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細則性通過《小販管理制度》法案,明年(2025年)3月1日生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小販作為由政府提供資源,市民參與的公共產品,有社會需要,但隨著社會變化,尤其消費方式和市民生活習慣發生改變,各行各業包括小販均遇上困難,當局希望行業有好的持續發展空間,在新法生效後將參照街市經營經驗,再思考小販行業發展。他並坦言小販所面對的挑戰更大,當局已構思方法並計劃嘗試吸引年輕一代加入,同時亦期望社會各界提供意見。
有議員關注有部分相關空置攤位未有公開競投。張永春形容街市和小販是「孖住上」,當局希望一併改變街市和小販的經營環境和習慣,讓各區小販有不同的經營側重點或特徵等,亦有街市的攤位已接近具備條件,在安置原有攤檔後,剩餘區域將可重新裝修和分配,構思街市和小販的經營方式和售貨種類等策略性問題。
法案獲立法會一致通過。立法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發表表決聲明時表示,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小販管理制度》法案,從發牌機制、優化管理等方面規範小販經營業務,他們對於完善制度、優化小販的經營環境表示認同,並期望當局能夠進一步研究、規劃及支持街市和小販業務的共同發展,讓居民有更好和更多樣的購物選擇。
他們認同政府近年為改善街市和小販區經營環境作出不少努力,但小販及街市攤檔面對經營困難、空置檔位增加和人流減少等問題,以及經營類別受規劃佈局和准照限制而難以多元等,當局有必要因應街市位處不同區域及分析客源,鼓勵引入新的購物和服務元素。例如位處旅遊區的營地街市及周邊小販區,除了提供鮮活食品服務居民,亦具條件對其重新規劃並善用,增添文創或美食等產品和服務。長遠而言,當局應針對全澳街市及小販未來發展方向展開研究,促進街市及小販可持續發展,提升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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