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玖勝
澳門作為一個人口密集、道路資源有限的城市,交通管理始終是社會治理的重要課題。隨著《道路交通法》修訂法案進入細則性審議階段,備受關注的「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成為焦點。這一制度從舊文本的「扣分制」轉向更為靈活和動態的「記分制」,不僅回應了過去爭議,更體現了政府結合國際經驗與本土實際的治理智慧。從立法初衷到具體設計,新記分制既強化了對高風險違法行為的威懾力,也兼顧了駕駛者的合理權益,堪稱澳門邁向精準交通治理的關鍵一步。
澳門,這座僅32.9平方公里的微型城市,承載著超過68萬常住人口和年均近4000萬人次的遊客流量。在博彩旅遊業支撐經濟的同時,澳門長期面臨「城市小、車輛多、道路窄」的交通困局。根據統計暨普查局最新數據,澳門機動車輛總數逾二十五萬部,車輛密度達到世界前列。
隨著本澳城巿發展,人口預計將持續增長,預測至2030年,本澳居民出行量將增至243萬人次/日,增長約17%。另一方面,跨境交通出行量約增至58萬人次/日,增長約11%,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和城市口岸交通等均面臨挑戰。交通事務局在《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21‐2030)》諮詢文本前言中指出,2020年本澳共有24.4萬機動車輛,比10年前增加了4.8萬輛,年均增長2.2%。同時,澳門機動車輛使用量亦持續增長,道路高峰小時流量年均增長約3.6%。然而,道路總長度過去10年僅增加29.3公里,年均增長率為0.9%;而預計未來10年可新增道路總長度僅約22公里,年均增長率將維持低於1%的水準,特別指出:道路建設速度趕不上機動車增長和出行需求增長速度,特別是在建成區內的交通建設難度大,交通設施增長困難,導致道路交通壓力持續增加,主幹道高峰時段基本處於飽和狀態,部份道路擠塞問題仍較為突出。並指,全澳交通日均出行總量預計將由2019年259萬人次增至2030年約302萬人次。
面對這樣的情況,當局若不采取措施治理,澳門無疑將成為真正的「堵城」。而繁忙的街道和擁擠的公共交通又使得交通事故的風險增大。根據治安警最新的交通資料數據,去年全年共15,510宗的交通意外,較前年(2023年)增加近2,000宗,增幅達14%。當中,去年共5人死於交通意外。此外,檢控人行橫道不讓先同比增加逾三成,檢控行人違法過馬路則同比大增五成八。檢控人行橫道不讓先有541宗,同比增加逾三成;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有近2,000宗,較前年增約3%。可見,改善交通安全和交通環境問題將變得更加迫切。
澳門的交通痛點顯而易見:狹窄的街道、密集的車流、頻繁的旅遊人流,以及職業司機與私家車主的並存,使得任何交通違法行為都可能引發連鎖反應。舊有的《道路交通法》實施已逾十七年,部分條款難以適應當前環境。為加強阻嚇經常發生交通違規的駕駛者,回應社會對提升道路安全的訴求,二○二三年十二月,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文本,建議引入「扣分制」,是原法案的重中之重。法案提出,每名司機在交通事務局的個人檔案內均獲賦予初始12分,累計扣減超過6分停牌3個月;扣滿12分則停牌6個月,6個月停牌期屆滿後可重獲賦予12分。被停牌的司機須自費修讀駕駛進修課程和通過駕駛理論測驗,否則不具備駕駛資格。司機被扣減5分後,可自費參加駕駛進修課程和有關理論測驗,合格可獲加3分,但2年內限1次。另外,袒護司機免受處罰或扣分,相關人士可處最高1年徒刑或120日罰金,相關司機亦受相同刑罰。法案去年四月獲立法會一般性審議,但法案爭議大,小組審議放緩。如「扣分制」僅針對特定交通信號違規,而超速、逆駛等高風險行為未被納入,規管範圍狹窄,阻嚇力和公平性受質疑。根據警方數據,過去三年內扣分制涵蓋的17項交通信號中,僅5項有處罰記錄,且最高年罰僅60餘宗。這種「軟著陸」顯然無法對駕駛者形成有效約束。一般性審議時,有議員擔憂沒有「清零」的扣分制,會矯枉過正;亦有議員質疑存在「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不少議員都呼籲政府要清晰「扣分制」的立法原意和必要性,勿「為扣而扣」。
而在充分聽取立法會及社會意見後,至近日特區政府終於提出了新工作文本,有重大改動,建議把「扣分制」改為「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重點是記分項目有大幅改變。新記分制的核心在於擴大監管範圍,將醉駕、藥駕、嚴重超速、衝紅燈等行為納入分級記分體系,並根據情節輕重設置不同分值。例如,醉駕或藥駕將記五分;酒後駕駛按血液酒精濃度○點五至低於○點八,以及○點八至低於一點二,分別記二至三分;輕微違反行為中,例如嚴重超速、衝紅燈、逆駛、違規倒車等,亦會按其違反的情況記二至三分;行政違法行為,包括不聽從執法人員的指令、作出明顯危險駕駛操作的行為(如特技駕駛),重型車在有交通信號標明禁止超車的橋樑、引橋或隧道範圍內超車,都記一分。這種分級設計,既體現了對嚴重違法行為的「零容忍」,又避免了「一刀切」的僵化執法,更符合澳門道路安全的實際需求。
此外,澳門作為旅遊城市,外地駕駛者眾多,新制明確規定外地駕駛者同樣適用記分制,若累計18分將被宣告駕駛文件在澳失效。這一措施填補了過去的監管漏洞,有助於統一標準,維護本地交通秩序。
記分制的成敗,關鍵在於能否在執法威懾與駕駛者權益間取得平衡。扣分制因缺乏「清零機制」被社會質疑,駕駛者一旦被扣分,可能面臨長期累積的停牌風險,尤其是職業司機群體對此憂心忡忡。新記分制引入的「分值記錄自動消滅」機制,正是對這一問題的直接回應。根據新制,每一記分自產生之日起兩年後自動消滅,且各記分獨立計算。例如,2024年1月被記5分,2026年1月該5分即清零,而其他記分若未滿兩年仍保留。這一動態清零機制,既避免了分數無限累積對職業司機的過度衝擊,也促使駕駛者主動改善行為——只要兩年內不再違法,分數即可逐步歸零。這種設計借鑒了香港等地的經驗,既體現了制度的嚴肅性,又賦予駕駛者「改過自新」的空間。
與此同時,新制引入的「駕駛進修課程」扣減分數機制,進一步強化了教育導向。記分6分以內無需進修,6至12分可自願修讀課程扣3分,13至17分則強制修讀並扣2分。課程設計靈活,允許線上學習,時長僅8小時,兼顧了不同群體的時間需求。政府強調,修讀課程並非「無限刷分」,兩年內僅可扣減一次,防止制度被濫用。這一系列配套措施,將處罰與教育結合,既提升駕駛者安全意識,又避免單純依賴懲罰的治理困境。
記分制的另一亮點在於其本土化設計。法案起草過程中,政府廣泛參考內地、香港及葡萄牙的經驗,但並非簡單照搬。例如,內地實行「12分周期制」,而澳門選擇「兩年動態清零」;香港允許自願暫停執照換取減分,澳門則側重於課程教育。這種差異化調整,正是基於澳門道路狹窄、職業司機比例高、外地駕駛者頻繁的實際情況。
針對社會爭議,政府亦展現了靈活性。扣分制曾因「不聽從執法人員指令」記1分引發質疑,議員擔憂執法標準模糊可能加劇警民矛盾。新記分制雖保留該條款,但明確規定違泊和使用手機不納入記分範圍,轉而通過罰款等其他方式處理。這一調整既回應了公眾對執法透明度的訴求,也避免了記分制淪為「萬能工具箱」。
有交諮委就表示,新設計和未來應用上更接近制度設置的原意和目的。按初步介紹的新記分制,與鄰近地區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類似,針對駕駛者不同種類和嚴重程度的違法行為記分,各項違法行為的分數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累計,並在達到特定分數後須報讀駕駛進修課程。認為相關機制的實施,將有助提升駕駛者的安全駕駛意識,相信對於改善本澳道路交通的整體安全性方面,有較明顯的改善作用,亦能使法律的阻嚇力度跟上社會發展。《道路交通法》修改的目的在於全面檢討和完善法律制度,使相關規範配合本澳實際環境及交通狀況,特別是加強打擊影響交通安全或阻嚇交通違法行為的力度。相關原則應與記分制相配合。至於有意見指記分設定可能與社會期望有所落差,其強調,《道路交通法》對違法行為除了會記分外,亦有直接的處罰措施,所以不能單看記分制的分值。但認為記分分值可因應嚴重程度而有針對性調整。並建議持續吸納社會意見,並制訂檢討期,適時優化記分分值及項目。
此外,法案對職業司機群體的影響被重點考量。建議新制實施後需加強對職業司機的宣導,並在未來檢討中納入緩衝條款建議。例如,參考香港允許暫停執照換取減分,或設立行業替代駕駛員機制,以緩解停牌對行業的衝擊。
誠然,儘管新記分制在制度框架上趨於成熟,但細節落實仍需進一步完善。例如,分數的獨立追蹤可能增加行政成本,如何通過「一戶通」等數字化工具實現高效管理?駕駛者對記分有異議時,申訴機制是否便捷透明?這些操作性問題將直接影響公眾對制度的信任度。
此外,社會宣導至關重要。許多駕駛者對「兩年動態清零」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誤以為分數會一次性歸零。政府需通過多渠道宣傳,釐清機制邏輯,並提供實時查詢服務,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引發爭議。交通事務局若能聯合駕校、行業協會開展專題講座,將有助於提升職業司機群體的配合度。
從更長遠看,記分制的成功離不開持續的社會反饋與動態調整。法案文本建議設立檢討期,未來可根據實際執法數據和公眾意見,優化記分分值和項目。例如,若某類違法行為記分過高引發反彈,或某類高發違規未被納入,均可通過修法靈活應對。
澳門《道路交通法》引入記分制,既是對舊有法律短板的彌補,也是城市治理精細化的必然選擇。從「扣分」到「記分」,一字之變背後,是立法理念從「懲罰為主」向「教育與威懾並重」的轉型。這一制度既汲取了國際經驗的精髓,又紮根本土實際,通過分級記分、動態清零、進修課程等設計,在提升道路安全與保障駕駛者權益間找到了平衡點。
當然,任何制度的落地都需要時間檢驗。政府需以開放姿態持續聽取民意,完善細節,並通過廣泛宣導凝聚社會共識。唯有如此,記分制才能真正成為澳門交通治理的「安全閥」,為這座小而美的城市鋪就更有序、更安全的未來之路。
百家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