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社諮會委員倡 戶外演區活動恆常申請

  【本報訊】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五次平常會議,有委員議程前發言關注戶外表演區的規劃以及試營運工作安排。
  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施麗君表示,期待政府以更積極態度推動活動落地,以靈活政策調整,確保澳門在「演唱會經濟」佔一席地,讓表演區真正成為帶動社區經濟與文化活力的新引擎。她指出,相較香港啟德體育園每月爆滿盛況,澳門在演唱會經濟發展上明顯落後,並提出五點建議。一是提升審批評估效率,以每月至少舉辦一場萬人規模演出為目標,通過提前公佈演出時間表,持續吸引公眾關注,保持場地熱度;二是強化「演唱會+旅遊」特色,推出集演出門票、住宿、接駁服務於一體的專屬套票,並引入國際 DJ 派對等多元活動,打造差異化競爭力,突出澳門戶外表演區的獨特性;三是建立包含運營、觀眾、業界回饋的三維評估體系,每場演出後全面收集資料,為後續商業運營提供決策依據,最大化試營運數據價值。設立專門團隊負責資料分析,定期發佈試營運報告;四是借鑒新加坡經驗,在非演出時段開放場地舉辦市集、露天電影、室外瑜伽會等活動,提升場地日間利用率,實現資源充分利用;五是試營運結束前開展全面評估,明確「粵港澳大灣區戶外音樂節熱點」等清晰定位,塑造表演區獨特形象,提升吸引力。
  委員阮舒淇關注戶外表演區表演安排及相關配套措施,她建議,設定恆常化招募在場地演出的日程。據以往的資料顯示,戶外表演區試營運的階段起初定在三月及五月,惟因沒有合適的表演而延後到六月。為了本澳演藝事業的長遠發展,本人建議可以利用提前預告,恆常申請的方式,將徵集演出節目的日程提前到半年甚至是一年前,增加演出頻率,同時多加宣傳,吸引業界及表演者使用此場地,令場地可以發揮其最大效益,為澳門帶來文化及旅遊效益。此外,因應戶外表演區場地可容納的人數規模巨大,試營運時需特別注意開場及散場時的交通狀況,並在試營運後作出全面檢討以優化之後的演出活動。為了活動的順利進行,澳門可根據事前評估及活動中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評估,從交通等方面進行實時調整,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於演出結束後加收集觀眾意見,務求多方位完善相關安排,同時推進文化及旅遊發展。
  委員劉雅樂提出了數點關於透過推進戶外表演區規劃以加強對文化演藝和優化用途發展的建議,他建議定期檢視有關項目的效益和市場的意見,以優化項目的經營發展;構建完整文化演藝體系發展,參考知名城市對相關體系發展的規劃,集聚澳門公營和企業的文化演藝發展和資源,以規劃構建一具競爭力和分工的體系,為城市總體競爭力提升作貢獻;關注綠色和無障礙設施等環保社會責任的建設,納入相關指標作為可持續發展檢討工作;並連接一戶通平臺創建便利本地居民購票、互動等功能;串聯周邊設施,打造一旅遊休閒綜合渡假服務體系,以文化演藝功能為核心,聯動離島區和交通網絡,構建一綜合服務體,包括景點、餐飲、住宿、交通、購物等元素,達到旅客延長留澳時間的目標;推行分級化收費策略,實施分級收費標準,優化本地文化演藝靈活營商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