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揭牌 澳門檔案事業踏上新臺階

  【本報訊】位於氹仔北安信安馬路及興隆街交界之O4a及O4b地段的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於昨日正式揭牌,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何鈺珊、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公共建設局局長林煒浩及文化局澳門檔案館館長盧鴻偉陪同下主持大樓揭牌典禮。
  梁惠敏局長在致辭時表示,今年是澳門檔案事業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隨著第3/2023號法律《檔案法》於今年3月14日起正式生效,以及政府歷史檔案大樓的正式揭牌,將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檔案事業發展踏上全新臺階。
  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是澳門重要的文化建設項目之一,將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檔案資源的典藏及管理提供充足、適切的空間。大樓總建築面積逾5.5萬平方米,總實用面積超過4萬平方米,分為地上13層、地下1層,設有檔案接收、收集、整理、修復等空間,將更有助於統一保存及保護澳門寶貴的檔案資源。
  梁惠敏稱,剛揭牌的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最大的功能是儲存公共部門送來的檔案,由於塔石廣場亦有檔案館,當局會研究政府歷史檔案大樓會否對外開放,她認為現階段繼續利用塔石廣場的檔案館作公開展覽是更為合適。
  梁惠敏表示,檔案的儲存已數碼化,未來接到新的檔案後,會繼續做相關工作。檔案法今年(2024年)3月14日起生效後,對儲存檔案作出很多規範,政府部門將檔案送交文化局統一處理。局方會繼續開展線上和線下的課程,讓更多部門人員瞭解公共檔案需如何處理及保存,以及依法送到文化局,而一些檔案亦需作永久保存。文化局亦會做好處理檔案的工作,例如若發生災害會將檔案作緊急處理等。
  於昨日,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嘉賓陪同下,參觀設於揭牌儀式現場的「澳門政府歷史檔案大樓介紹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