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瑜:29醫生獲批申請豁免考試實習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昨日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指,醫療專業委員會已制訂相關準則,讓符合相關學歷及資歷條件的醫療人員可申請豁免考試及實習而取得資格認可證書。至今,醫專員會共接獲38宗豁免申請,有29宗獲批。
  歐陽瑜回應議員高天賜口頭質詢稱,特區政府近年已通過制度建設、人員培養和持續培訓等綜合措施,促進醫療事業和醫療人員的長遠發展,包括按照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進行資格認可考試及啟動15類醫療人員的實習培訓,設立醫學專科學院,強化醫療專科人才隊伍建設,提供不同形式的持續進修發展課程及不定期的講座,以及向公營、私營醫療人員和醫療專業相關範疇的畢業生提供培訓機會,促進澳門醫療系統的發展。
  根據《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規定,醫療人員須取得資格認可和執照,方可從事醫療人員的業務。醫專會依職權辦理十五類醫療人員的資格認可及登記,組織資格認可考試,以及統籌屬資格認可程序組成部分的實習。此實習屬於職前的臨床實踐實習,不同於本澳或外地的臨床醫學學士學位課程期間的實習,其目的和性質截然不同。因此,醫療人員的實習需在本澳醫療機構,實習員需要完成實習計劃中各個專業的實習,並通過階段性評核和最後評核,才能獲得專業資格認可。
  醫療專業委員會已制訂「資格認可考試豁免準則」及「豁免實習全部或部分為同等培訓準則」,符合相關學歷及資歷條件的醫療人員可申請豁免考試及實習而取得資格認可證書。至今,醫療專業委員會共接獲38宗關於醫生專業的豁免申請,已完成審批的申請中,20宗豁免考試及實習的申請有18宗獲批准;14宗豁免實習申請有11宗獲批准。
  議員林宇滔關注早前有外地註冊醫生因持本地居民身分證,即使符合專業資格亦無法聘請來澳,歐陽瑜稱相關問題現時已解決。
  歐陽瑜表示,醫療專業委員會舉辦的3屆醫生實習中,共326人實習,其中324人於公共醫療機構實習。議員宋碧琪質疑只有2人在私人機構實習,是因為私人機構要付實習津貼而欠缺積極性。醫委會秘書長梁佩珊稱,實習津貼由培訓機構支付,而相信未來澳門協和醫院亦具條件成為實習機構,提供實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