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澳門處置惰性拆建物料的迫切需求,國家生態環境部日前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了《關於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工作的合作安排》,藉此建立長效機制,將澳門特區符合國家規定的惰性拆建物料在輕軌東線建造工程中產生、符合國家規定的惰性拆建物料(包括盾構土和軟基土),運往內地海域處置。
這項「安排」協議是澳門跨區處理惰性拆建物料的首個成功案例,有助紓緩澳門建築廢料堆填區的處理。在此之前的二零一五年三月,崔世安在其第二個行政長官任期伊始的首份「施政方針」中提出,計劃與廣東省政府簽訂協議,將惰性建築廢料運往廣東進行「再利用」,並會在本澳配置建築廢料篩選設施,揀選物料作填海之用。為此,崔世安還曾到過計劃中的內地「再利用」堆填地選址考察過,據說當地的地方政府也表歡迎及支持。但可能是中央政府出於環保等方面的考慮,而致此計劃一直沒有下文。經歷了三位行政長官的澳門特區政府,也未有再次提出該計劃。
然而,澳門特區與全國各地一樣,都是「基建狂魔」,每年都有數百萬噸的建築廢料,主要包括惰性拆建物料、海泥、混雜建築廢料以及爐渣等產生。而澳門唯一的建築廢料堆填區由二零零六年開始使用,自二零一三年起已趨近飽和,只能將接收的建築廢料堆高處理,故多年來已一直處於高危狀態,壓力十分沉重巨大。壓力十分沉重。為減輕建築廢料堆填區的處理壓力,特區政府於二零二一年推出《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行政法規,推動建築行業使用金屬模板和裝配式建築,以及研究再造骨料的使用等,從源頭減少建築廢料的產生,並對建築廢料堆填區實施系列臨時緩解措施,包括完成地質改良工程和擴容工程,利用經過篩選的惰性拆建物料應用到不同工程項目中等。特區政府亦曾就《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進行公開諮詢,建議在路環黑沙對出海域定為廢棄物處置用海區,利用符合條件的建築廢料填海建設成生態島,作為解決建築廢料處置問題的長遠規劃,爭取盡快將相關報告呈交中央審批。
而就在舊的矛盾尚未獲得解決之際,新的矛盾又將產生。就是澳門特區正在推進輕軌東線建造工程,並採用盾構機開挖海面以下或地底約二十至四十多米深的土層,以建造輕軌行車隧道。該工程所產生的廢土,數量巨大,甚至可能會與目前日常的建築廢料「等量齊觀」,因而對已經飽和的建築廢料堆填區構成了更為沉重的負擔壓力。倘未能及時得到解決,輕軌東線建造工程開挖的盾構土將面臨無地處置的困境,將對推進澳門重大民生基建工程造成嚴重影響。
在此關鍵時刻,中央政府再次向澳門特區出手相助。國家生態環境部日前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了《關於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工作的合作安排》,同意將澳門特區符合國家規定的惰性拆建物料在輕軌東線建造工程中產生、符合國家規定的惰性拆建物料(包括盾構土和軟基土),運往內地海域處置。這就徹底解決了輕軌東線建造工程中,運用盾構機開展工程而產生的廢土的處置的問題,使得輕軌東線建造工程可以順利進行。
這項首個澳門跨區處理惰性拆建物成功案例的「安排」,給輕軌東線建造工程送上了「及時雨」,澳門居民尤其是輕軌東線建造工程的建設者們衷心感激中央政府尤其是國家生態環境部的關愛和支持,並希望能夠用盡用好及善用這項長效機制。
正因為這項「安排」是長效機制,也引起了環保團體及人士的憧憬及興趣,認為可以替代「生態島」,亦即是無需再推動興建「生態島」的計劃了。
實際上,「生態島」計劃甫一提出,就受到了環保團體及人士的批評及抵制。他們指出,「生態島」其實是破壞生態,既破壞澳門景觀和親海環境,因為「生態島」填海選址所在的澳門南部海域,是本地為數不多仍保持自然海岸景觀、唯一本地人和旅客親海的地方,填海不但會對天然景觀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對居民生活和旅遊造成打擊,而且也破壞珠江口的白海豚棲息地環境,並導致市民失去一個難得學習海洋生態的自然場所。
因此,有環保團體及人士認為,既然有了《關於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工作的合作安排》,澳門的建築廢料可以運到內地,而不再局限於澳門陸地或水域內處置,打開了澳門建築廢料出路的大門,因此在澳門水域的白海豚棲息地堆填「生態島」已沒必要,政府應以「環境優先」及「預防原則」,加以保護澳門水域及國家一級受保護珍稀野生動物中華白海豚的棲息地。
環保團體及人士的憧憬心情可以理解。不過,如果細心琢磨《關於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工作的合作安排》的文字表述,可能該「安排」並不能適用於「生態島」計劃預定的建築廢料。實際上,「安排」協議所處理的,是指澳門符合國家規定的惰性拆建物料(包括盾構土和軟基土),而非所有建築廢料。
按照「安排」協議的文字表述,輕軌東線建造工程使用盾構機施工產生的盾構土,或使用其他機械施工產生的軟基土,是源自地層深處,且成份相對單一,亦即是單純的「半固態」甚至是「流質」泥土,可以將之在處置海域傾倒,使之與海底的泥土「融和」。也就是說,並非是以「填海」方式處置,而是以傾倒在海底的方式處置,因而不會形成「人工島」。而且更重要的是,有一句「符合國家規定的惰性拆建物料」的限制詞。
而按照「生態島」的計劃,是以固態的建築廢料,包括垃圾焚化後的爐渣、固化飛灰物及混雜建築餘料,來進行「填海工程」,以堆填成「生態島」。既然如此,所廢棄的建築廢料就肯定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不能與海底的泥土相「融合」。實際上,「生態島」就是「填海」工程,與處置輕軌東線建造工程所產生的盾構土和軟基土,並非是同一回事。
至於「長效機制」之說,可能並不限於輕軌東線建造工程,還可運用於今後其他的各項工程,但前提必須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廢土,而不是所有的建築廢料。
當然,環保團體和人士對「生態島」破壞生態的憂慮,特區政府也應當給予高度的尊重及重視。在中央批准澳門國際機場的擴建工程計劃後,其中的填海工程,及新城填海區E區的填海工程,可以使用經過篩選的建築廢料。這可適當減輕對建築廢料堆填區的負擔。
至於「生態島」的構想,也適宜「執生」,改在對海岸景觀及海豚生態影響較輕的海域,如新城填海區A區的東部,及港珠澳人工島南部、澳門國際機場跑道東面的海域進行。而且從長遠來說,在該處的〢生態島」,可以成為未來進一步開展填海造地工程計劃的「根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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