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藥物監督管理局表示,繼首批共296種藥物於2024年4月獲列入合作區指定醫療機構可使用的澳門藥物目錄(白名單)後,藥物監督管理局於本年8月8日接獲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第二批共249種澳門藥物也獲批准列入白名單中,即此等藥物可以在新街坊衛生站提供澳門居民使用。
藥監局稱,本次獲批的第二批藥物清單是由衛生局提出申請,共包含249種藥物。第二批藥物在延續保障基本常見病用藥的基礎上豐富了藥物種類,包括用於治療心血管疾病、代謝疾病、呼吸道疾病及感染症的藥物。在第二批藥物清單獲批准後,目前共有545種澳門藥物具條件供合作區指定醫療機構(包括新街坊衛生站)使用,更好滿足合作區澳門居民更廣泛的用藥需求。
藥監局表示,會持續與內地相關部門合作,推動在合作區實施便民藥物政策,以更好地滿足在合作區居住的澳門居民用藥需求。
本澳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