眾黨並提名其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之時,曾經與柯文哲有「不介入黨務」的「城下之盟」,但那是針對平常情勢下。而在民眾黨遇到黨主席被羈押禁見的變故,黃國昌為此而成立中央緊急應變小組並擔任組三名共同召集人之一,但主要對外放話等行為還是由黃國昌執行,儼然成為「地下黨主席」。再加上在民眾黨的十五名中央委員中,柯文哲已經被收押;黃珊珊因為涉及「政治獻金案」而被中評委裁定停權,因而不能執行中央委員的權利;其餘十二名中央委員度不具有黃國昌那樣的能量,而且他還曾擔任過時代力量的黨主席,具有黨務運作經驗。因此,倘是柯文哲被起訴,還有柯文哲「請假三個月」也即將屆滿,民眾黨按照黨章規定,在中央委員中互選代理黨主席,黃國昌就將是「舍我其誰」?!
實際上,黃國昌現在正遇到「政治空窗期」的焦慮。因為按照民眾黨有關「不分區立委」輪換制的內部規定,他的「不分區立委」任期到二零二六年十二月止,只剩下一年兩個月,而在二零二六年十一月進行的「九合一」選舉中,如果無法取得縣市長公職,就將成為「普通黨員」,難以延展政治生命。因此,一方面他有意透過出任代理黨主席來維繫自己的政治舞台,另一方面在無法獲國民黨「禮讓」參選新北市長下,又揚言要參選新竹市長,以承接同黨高虹安不能再參選的空缺。
因此,黃國昌的「要起訴就快起訴」,可能也含有要「挪火為自己煮食」之意也。
兩岸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