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全國人民團結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旗幟下,眾志成城,浴血奮戰,打敗了日本侵略者。隨著抗日戰爭的勝利,臺灣在淪亡50年後重新回到了祖國的懷抱。研究抗日戰爭與臺灣光復的內在聯繫,總結臺灣光復的歷史經驗,對於全面認識抗日戰爭的歷史地位、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具有重要的意義。
臺灣光復的歷史過程
自從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遭到慘敗,被迫將臺灣割讓給日本以後,中國人民深受切膚之痛,一直渴望收復被日本強行割占的臺灣,並為之進行不掘不撓的奮鬥。抗日戰爭的爆發為中國收復臺灣提供了一個契機。從1941年12月9日國民政府對日宣戰,到1945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正式接收臺灣,通過四項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檔和一個受降儀式,從法理上和事實上確認了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被日本強佔達50年之久的臺灣重新歸入中國版圖。
臺灣的光復,是中國抗日戰爭最重大的勝利成果之一。中國成功地收復臺灣,是以國民政府為代表的中國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的共同努力和積極爭取的結果,是臺灣同胞長期不懈鬥爭的結果,也是與美國等反法西斯同盟國的大力支持分不開的。
(一)以國民政府為代表的中國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的共同努力和積極爭取
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是清政府在日本槍炮威脅下的被迫之舉,中國人民從來就不承認也不接受。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後,一直在等待時機收復臺灣。1933年3月,蔣介石在紀念孫中山逝世八周年大會上,就提出將來不但要收復東北,還要收復臺灣和琉球。在同年4月的另一次講話中,他又提到要收復臺灣。但這兩次講話都是在部隊的內部講話,沒有對外公開。全面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公開提出了收復臺灣的目標。1938年4月1日,蔣介石在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公開表態:「臺灣是我們中國的領土」,要「以解放高麗臺灣的人民為我們的職志。」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後,又明確提出將「收復臺灣、澎湖、東北四省土地」。1942年4月,國民政府在重慶掀起了一個聲勢浩大的收復臺灣宣傳運動,一些軍政要人如孫科、陳立夫、馮玉祥等或發表廣播演說,或出席宣傳集會,或撰寫紀念文章,闡述臺灣對中國的隸屬關係和收復臺灣的意義。1942年11月3月,針對同盟國某些人提出戰後要對臺灣實行「同際共管」的錯誤主張,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宋子文在重慶舉行記者招待會,明確表示中國應收回臺灣。1943年5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完成了《戰後臺灣問題的研究報告》,論證了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根據歷史,臺灣早系我領土,戰後自應歸還我國,根據國際公法來講,馬關條約載明『永遠讓與日本』字樣,而自宣戰後,其條約自歸失效,臺灣在戰後自應歸還中國」。報告提出「戰後臺灣的地位,其領土與主權,必須歸還中國,我們在戰後處置臺灣,亦應以『收復失地』為標識」。
但在當時的情況下,中國尚無充分的軍事力量從日本手裏收復臺灣。為了在打敗日本後順利收復臺灣,國民政府在外交上進行了積極努力,1943年11月下旬開羅會議的召開為國民政府的外交努力提供了機會。11月23日,蔣介石在和羅斯福的會談中,提出了臺灣歸還中國問題,並爭取到了羅斯福的同意,「日本攫取中國之土地,如東北四省與臺灣、澎湖群島,應該歸還中國」。在《開羅宣言》起草的過程中,中國代表又與英國代表就臺灣歸還中國問題的文字表述展開了激烈的爭論。關於這一問題,原先擬訂的供羅斯福審閱的草案初稿明確表示:「日本由中國攫取之土地,例如滿洲、臺灣、小笠原(筆誤,後改為澎湖群島——引者注),當然應歸還中國」。但英國出於某種原因,在宣言草案的討論中,別有用心地企圖將某些文字的表述變得含糊一些,建議將草案中的「當然應歸還中國」改為「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中國代表王寵惠據理力爭,表示:「如此修改,不但中國不贊成,世界其他各國亦將發生懷疑。『必須由日本放棄』固矣,然日本放棄之後,歸屬何國,如不言明,轉滋疑惑。」「中國方面對此段修改之文字,礙難接受。」在美國代表的支持下,英國未能就宣言草案這一問題進行修改,宣言最後獲得通過。國民政府在外交上為收復臺灣爭取國際支持取得了重大勝利。
《開羅宣言》發表後,國民政府開始了收復臺灣的具體籌畫工作。1944年3月,國民政府行政院秘書處向蔣介石擬具收復臺灣準備工作事項。4月17日,正式成立國防最高委員會中央設計局臺灣調查委員會,作為負責收復臺灣工作的職能機構,由陳儀任主任委員。臺調會成立後,廣泛搜集有關臺灣的資料,並組織人力編輯臺灣概況及分類翻譯臺灣法規,到1945年3月,共編成日本統治下的行政制度、財政金融、貿易、交通、教育等概況資料19種40多萬字;分類翻譯出版臺灣民政、財政、金融、司法、農林牧漁、工商交通、教育七大類法令約150萬字。還繪製了十萬分之一及一百萬分之一的臺灣地圖。在廣泛搜集、整理資料的基礎上,從1944年5月中旬開始,臺調會起草了《臺灣接管計畫綱要》,於1945年3月經蔣介石核准簽發。與此同時,著手培訓接收人員。由陳儀牽頭,在中央訓練團舉辦「臺灣行政幹部訓練班」,招收學員120人,分民政、工商、交通、財政、金融、農林、漁牧、教育、司法等組,進行為期4個月的培訓,為接收臺灣準備骨幹。
以中國共產黨為首的全國各黨派、各階層人民也紛紛支持國民政府收復臺灣的努力。1940年4月初,國民參政會參政員董必武、張瀾等人聯名向國民政府提議:「我與敵為交戰國,應即宣佈馬關條約無效,認為臺灣亦在應收復之失地範圍」。從1940年4月的國民參政會一屆五次大會到1945年7月的四屆一次大會,有多位參政員連署提出臺灣複省、建軍、建政、培育人才等議案,經過討論後送請國民政府相關單位辦理。1942年以後,中國共產黨的對臺政策也作了相應調整,《新華日報》發表了多篇社論,論證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應該收復臺灣。《開羅宣言》發表後,中國共產黨高度評價了開羅會議的成果。《新華日報》發表評論指出:開羅會議「在遠東的歷史上,是有紀念意義的一次會議」,「清算了五十年來(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日寇對中國的一切非法奪取,清算了二十多年來日寇在太平洋上的侵略」。「我們歡迎這個成就,當然更歡迎這成就由實際的努力而具體實現」。毛澤東在中共七大的政治報告中也指出:「開羅會議又決定將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歸還中國,這是很好的。」可以說,臺灣的光復是中國各族人民、各階層人士共同努力、積極爭取的結果。
(二)臺灣同胞長期不懈的鬥爭
臺灣被割讓給日本後,臺灣同胞始終心系祖國,思念祖國,渴望早日回到祖國的懷抱。他們對祖國的感情,就象臺灣詩人巫永福在一首詩中所寫的那樣:「未曾見過的祖國,隔著海似近似遠,夢見的,在書上看見的祖國,流過幾千年在我血液裏,住在胸脯裏的影子,在我心裏反響,呵!是祖國國喚我呢?或是我喚祖國?……還給我們祖國呀!向海叫喊,還我們祖國呀!」慘遭日本殖民統治的臺灣同胞,隔著茫茫大海呼喚著祖國母親。
在日本侵佔臺灣期間,臺灣同胞的反抗鬥爭從來沒有停止過。當清政府割讓臺灣的消息傳來後,臺灣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抗議清政府的賣國行徑。清朝臺灣駐軍愛國將領劉永福要求臺灣同胞「誓與土地共存亡」,與日本侵略者展開了拚死搏鬥。此後,臺灣同胞又組織義軍,進行武裝抵抗,前後達七年之久。在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後,他們又同大陸同胞一道,先後發起十餘次武裝起義,抗日的烽火席捲臺灣南北。為了反抗日本統治,臺灣官紳一度成立「臺灣民主國」,這是臺灣人民抗日自保的一種形式。
全面抗戰爆發後,臺灣同胞的抗日鬥爭,時刻都與祖國的命運連在一起。他們相信祖國抗戰定能勝利,並乘勝收復臺灣。八年抗戰期間,日本侵略者在臺灣島內實行法西斯統治,島內同胞的抗日鬥爭十分艱難,雖形式零散,但英勇壯烈。一些人準備組織民眾開展武裝鬥爭,一些人暗地裏收聽祖國廣播,並予以宣傳。特別是大批臺灣同胞在祖國大陸組織團體參加抗戰,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在浙江、福建一帶的「臺灣義勇隊」、福州的「臺灣抗日複土同盟」、華南的「臺灣民主革命總同盟」、「臺灣青年革命黨」、「臺灣國民革命黨」等。臺灣愛國人士「臺灣義勇隊」隊長李友邦號召統一臺灣一切革命力量,推翻日本帝國主義在臺灣的統治,「歸還祖國」。他發表了《臺灣要獨立也要歸還中國》的文章,提出「第一,必須以臺灣作為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殖民地而向他爭取獨立;第二,他又須以臺灣作為中國之一部分而且適應全民的要求歸還祖國」。1941年2月,在大陸從事抗日鬥爭的臺灣愛國志士,在重慶聯合組成臺灣革命同盟會。為了促使大陸同胞注意臺灣問題,掀起複臺運動的宣傳,1942年初,在臺灣革命同盟會的策劃下,定同年4月5日為「臺灣日」,掀起收復臺灣的宣傳浪潮。他們還創辦《新臺灣》雜誌,編撰「臺灣問題叢書」,有系統地介紹臺灣的歷史與地理,啟發為收復臺灣而奮鬥的決心。此外,還有一大批臺灣同胞參加了八路軍與新四軍,在抗日戰場上與日寇浴血奮戰。
臺灣同胞參加抗戰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擺脫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回到祖國的懷抱。他們懷著無比欣喜的心情,歡迎祖國收復臺灣。當《開羅宣言》發表後,在祖國大陸參加抗戰的臺灣同胞致電國民政府:「頃見報載開羅會議重大成功,臺澎等地歸還中國,凡我臺胞同深感奮,如蒙鞭策,願效馳驅」。島內的臺灣同胞不久也從美軍飛機空投的傳單中,獲知這一喜訊,有如「上天降福星」,奔相走告。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國民政府接收人員尚未去臺,臺灣民眾就自動爭掛國旗,爭學國語,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國民政府接收人員到達臺灣後,都受到臺灣同胞熱烈歡迎。10月25日受降典禮結束後,臺北市民「老幼俱易新裝,家家遍懸燈彩,相逢道賀,如迎新歲,鞭炮鑼鼓之聲,響徹雲霄,獅龍遍舞於全市,途為之塞」。「家家戶戶,歡欣無比,家家戶戶,祭祖謝神,向先民冥中告知臺灣已回歸祖國」。
廣大臺灣同胞反抗日本侵略的鬥爭,是中國人民爭取收復臺灣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臺灣的光復,也是臺灣同胞為掙脫殖民枷鎖、長期不懈努力奮鬥的結果。
(三)美國等反法西斯同盟國的大力支持
中國人民要求收復臺灣的正義舉動,也得到了美國、英國等反法西斯同盟國的大力支持。他們出於自身戰略利益的考慮,對中國收復失地的要求採取了積極的態度。美國之所以對中國收復臺灣的要求予以積極支持,是出自其戰時「擊敗日本」、戰後「牽制日本」和「防範蘇聯」的需要。首先,美國意識到中國在對日戰爭中的重要地位,希望用較小的代價使中國成為一個能極大摧毀日本的軍事基地。美國總統羅斯福曾對兒子說:「如果中國屈服了,會有多少日軍得以脫身?那些日軍會做些什麼呢:他們會像摘熟梅子一樣輕取澳大利亞和印度,然後長驅直入,席捲中東」。這段話非常明顯地反映了美國此時對中國的戰略觀。其次,美國意識到通過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必將崩潰,希望一個穩定的、對美國友好的中國能夠成為戰後美國在亞太地區的主要盟國,在該地區行使某種「警察」作用,以防止日本「東山再起」,從而確保美國在這一地區的利益。再次,美國還意識到戰後世界將會有一個大的變化,大國之間劃分勢力範圍在所難免,為了遏制蘇聯在戰後的「擴張」,阻止蘇聯勢力在遠東的滲透,美國也需要中國。羅斯福曾直言不諱地對特別助理霍普金斯表示,希望在美國「同俄國的任何嚴重衝突中」,「中國將無疑站在我們一邊」。因此,美國不僅從經濟、軍事上援華,也從政治上提高中國的國際地位,其中一個重要舉措就是積極主張臺灣在戰後歸還中國。1943年2月,羅斯福就向國民政府駐美國大使魏道明表示:「臺灣當然歸還中國」。同年3月,羅斯福在與英國外交人士的談話中,也主張把臺灣和滿洲歸還中國。在開羅會議上,羅斯福在與蔣介石的會談中,表示支持中國政府收回臺灣的要求,以後美國又參與簽署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為中國收復臺灣提供了國際法的保證。英國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在中國收復臺灣的問題上雖然不如美國態度積極,但對中國的立場基本上是支持的。前述羅斯福在1943年3月向英國提出主張把滿洲和臺灣歸還中國時,英國方面對此表示沒有異議。在開羅會議上英國雖對臺灣歸還中國問題在文字表述上提出不同意見,最終還是同意了中、美兩國的意見。
反法西斯戰爭的另一個重要同盟國蘇聯對中國收復臺灣的要求也是支持的。在德黑蘭會議上,當丘吉爾引用《開羅宣言》有關決定使日本歸還其侵佔領土一段話,徵詢史達林意見時,史達林回答完全贊成,並表示這一決定是正確的,「滿洲、臺灣和澎湖等島嶼應該歸還中國」。以後蘇聯又參加了含有臺灣歸還中國內容的《波茨坦公告》,這也是對中國收復臺灣的支持。
美國等反法西斯盟國支持中國收復臺灣,主觀上並不是為了幫助中國崛起,也不是為了維護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完整,而是從自身利益需要考慮的。但在客觀上支持了中國收復臺灣的要求,其對促進臺灣光復的作用是應該予以肯定的。
「臺灣地位未定論」與歷史事實不符
抗日戰爭勝利後,臺灣主權歸還中國,不僅有國際協議的法律依據,有客觀存在的確鑿事實,還有國際社會的一致公認。但從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美國出於自身利益的需要,背信棄義,否認臺灣已經回歸中國的歷史事實,在國際上大肆鼓吹「臺灣地位未定論」,妄圖將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這一奇談怪論一直被國際反華勢力和「台獨」勢力肆意渲染和利用。臺灣地位真的未定嗎?縱觀抗日戰爭和臺灣光復的歷史過程,我們必須指出,「臺灣地位未定論」與歷史事實是根本不相符的。
首先,「臺灣地位未定論」違背了二戰期間中、美、英、蘇等國簽署的國際法律。如前所述,中國《對日宣戰文》、《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無條件投降書》構成了中國收復臺灣的法律依據,這些檔都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特別是《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這兩個國際協議是有中、美、英三國首腦共同簽署、採用聯合聲明的形式記載了三國領導人達成的協議,而且明確規定了三國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包括承諾戰後使日本將臺灣歸還中國。它完全符合國際宣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其法律約束力是有據可查、不容置疑的。因此,從法律層面來看,「臺灣地位未定論」完全違反國際法的原則,在法理上沒有立足之處。
其次,「臺灣地位未定論」違背了二戰期間美國在臺灣歸還中國問題上的莊嚴承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是中國收復臺灣的積極支持者,而且參加簽署了有關臺灣歸還中國的所有國際法律檔,為臺灣歸還中國作出了莊嚴的承諾。特別是在簽署《波茨坦公告》時,丘吉爾和蔣介石均不在場,兩人都委託美國總統杜魯門代為簽字。杜魯門在接受了中、英雙方的委託後,獨自一人簽署了三個名字:「杜魯門」、「丘吉爾」和「中國總統」。
作為「獨當一面」簽署《波茨坦公告》的美國,是最不應該忘記自己在臺灣問題上所作的承諾的。不僅如此,當年美國也是全力支持中國政府接收臺灣的。1945年8月15日,美國總統杜魯門致駐日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命令中規定,「在中國境內(東北地區除外)、臺灣和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印度支那的日本高級司令官及一切陸、海、空軍和輔助部隊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明確了嚴格履行開羅會議以來的有關國際承諾、臺灣立即由中國接收的安排。在接收臺灣的過程中,美方在對日聯絡、情報、尤其是人員輸送等方面給予中方以幫助。其後中方人員、中國軍隊去臺也都是由美國海空軍負責運送。美國在抗戰勝利前後全力支持中國收復臺灣,表明美國當時不僅在有關國際條約上、而且在行動上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臺灣應當回歸中國。但是為了一己之利,恰恰是美國違背了自己的莊嚴承諾和當年的所作所為,炮製出「臺灣地位未定論」,這完全是無視歷史的無稽之談。
再次,「臺灣地位未定論」違背了抗戰勝利後臺灣已經歸還中國、並得到美國所承認的客觀事實。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國民政府先後派出大批行政、軍事人員抵達臺灣,接受駐臺日軍投降,並依據中國法令開始治理臺灣,恢復臺灣居民的中國國籍。這一切都表明臺灣在事實上已歸還給中國。對戰後臺灣歸還中國的客觀事實,美國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承認的。1950年1月5日,美國總統杜魯門在關於臺灣問題的聲明中表示:「日本投降時已接受開羅宣言的規定,臺灣已交給蔣介石。過去四年來,美國及其盟國亦承認中國對該島行使主權。」同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指出:「中國管理福摩薩(指臺灣——引者注)已有四年之久,而美國和其他盟國從未對於中國行使主權提出過疑問」。但後來美國政府卻出爾反爾,公然違背抗戰勝利後臺灣已經歸還中國、他自己也曾承認的這一客觀事實,把臺灣在日本放棄後屬於誰的問題列為一個未經確定的懸案,鑄成了現代國際關係史上極不光彩的一頁。
總之,無論從抗戰勝利後臺灣已經歸還中國的歷史事實還是從法律上來看,臺灣都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絕不是什麼「無主的土地」。「臺灣地位未定論」既違反國際法,又違背歷史事實,註定要被世人所唾棄。
(曾林平/文)
中華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