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宜積極呼應「大灣區申辦奧運」倡議

  隨著由廣東省、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聯合主辦的「十五運會」開幕的日子越來越近,人們對全運會歷史上第一次由多個省級行政區聯合主辦「全運會」的信心進一步加強,香港政界團體乘勢提出倡議,以粵港澳大灣區申辦二零三六年奧運會,而且還有香港智庫和公共政策領域的人士成立了一個名為「二零三六工作組」的機構,致力於推動港澳及大灣區其他城市,向中央提出建議,由中國國家奧委會的名義,申請以「大灣區」名義聯合申辦二零三六年奧運會。而由中共中央宣傳部主辦、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代管的國家級英文日報《中國日報》,也刊登了題為《大灣區申辦二零三六年夏季奧運會值得一試》的文章,似乎是暗示了中央對此倡議給以正面及積極的評價。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在瑞士洛桑舉行的第一百三十四屆國際奧會會議上批准了新的國際奧運會申辦程序,核心思路是不設固定週期、不搞競爭性競選,而是在「對話式選舉」的模式下,國際奧委會將順應各潛在主辦國的節奏,在合適的時機為奧運會匹配適宜的專案與合作夥伴。並將作為東道主的城市從單一城市/地區/國家改為多個城市、地區或國家。這就為「粵港澳大灣區」的多個城市聯合申辦二零三六年奧運,提供了便利條件。
  申辦城市預計在二零二七年提出申請,國際奧委會將在二零二九年夏季舉行的國際奧委會全會上決定主辦城市。而國際奧委會已經組成的「二零三六年夏季奧運主辦方委員會」的成員中,不但有中國的李玲蔚,而且其他成員所在的國家,大多與中國友好。而更重要的是,新任國際奧委會主席姬絲蒂•歌雲妮,計畫在今年「十五運」期間訪問中國,這也是她上任後首次訪華。相較其前任巴赫在二零一七年已確定冬奧主辦權後的訪問中國,歌雲妮此行並無既定任務,其時機與地點選擇,不禁讓人猜想是對大灣區承辦大型綜合性體育賽事能力的一次實地考察。而根據國際奧委會主席任期的規定,歌雲妮如成功連任,其任期將結束於二零三七年。這就意味著,二零三六年奧運將是她唯一一個全權主導的奧運會。
  目前已經明確聲明有意申辦二零三六年奧運的城市,有印尼的新首都努山塔拉、土耳其的伊斯坦布爾、卡塔爾的多哈、印度的艾哈邁達巴德及其周邊衛星城鎮,及智利的聖地亞哥等。而在上述的諸城市中,除了是多哈的條件較佳之外,其餘的城市無論是在經濟實力、體育設施、社會治安方面,還是在舉辦大型運動會的經驗方面,都不如中國的粵港澳大灣區(廣州、深圳都舉辦過「亞運會」、「大運會」等國際性賽事),甚至印度及其艾哈邁達巴德更是被認為根本不具備舉辦奧運的基本條件。而土耳其警方今年三月也以涉嫌貪污和協助恐怖組織為由拘留了伊斯坦布爾市市長埃克雷姆•伊馬姆奧盧,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耳其後續的申奧進展。
  與此同時,在已舉辦或已確定舉辦的二十二屆夏季奧運會中,包括俄羅斯在內的歐洲地區承辦了九屆,北美洲將承辦五屆,澳大利亞也將舉辦三次奧運會。而亞洲僅承辦過四屆夏季奧運會,這又是粵港澳大灣區申辦奧運會的有利條件。
  粵港澳大灣區申辦二零三六年奧運會,有利於向全球推廣大灣區;有利於加強大灣區內部區域融合,將香港、深圳、澳門和廣州打造為統一的全球創新文化樞紐;有利於向世界展示「一國兩制」實際成效;有利於向台灣地區示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有利於激發民族自豪感,激勵新一代年輕運動員,有利於落實貫徹《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的「共同推進大灣區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聯合打造一批國際性、區域性品牌賽事」的規劃前景。
  站在澳門特區的角度,澳門參與大灣區申辦二零三六年奧運,不但是落實執行行政長官岑浩輝今年四月在立法會發表其任內首份年度施政報告中,有關建設「體育之城」,繼續推動國際大型體育賽事落戶澳門。借全運會契機,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體育界交流的願景,而且更是可以籍此之機,推助中國奧委會正式向國際奧委會提出「中國澳門」加入國際奧委會的申請。
  實際上,在以往歷屆夏季及冬季奧運會上,尤其是二零零八年就在我們國家首都北京舉行的奧運會,在運動員出場的環節中,當兩岸四地中的中國的國旗及「中國香港」的區旗、「中國台北」的奧委會會旗,都飄揚在大會會場上,而這三個會員體的運動員亦在各個項目的運動競投場上馳騁打拼的時候,唯獨「中國澳門」奧委會的會旗(澳門特區區旗)及運動員卻被排斥在會場之外,從而形成了中國在國際體育領域「金甌缺角」的畸形現象。
  之所以會出現「中國香港」和「中國台北」都可以成為國際奧委會的成員,并可參加奧運會,而已成為亞洲奧委會成員,并已成功舉辦「東亞運」和「亞室運」、「葡語運」的「中國澳門」,卻一直未能成為國際奧運會成員,更是被排拒在奧運會賽場之外的主要障礙,是來自時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的薩馬蘭奇。在他主導之下,國際奧委會於一九九六年修改了章程,明確了國際奧委會只承認聯合國認可的主權國家成為其會員,但不追溯及在此之前已加入國際奧委會的非聯合國成員體,包括「中國香港」和「中華台北」。平情地說,這個決定並非專門針對澳門,而是針對薩馬蘭奇的家鄉——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地區,當時正鬧分離活動,意圖成立獨立國家,並申請加入國際奧委會。作為西班牙「統派」的薩馬蘭奇,堅決反對其家鄉一些人的分離活動。為此,薩馬蘭奇為了投鼠忌器,而主導了這個決議。這樣做,薩馬蘭奇是維護了自己祖國的統一,也保護了自己的政治聲譽,但卻犧牲了澳門加入國際奧委會的機會。而且,還有科索沃、蘇格蘭等二十多個地區,都被排拒在外。
  在薩馬蘭奇逝世後,接任的羅格明白到澳門的實際情況,尤其是欣賞澳門在推廣奧林匹克精神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所起的作用。而且連國際奧委會大多數委員都都明白到,中國澳門奧委會的加入國際奧委會的申請,與分裂主義無關,且已得到了其中央政府的認可,故關於澳門加入國際奧委會的申請,如果能想辦法找出一個適當的理由,是可以得到不受上述決議管制的豁免,甚至是另行通過一個「澳門條款」的。但不知為何,卻一直未能取得進展。這就希望中央政府責成國家體育總局繼續做好協助澳門加入國際奧委會的工作,而中國澳門奧委會更應做好向國際奧委會介紹《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及澳門的體育運動現狀的工作,使他們體認到澳門特區在參加國際組織方面的高度自主性,及澳門的體育水平絕對不低於國際奧委會現有一些成員體的事實,而對「中國澳門」加入國際奧委會,大開「綠燈」。
  因此,澳門特區政府有必要趁著國際奧委會主席歌雲妮將於「十五運」期間訪問中國的機會,建議中央也安排她訪問澳門賽區的行程,實地了解澳門特區的體育運動現狀,及澳門體育健兒以至全體「澳人」對中國澳門奧委會加入國際奧委會的迫切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