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澳門進行為期六天考察調研的過程中,其中一個「大動作」是乘坐澳門海關新購置的消防救援船R-1出海考察,沿着航線聽取行政長官岑浩輝及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介紹澳門海域、填海區域的情況,以及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和生態島的建設規劃。
印象中,這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李克強前總理頒布國務院令第665號,授權澳門特區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後,首次有中央及部委領導巡察澳門海域。這是代表中央再次明確這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所有權仍然是屬於國家的,澳門特區只是擁有使用權,澳門特區的用海計劃,必須向中央申請,而港澳辦則是審批程序過程中的「第一責任人」。
實際上,國務院令第665號只是授權澳門特區使用這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因而並不像內地沿海的省級行政區域那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規定,凡是填海五十公頃以下的項目用海、圍海一百公頃以下的項目用海、不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七百公頃以下的項目用海,可以擁有由國務院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的權限,而是每一項填海工程,哪怕是只有「雞碎」那麼大的面積,都必須向中央政府申請並獲得批准。因此,這也是澳門特區的《海域使用法》,不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那樣還有「管理」兩字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可以說,夏寶龍此次的「巡察海域」,是中央對澳門特區建設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和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兩個重大項目需要使用填海地,而興建生態島也需要填海,以及澳門特區未來的系列用海規劃,進行現場實地考察調查,蒐集第一手資料,進行研究後向中央相關權限部會進行匯報及提出建議。當然,也是對澳門特區用好及善用海域,進行現場指導。
行政長官岑浩輝在送別結束考察澳門返京的夏寶龍主任後,在會見傳媒時就指出,夏寶龍主任此次考察地點和路線頗具心思,澳門有八十五平方公里的海域,期間其乘船從內港出發遊覽澳門海域,見到了填海區C區已完成填海,旅遊塔下方B區,還看到舊海洋世界的空置地塊等。考察過程中,夏寶龍主任關注施政方針中提及幾個重點項目工程,非常有興趣了解澳門半島與氹仔島之間的綜合文旅項目以及建設綜合性國際旅遊文化地標工程等的規劃和考慮,同時亦了解生態島規劃建設和澳門機場擴建工程等;還乘船前往施政方針中的幾個規劃建設用地進行考察,通過實地考察,有更直觀的感受。
岑浩輝表示,夏寶龍主任非常關注澳門海域利用,提出幾點要求:一、澳門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是國家為支持澳門發展,專門賦予澳門向東、向南拓展的重要空間,要充分認識其戰略價值,一定規劃好和善用國家給予澳門的海域。二、海域規劃發展必須在國家整體南海發展規劃定位上,既要符合澳門長遠規劃及需求,亦不能損害珠江流域海域。夏寶龍並關注在國家規範整個海域管理下,本澳在結合實際環境、需求及未來經濟發展方面是如何考慮。
此外,夏寶龍主任還考察了多幅擬發展用地,包括新城C區、氹仔偉龍馬路地段、原海洋世界地段、原馬場用地等。夏主任聽取了發展新城填海用地的介紹,以及特區政府建設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和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兩個重大項目的未來規劃。陪同考察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表示,夏主任非常關心澳門的整體發展,希望特區政府要做好新城填海土地的規劃,同時期望特區政府通過都市更新等措施提升居民的生活質素。
雖然澳門特區政府如何使用新城C區、氹仔偉龍馬路地段、原海洋世界地段、原馬場用地等地段,是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的事務,但其中的新城填海區C區是屬於中央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批准澳門特區填海造地三百六十一點六五公頃,以興建新城區亦即「新城填海區」的一部分,因而其使用,中央也有權「過問」。至於其他用地,中央也可以從關懷的角度,進行了解及提供意見,尤其是要建設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和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這兩個重大項目的用地情況。
昨日譚偉文司長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指出,原海洋世界土地及賽馬場地段會作為土地儲備,特區政府會配合社會的實際發展,作出適當的規劃利用,可能在夏寶龍主任巡察澳門海域及考察澳門「閒置地段」時,岑浩輝和譚偉文就已經向其作出過匯報,並獲得贊同。
夏寶龍主任在巡察過程中聽取的特區政府建設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和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兩個重大項目的未來規劃,是行政長官岑浩輝在其就任後首份「施政報告」中揭櫫的四大工程規劃中的兩項,前者是具有國際影響力、標誌性、高規格的重大文化設施,在佈局上將包含多項標誌性文化綜合設施,集文化、旅遊與商業等為一體,主要由澳門國博文化館、澳門國際表演藝術中心、國際當代美術館等場館組成,有利於進一步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内涵,推進「一基地」建設,將澳門文化「金名片」擦得更亮。估計,澳門也將會有類似悉尼歌劇院等地標性的文化建築物建立。
「計劃趕不上變化」。這些宏偉規劃,是過去未曾提過的,而且也未有列進《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因此,就要「與時俱進」地研究如何調適規劃與法律之間關係的問題,根據特區政府的規劃由立法會通過適度修訂《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的提案。當然,可以理解為特區政府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的總體規定及分區規劃安排,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自行確定。但為尊重立法會,適宜知會立法會。
夏寶龍主任在考察立法會並與立法會議員座談時提出,要進一步優化行政與立法的關係,行政與立法之間要相互尊重、互相支持,發揮行政主導體制的制度優勢。並指出《澳門基本法》所確立的行政與立法關係,不是西方三權分立下的行政與立法關係。
因此,立法會在遇到此類問題時,也宜以「行政與立法之間要相互尊重、互相支持」,尤其是「發揮行政主導體制的制度優勢」為圭臬,主動協助行政當局處理好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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