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配合鼓勵生育政策,繼續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將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規定的補貼期間延長一年,即合資格僱主依法向於2026年12月31日前分娩或其他情況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產假報酬後,可於指定期間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
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表示,法規主要延長少於100人企業的產假補貼計劃至2026年12月31日,現行補貼條件維持不變。局方已委託第三方研究機構就產假調升開展專項研究,計劃在完成公開諮詢後,明年進入立法程式。
陳元童表示,至於具體的產假天數調整,以及產假報酬補貼會否轉為恆常化措施,特區政府將結合社會和經濟發展實際情況作可持續性的研判。另一方面,截至7月31日,當局接獲113宗產假報酬補貼申請,當中86宗完成審批,涉及79名僱主,已發放金額近8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