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澳門特區成立後,昨日首次「大執位」,而且還是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政權機關聯動發生。其中在行政機關方面,是新任行政法務司司長(兼新任行政會委員)黃少澤、新任保安司司長陳子勁;在司法機關方面,是新任檢察院檢察長唐曉峰;宣誓就職。而在立法機關方面,隨著第八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後,選舉張永春為立法會主席並宣誓就職,還依程序選舉何潤生為副主席,施家倫為第一秘書、李靜儀為第二秘書。
其實,相關「執位」安排,早在岑浩輝當選並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後,在「埋班」時就有此構思,因而當時就有黃少澤將出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而時任行政法務司司長的張永春卻是「榜上無名」的傳聞。後來在正式宣布中央人民政府對主要官員的任命名單時,張永春、黃少澤卻是仍然留任原職。現在回頭看,因為新一屆立法會要到今年十月才正式成立,如果在當時就實行行政機關的這個「執位」構想,張永春就成了變相「雪藏」。因而要待到新一屆立法會成立時,才能正式實施這個「執位」構想,張永春才能「過檔」到立法會。也就是說這次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執位」,其實是圍繞著新一屆立法會的產生而進行。
行政長官岑浩輝昨日在與剛宣誓就職的第八屆立法會主席及全體議員聚會時表示,習近平主席深刻指出,「一國兩制」實踐已經進入新階段。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新一屆立法會承載著中央政府和澳門居民寄予的殷切期望,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將共同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促進和諧,攜手為澳門高質量發展和推一步推進澳琴一體化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和發展環境。岑浩輝還向新一屆立法會全體議員提出三點希望,包括進一步發揮立法會的政治引領作用;第二、進一步發揮立法會的立法監督作用;進一步發揮立法會的關鍵橋樑作用。
這三點希望,是岑浩輝上緊接習近平主席和中央對澳門特區的要求及希望,下緊貼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而概括提煉出來的。實際上,習近平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一國兩制」實踐也進入了新階段。實現香港、澳門更好發展,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是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使命。新一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要團結帶領社會各界,搶抓機遇、銳意改革、擔當作為,更好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不斷開創「一國兩制」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對此,習近平主席提出了「四點希望」,其中第二點「著力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有「健全政府和立法會協同立法機制」之句。
新階段就要有新思維、新機制、新作為。反映在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良性互動關係方面,作為中央授命具體主管港澳事務的夏寶龍主任,作出精闢的論述。去年五月間他訪問澳門,到立法會考察調研指導時,向立法會議員提出四點希望,其中第三點是「要進一步強化和優化行政與立法的關係」,指出行政與立法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要有利於發揮行政主導體制的制度優勢。《基本法》所規定的行政與立法關係,不是西方三權分立下的行政與立法關係。
更早時,夏寶龍主任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全國港澳研究會成立十周年慶祝大會」致辭時指出,立法會議員是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是「局外人」,應認清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完善,積極擔當作爲,深入聽取市民意見,與特區政府良性互動,不斷提高參政議政水平,爲香港良政善治更好發揮作用。
由此可見,在「一國兩制」已經實施四分之一世紀,其實踐進入新階段之後,澳門特區行政與立法的互動關係,也需與時俱進地進行調整。妥善處理行政立法關係,是澳門實現良政善治的重要課題。立法會是行政主導體制下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相互制衡、相互配合而且「重在配合」,兩者必須「無縫配合」,而非西方民主體制所強調的「互相制衡」。這就要求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治澳愛國者」,必須正確把握立法會的憲制地位,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健全互動交流機制,這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環節。這種相互作用是融和而不是對立。相互制約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在行政與立法的體制和運作中,要貫徹相互配合的精神,溝通、合作,構築彼此和諧共進的關係,以求決策正確、處事高效,更好為澳門整體利益服務。
當然,立法會議員支持、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做行政主導的體制維護者,並不是做「橡皮圖章」、表決機器,而是要繼續依法行使監督權,對特區政府作出善意、誠懇的批評,不越位、不缺位,不瀆職。要勤勉、務實、貼地、廉潔,做真正的民意代言人,解市民之所困,而當務之急是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破解長期積壓深層次問題。要勤於學習,不斷提升參政議政能力,做高質素的管治者。要善於團結合作,不斷提高立法會工作效率和整體的戰鬥力,做立法會新風貌的開創者。是做真正的民意代言人,解市民之所困,而當務之急是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破解長期積壓深層次問題。
在這個新思維下,岑浩輝對「一國兩制」實踐新階段的行政立法良性互動關係,就有了新構思,包括立法會領導層的人選。「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是決定的因素」,就如維護國家安全在必須健全法律體系的基礎上,要有執行機制及人員予以落實貫徹那樣。實際上,政策制定後,關鍵在於「人」的執行和參與,這包括政策的執行者、受益者和受影響者,他們的態度、能力和行為將直接影響政策的成敗。有效的政策需要人的支持,確保政策能被準確理解和實施,並且能夠獲得民眾的認可與配合,才能達成預期目標。
因此,由長期參與及主持特區政府立法規劃、法律草案擬制工作,精準了解特區政府立法規劃及立法原意的張永春出任立法會主席,就不但能夠極大地提高立法會立法工作的效率和品質,而且更能促進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良性互動關係,促進政府官員與立法會議員之間的交流溝通,有利於解決社會問題,使得澳門特區行政主導體制得到更好地落實。
有人注意到,張永春的背景如同岑浩輝那樣,都是在內地出生及接受基礎教育,但「人生軌跡與國家及澳門『同呼吸、共命運』」的「老澳門人」。由這個角度觀察,將更為精準地領悟中央政府的治澳理念,更為有利於「將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與保障特區管治權有機結合起來」。
華澳人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