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將出現回歸後首位法律人背景的立法會主席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行政長官岑浩輝的兩個重要人事文件,其一是第20/2025號「行政長官公告」《主要官員及檢察長的任免》,宣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岑浩輝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決定:任命黃少澤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子勁為保安司司長、唐曉峰為檢察院檢察長,免去張永春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的保安司司長、陳子勁的檢察院檢察長職務,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其二是第44/2025號「行政命令」《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八屆立法會議員》,宣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七)項、該法附件二第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第二條,並根據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第二條的規定,行政長官委任下列七名人士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八屆立法會議員:張永春;李煥江;高錦輝;周家俊;林發欽;黃家倫;高岸聲。
  至此,澳門特區第八屆立法會的三十三名議員全部產生,並將於十月十六日宣誓就職及選舉產生正副主席和執委會成員。而因為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的張永春,被任命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不能再兼任行政職務,因而行政長官岑浩輝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向中央政府提出由現任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接任行政法務司司長,並隨著填補其空缺,也隨之發生了系列的主要官員及檢察長的調整「執位」。這是繼岑浩輝當選並獲中央政府任命為第六任行政長官,並進行第六屆特區政府的「組閣埋班」後,再次進行小幅度的調整。
  作為澳門特區政府「二把手」的張永春,被任命為立法會議員,人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他將是參選第八屆立法會主席的唯一人選,也將會是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年後,首位具有法律人背景的立法會主席。一方面,在第七屆立法會的正副主席高開賢、崔世昌因年齡關係不再參選立法會議員後,需要具有深厚政治資歷的人士「坐鎮」立法會;另一方面,張永春是中葡雙語的資深法律界人士,而且在法務局長和行政法務司司長的職位上,直接參與及指揮法案的擬制及籌劃工作,甚至直接與立法會溝通協調立法技術事務,因而是立法會主席的最佳人選。而且,倘他的行政會委員的職務仍然保留,就將更為有利於特區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立法溝通,澳門立法會在立法工作中與特區政府的銜接。
  按照《澳門基本法》的政制設計,行政長官既是澳門特區的首長,代表整個澳門特區,也是特區政府的首長,負責行政事務;既要對澳門特區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每年都要向中央述職。這個「雙首長雙負責」的定位,凸顯了行政長官的權威地位和行政權的主導地位,也由此有了「特首」這個簡明而貼切的稱謂。因而行政長官在行使「特區首長」的職權時,尤其是在執行基本法有關委任官委議員的職權時,也就享有超越「行政權與立法權相互制約、相互配合」的權力,全盤思考及協調立法會主席人選的議題。
  習近平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週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重要講話中,向澳門特區提出了「四點希望」,其第二點是「著力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其中提到,「要把依法治理和擔當作為結合起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及「健全政府和立法會協同立法機制」。因此,這樣的人事安排,是完全符合習近平主席的期待及要求的。
  岑浩輝在競選行政長官時曾經指出,本澳法典落後,導致終審法院最近五、六年提出的「統一司法見解」,有些規定與其他法律規定有衝突,甚至矛盾。例如過去就博彩業員工是否推定為「公務員」問題作出過「統一司法見解」;亦有意見反映《都更法》與《土地法》部分規定不相適應;亦有些法律送交立法會後,政府部門因為溝通問題需重新研究。他認為將來要考慮將不合時宜的法典,按澳門實際發展狀況,做好更新和研究,只要有一個司啟動所涉範疇立法,一定要通報其他司,透過協調小組,各部門共同起草法律條文。而由張永春出任立法會主席,將能較好地化解這些問題。
  曾經長期跟進與立法會進行立法協調的張永春,在學習夏寶龍主任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行的「學習貫徹習近平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上重要講話精神」專題研討會上的講話時表態說,將深入將有關精神落實到位,一方面繼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機制,另一方面將加大法律統籌力度,在維護澳門原有法律傳統的基礎上,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吸收歐陸法律最新改革成果,著力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等重要領域,完善澳門特區的法律體系,並健全政府和立法會的協同立法機制。他還表示,夏寶龍主任強調,習近平主席對橫琴開發念茲在茲,傾注大量心血,五次親臨橫琴視察。習近平主席對深合區開發建設作出的重要指示,是重要的方法論,也是期望和鞭策。橫琴是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示範,可以說是「特區中的特區」。特區政府將深入落實上述指示精神,強化對參與深合區建設的統籌協調,與粵方一起,對照深合區第二階段建設目標,大刀闊斧推進改革,大膽嘗試政策創新,加強基礎設施「硬聯通」、規則機制「軟聯通」、琴澳居民「心聯通」,把澳琴一體化提升到更高水平,開創深合區工作的新局面。
  而張永春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之後,就一直出任合作區管委會唯一的常務副主任,並兼秘書長,以及執委會的主任,對合作區的法律制度有較深刻的認識。因此,相信張永春出任澳門特區立法會主席後,將會在推動規則機制「軟聯通」方面,能夠發揮較大的作用,尤其是澳門特區法律的配合方面。
  黃少澤在出任司法警察局局長後,大刀闊斧地對司法警察隊伍進行改革整頓,獲得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績。在出任保安司司長後,也將相關經驗擴展到整個紀律部隊去,同樣也是成就驕人。因此,不少澳門居民都期待他能夠出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運用以往的經驗,對公務員隊伍進行整頓改革,以徹底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將澳門的「金名片」擦得更亮。現在的人事「執位」,終於實現了人們的願望。何況,黃少澤已經在保安司司長職位上超越兩屆,也是「動一下」的時候了。
  按照相關體制,黃少澤還將會出任行政會委員。那麼,是否會是「接替」張永春?如以加強特區政府與立法會的協調關係出發,張永春應當保留行政會委員。但《澳門基本法》規定,行政會委員的人數為七至十一人(不含主席),可能會「超標」。
  而張永春現在兼任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兼秘書長,及執委會主任,就必定會由黃少澤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