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以緊急程式一般性及細則性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決議案。
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昨日在引介時表示,考慮到疫情情況,建議經立法會主席許可,全體大會和委員會可透過遠程方式召集會議;同時參考各地議會慣常做法,建議在會議舉行期間,禁止穿著或使用含攻擊性、政治挑釁性內容的衣物或物件。
何潤生表示,考慮到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所出現的情況,建議經立法會主席許可,全體大會和委員會可例外地透過遠程方式召集會議,所需電子設備由立法會提供;建議規定執行委員會組織議員開展培訓和交流活動,以加強履職培訓;落實《電子政務》的規定,建議立法會會議的召集可透過電子方式作出,並按規定提前在立法會網頁公佈,同時允許委員會召開僅討論工作安排的內部會議,並僅通知委員會成員。
議事規則亦新增條文規定,議員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委員會閉門會議內容,但委員會主席和秘書除外。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強調,原則上委員會會議不公開,會議內容理應保密,原則上無改變,現時行之有效做法是安排主席和秘書透過會後記者會發布相關資訊,而法案意見書亦會顯示會議詳細記錄,章委會將於議事規則最後編制工作中優化有關內容。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稱,閉門會議是希望各議員和官員能暢所欲言,發表觀點和意見,避免部分未成熟的內容引起社會爭議,以及社會可能針對部分議員的言論,所以希望議員保密,強調不妨礙議員發表自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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