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公共採購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列席會議。該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會上邀請政府部門清晰適用範圍及標的定義,以及如何落實公開透明原則,介紹新引入的競爭性談判等。
李靜儀昨日在會後表示,今次會議主要審議政府提交的新文本,包括明確法案適用的公共部門範圍、新增跨部門採購「程式一體化」定義等。政府不少採購和工程涉及跨部門協作,新文本清晰規範跨部門採購的權責,舉例若有部門委託公建局開展工程,即公建局為採購實體,需負責跟進所有程式及爭議處理,若法案獲通過,將來用家部門可按實際情況選擇自行承攬採購程式或委託公建局處理。另外,新文本清晰適用範圍,包括法案的規定不直接適用於橫琴深合區管委會。
法案新文本亦建議新增競爭性談判,有委員關注適用情況。李靜儀引述政府解釋,相關機制適用於3個情況,包括公開招標、預先評定資格的限制招標中,沒實體投標或沒合格投標書,又或是 AI智慧科技服務採購,可透過競爭性談判就所需的服務作討論和合同磋商等。政府舉例指,在承投規則最初條件沒有實質修改的情況下可作競爭性談判,即承投規則提及的標的、預先訂定的總金額、判給標準等主要元素沒有實質修改。
李靜儀表示,法案建議設透明及公開原則、公平競爭原則、無私原則、恆定原則共四項原則。政府指公共採購應遵循公開透明原則,但基於公共安全、行政效率等原因,可透過補充法規訂定相關限制。有議員關注過去判給判標出現規避法律程式的情況,政府代表強調法案引入開支的單一性,禁止為規避該法律關於程式類型規定的適用,而將採購項目及開支分拆。政府解釋立法目的是建立一套公平透明廉潔高效的公共採購程式,更加清晰招標資料,希望透過規定達到全面監督公共採購活動,會加強採購人員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