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清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在澳門的各種流毒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審理,目前正在進入結案陳詞程序。
  黎智英一手創辦和控制的《蘋果日報》禍港二十六年,不但靠販賣「色腥膻」起家、以製造假新聞出名,毫無媒體操守、幹盡各種壞事。多年來,該報及其他黎智英所持有的媒體被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依法作出一百多項判罰,香港社會斥之為「毒蘋果」,而且更是「反中亂港」、違法「攬炒」的煽惑平台,長期扮演外部勢力的代理人和香港「攬炒派共主」的角色。黎智英利用其旗下媒體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黎智英長期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援,並直接策劃、組織、指揮一系列非法活動,特別是在「修例風波」期間鼓吹和參與「港獨」「黑暴」「攬炒」,甘當「洋主子」的爪牙,公然乞求外國製裁中國、制裁香港,甚至公開宣稱「為美國而戰」。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仍繼續指揮《蘋果日報》發表煽動文章,招徠外部干預,破壞特區憲制秩序和香港繁榮穩定、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的罪魁禍首,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是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漢奸國賊。
  黎智英也曾意圖將其「黑手」直接伸進澳門特區,作為西方某些機構或基金會在澳門的代理人。實際上,在澳門回歸後不久,當香港一些媒體要在澳門搞「澳門版」,或加強澳門報導之際,黎智英也計劃挾著在台灣成功創辦《蘋果日報》的經驗,跑來澳門創辦《蘋果日報》的「澳門版」或《澳門蘋果日報》。當時黎智英不但是已經在澳門搭建了基本班子,也已設立了籌備辦公室,並透過代理人向政府新聞局諮詢刊物登記手續,及物色印刷廠。後來,因為沒有任何一家印刷廠願意為其印刷報紙,而政府新聞局也未正面回應其進行刊物注冊的諮詢,因而才胎死腹中。
  這是澳門特區之幸。否則,倘當時黎智英創辦《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澳門版」的圖謀得逞,某些西方機構或基金會透過黎智英中介轉發的「民主基會」捐款的對象,就也包括澳門的某些團體和人士。從而催發澳門特區的社會政治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黎智英也必將會「身體力行」地將其攪亂香港的行為模式也引進澳門。而《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的「澳門版」,就將成為反對派的重要輿論陣地,並成為反對派的「司令部」,將因背景不同而較為分散,互不服氣的反對派攬聚在一起。《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的「澳門版」還將會在澳門遇到重大社會政治議題時,以發表社論等形式,火上加油的手法,煽動群眾的情緒,號召他們上街遊行,並推動帶有「獨立」意味的「自決公投」。還將會以捐助金錢的「物質刺激」手段,鼓勵某些反對派人物,擲蕉、衝撞及毆打政府官員,頭戴「V煞」面具攪亂政府宣介政策的會場……。
  甚至不排除在澳門特首選舉或立法會選舉之時,黎智英也將會利用《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的「澳門版」,來創辦澳門版的免費報紙《爽報》,到街頭及各社區派發,為某些特定參選人造勢宣傳,以衝擊澳門媒體的客觀平衡報導。更甚至不排除黎智英會籍著《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的「澳門版」在澳門立足「企穩」之後,將會向與其政治立場「志同道合」的媒體,大手筆地捐款,以俾其擴大發展,使《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的「澳門版」攪亂澳門的意圖,多幾個「戰友」。
  黎智英當時要在澳門創辦《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的「澳門版」,並非單純從「生意經」著眼,其意圖就是要攪亂澳門。實際上,澳門回歸以後,社會政治較為平穩,這是澳門之福。但有人卻老是看不順眼,希望能把澳門也攪亂,以製造「一國兩制失敗」的錯覺及輿論。由此,澳門的一些重大活動,香港的反對派都想插上一腳。尤其是澳門特區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之時,香港一些反對派眼看著進行得很順利,擔心澳門的順利立法將會對香港作出正面示範作用,使其失去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藉口,因而就要跑過來攪亂。而接受黎智英捐款的名單中,就有這些人的名字。說不好這些人跑來澳門搗亂,也得到了黎智英的財政支持。《蘋果日報》就曾大篇幅報導香港反對派在澳門發動及參與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遊行活動,與當年《蘋果日報》在香港策劃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大遊行」是一脈相承。
  倘當時黎智英要在澳門創辦《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澳門版」的圖謀得逞,其對澳門社會的衝擊,還不止於「反中亂澳事業」,可能還禍及大眾傳媒事業,對現有的媒體和諧生態造成負面影響。實際上,在台灣地區,「蘋果文化」就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其一、「狗仔式文化」迫使原本較為嚴肅的主流媒體,也不得不「變陣」,以血腥、色情噱頭來污染,惡化新聞版面和文化環境。其二、對傳統媒體的經營衝造成衝擊。本來在解除報禁及新媒體興起之後,傳統主流媒體的經營就已十分困難,而《蘋果日報》的加入,並以「大減價」的惡性競爭方式來促銷,就更是令傳統媒體「雪上加霜」。其三、是對媒體人資市場的衝擊。黎智英套用香港的做法,高薪向各報「挖角」,但要求更高,在使用後認為不合意就炒掉。但其原服務媒體機構拒絕接受其「回巢」,而其他受到《蘋果日報》衝擊的媒體單位當然更是不會收留,因而造成媒體專業人才流失。倘若《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的「澳門版」創辦成功,也將會在澳門發生這種情況。其實,即使是黎智英的圖謀未能得逞,「蘋果文化」也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遺毒於澳門,尤其是其「大減價」手段,導致澳門傳統媒體的生存面臨重大衝擊。
  也其實,即使是黎智英在澳門創辦《澳門蘋果日報》或《蘋果日報》「澳門版」的圖謀未能得逞,「蘋果政治」的流毒也已經嚴重摻入澳門。除了是上述的《蘋果日報》對澳門反對派活動進行輿論支持之外,還透過香港的「反中亂港」人物對澳門進行煽動活動。如在二零一七年的澳門特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進入競選宣傳期之時,戴耀廷在香港《蘋果日報》發表《天鴿亂澳門,雷動震濠江》一文,聲稱九月十七日的澳門立法會選舉,就是澳門公民向特區政府來一次「全民公決」的時候。為此,他振臂高呼:就讓「雷動」在澳門帶來另一場政治颱風!另外,澳門的反對派也根據《蘋果日報》的輿論宣傳,有樣學樣地在澳門大搞什麼「全民公投」等「反中亂澳」活動。
  因此,必須肅清黎智英和《蘋果日報》在澳門的流毒,除了是要肅清其在澳門社會政治的流毒之外,還應當矯正其對澳門新聞輿論價值觀方面遺下的負面影響,提倡正派辦報,「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激濁揚清、貴耳重目」,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的利益,為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利益,為反對及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澳門事務,繼續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