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天探討優化現金分享,邀請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陳寶雲、公積金綜合事務處處長何凱生、財政局副局長鍾聖心、教青局副局長阮佩賢、社工局副局長鄧玉華出席與聽眾交流。
本年度(2025年)現金分享增設去年在澳至少183天規定。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陳寶雲表示,提出聲請發放款項可至2028年底,居民毋須心急辦理,建議先查清楚需要的要件;居民不獲批現金分享可上訴。政府多個部門定會通力合作,確保計劃運作暢順。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阮佩賢稱,當局過往亦有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的工作,協助社保基金有關資料比對及核實工作,今年會繼續協助相關前期資料核實工作。
社會工作局副局長鄧玉華稱,經由社工局發放的現金分享人士類別為敬老金、殘疾津貼受益人,領取一般援助金受益人及其家團成員3類人士,因應今次現金分享法規修訂,3類人士在發放安排上均有不同情況。其中,殘疾津貼受益人屬豁免對象,可繼續按時收取;一般援助金受益人及其家團由於已受援助金的居澳條件規定,絕大部分人可繼續按時收取;而敬老金受益人若符合新法規亦可繼續按時收取。由於敬老金與養老金名單有較大重複,社工局會與社會保障基金做好協調處理工作。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陳寶雲表示,前日(29日)有20多萬人經一戶通查詢現金分享是否合符發放資格,查詢熱線亦收到530多通電話,已即時調配人手解答問題。因應近日出現較多釣魚短訊詐騙,她再次提醒市民,政府不會發出有連結的短訊。
有聽眾關注特別情況聲請人士何時能收到現金分享款項,陳寶雲稱,央積金涉及年滿65歲或以上在內地常居、公務等原因的審批,都有納入25個工作天審批的服務承諾,因應現金分享申請數量會增加,社保基金會盡快開展審批工作,社文司轄下部門亦會協助。財政局副局長鍾聖心稱,當局將於收到社保通知批准聲請後1個月內派發款項。
有聽眾關注即日往來接送子女上學是否計入在澳天數,陳寶雲重申,當日曾踏入澳門即計算為留澳。
有聽眾關注今年(2025年)出生的嬰兒能否取得現金分享,陳寶雲解釋,今次現金分享以2024年在澳時間計算,因此不符合條件。
至於如何證明在外工作是為負擔居於澳門的家庭成員主要生活費,陳寶雲稱,供養對象一般為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血親,如果隔代供養,需提供詳細說明,而兄弟姐妹屬旁親不被納入供養對象,若為繼父母等沒法取得關係證明則不符資格。
有居住內地聽眾表示,居委會發出居住證明是根據居住證生效日期或租賃證明,但內地居住的人士未必有居住證。陳寶雲稱,居住證並非強制性文件,按經驗,居住證明可經市委會或居委會發出。
有在外地工作的聽眾指出,聲請文件包括由當地政府發出和蓋章的企業營運證明、稅單等,擔心僱主因「怕麻煩」不願申請。陳寶雲稱,相關證明需要充足,工作證明是必須文件,僱主有責任提供證明,期望僱主配合。
有聽眾反映在北京實習導致不符天數,陳寶雲稱事主畢業後留在當地做實習,可被視為課程一部份,相關天數可被計算。
有聽眾反映親戚未滿65歲,因覺得澳門居住壓力大移居內地,查詢能否基於人道原因豁免。社保基金公積金綜合事務處處長何凱生稱,經初步分析未必符合人道和適當說明理由的情況,除非是要接受治療或涉及生命的理由。至於若為治療原因,何凱生稱,需提供醫院發出證明必須在內地治療。
教青局副局長阮佩賢稱,已透過聯繫平台向外地就讀的澳門學生發放現金分享圖文包及相關資料。
社工局副局長鄧玉華稱,政府已和多個民間機構合作,擴大諮詢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