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採購法細則性通過 明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公共採購法》法案,法案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表示,今次法案修訂不僅吸收了先前法令中的內容,還在此基礎上,加入了過去幾十年公共行政及公共採購領域需要更新、適應時代發展的內容。強調此次工作是對公共採購制度的完善,並非只是簡單地將幾項內容相加,新法案包含了許多更新的內容,是適應社會發展所必需的內容。
  多位議員發言認同公共採購法遵循公開透明等重要原則,要求採購機構公開採購程式相關資訊,並關注關注例外情況的標準。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表示,在公共採購的資訊透明上,公開是的原則,不公開是例外情況。根據特區政府實施各項指引積累的經驗,經綜合平衡考慮,確定了幾類不公開的情況,包括:第一、法律禁止公佈的資料;第二、採購估價等於或低於一定金額的項目;第三,公共部門之間供應的財貨和服務;第四,具有法定專營權的公共服務的成批實體在專營權範圍內供應的財貨和服務;第五,涉及商業秘密,公佈後會影響市場競爭和定價的情況。這些會在相關行政法規中作出規定。
  對於公共採購資訊設定公佈金額標準的問題,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表示,在資訊公佈的考量中,行政效率是一個因素,如每個部門的採購項目,從開始採購、預留資金、錄入供應商資料到聯絡供應商等,都需要錄入資料,從行政效率上考慮,如果金額太細,部門日常採購工作量大,每項都公佈會有壓力;在過去實踐的幾年間,在財政範疇設定了一定金額標準,達到該標準才在網頁公佈,部門操作順暢且配合。未來制定統一金額時,會考慮部門日常運作和採購金額,同時確保公佈社會關注的部門採購情況。
  有議員指收到不少反映,公共採購中的一些特定要求,質疑可能存在「度身訂造」的情況。戴建業表示,公共部門採購中確實有特定要求,且準則具有客觀性,判斷採購要求是否合理,要看其是否符合常理、是否是必要的,而非吹毛求疵,若懷疑採購要求有異常,偏向某一供應商的情況,政府有機制發現,並加以留意和跟進。
  對於公共採購的評審標準,戴建業表示,過去公共採購的評審標準有一套參考準則,經過幾十年經驗積累形成的,綜合考慮價格、成本、品質、技術優點、環保、技術支援、交付期、保養等因素,強調有關標準是客觀制定的,最終由採購部門和實體確認;負責採購的人員會吸納社會對公共行政和採購效率的意見,客觀選擇合適的供應商,最終要視乎供應商能否提供符合公眾需求品質的服務,強調公共採購是為社會提供服務的過程,最終體現在服務品質上。
  有議員關注第74/99/M號法令即公共工程承攬合同之法律制度的修訂時間表,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表示,對於有關法令的檢視工作安排,政府有時間表,並分兩步實施,首先做好《公共採購法》的立法工作,通過此次法案對過去幾十年需要優化的地方進行完善;之後相關公共部門會對第74/99/M號法令進行檢視,這是進一步落實政府採購優化工作的一部分。
  細則審議期間,多位議員關注到法案的適用範圍;有議員指,法案未包含本澳十六間公共資本企業,關注如何規範公共資本企業的採購行為。有議員關注適用範圍的一些例外情況,希望金融管理相關部門創造條件,讓本地金融機構有機會參與外匯交易等金融交易服務。
  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回應表示,此次《公共採購法》的適用範圍主要是規範政府的公共部門;至於公共資本企業已有相關的公監局及對應的法例法規進行管理。他希望社會理解,公共資本企業是按照市場運作機制操作,與公共部門屬於兩套不同的運作模式,但不排除公共資本企業可以參照《公共採購法》中關於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處理日常業務。
  至於適用範圍的一些例外情況,如金融方面投資,本澳在儲備投資方面向本地機構開放,在管理機構的參與上,政府秉持開放態度,但會按照市場運作原則擇優選擇,這並沒有排除本地金融界的參與。
  有議員關注澳門企業能否參與橫琴的工程項目,戴建業表示,橫琴目前適用內地的法律制度,澳門企業能否參與取決於內地對澳門的開放程度,包括相關協議等,這關係到工程界進入內地市場的機會,若將來有機會,當局會在這方面進一步推進,讓澳門企業能夠參與到橫琴的建設工作中。
  有議員關注協和醫院人員的聘用問題,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表示,協和醫院是一個公共部門,屬於特區政府部門的組成部分,協和醫院今後涉及《採購法》所規範的內容,都會適用本法律,包括相關資訊的公開等。至於協和醫院人員方面,屬於醫院內部的人員管理制度,與《採購法》並無關聯。
  公共建設局副局長沈榮臻表示,第74/99/M號法令是用於規範工程承攬及執行的法令,其中有許多專業性內容,在過去二十多年的實踐中仍然適用,將來會結合《公共採購法》實施後的經驗對其進行全面檢討。
  多位議員關注第63/85號法令與現行法案的關係,政府代表、法律顧問曹錦俊表示,第63/85號法令是此次法案修改的主要依據之一。在過去四十多年的實踐中,法案增加了諸多原則性規定,如公平原則、公開原則、無私原則等,因此在第63/85號法令的基礎上,增加了當前需要優化的規定,在修訂和編制本法律時,參考了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規定,增加了關於保密、回避方面的內容,包括若在三年內與投標者有過關聯就需要進行回避。
  至於第63/85號法令的內容及處理方法等,他表示,已體現在法案中,包括相關的救濟措施,法案對第63/85號法令的內容進行了充實;至於其他一些實際操作方面的內容,會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在行政法規中作出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