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遭判拘役是「加分項」還是「減分項」?

  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昨日對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強暴侮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邱議瑩的行為構成強暴公然侮辱罪,並指出她身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則,其行為不符合理性問政的原則,反而在「國會」使用暴力,損害議事風範。法官還提到邱議瑩早年曾因不滿國民黨「立委」李慶華的言論掌摑對方而被判拘役三十天,卻未汲取教訓。但法院考量她認罪態度良好,事後在社群媒體承認錯誤,並考慮她多年來致力推動醫療法案的動機,最終以強暴侮辱罪判處拘役十日,可折算罰金,每日一千元,仍可提出上訴。
  而在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已於日前判決邱議瑩需賠償羅智強二十萬元。原先邱議瑩放話上訴「一定奉陪到底」,但隔天馬上改口稱不再上訴,欣然接受法院判決並深自檢討,並於事後支付全數賠償金。
  案發於去年五月二十八日,朝野「立委」在「立法院」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改革」法案時爆發衝突,邱議瑩見羅智強持手機直播指控民進黨試圖以其他議案干擾議程,直接走上前對著鏡頭語帶威脅開嗆「你是沒被打過喔」,接著持紙扇擊中羅智強左臉,而遭羅智強提告。
  而台北地院昨日判詞提到的邱議瑩早年曾因不滿國民黨「立委」李慶華的言論掌摑對方一案,發生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事發前因為李慶華在「立法院」內政委員的會議中,一再被邱議瑩干擾發言,因此他回嗆邱議瑩「有點風度跟家教」、「不要潑婦罵街嘛」,而惹怒邱議瑩,兩人隨即上演對罵戲碼,邱議瑩突然上前偷襲賞了李慶華一記耳光。整個過程都被媒體拍下並全程轉播。事後,雙方互告對方,並附帶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民事部分法官判決,邱議瑩要賠償李慶華三十萬元,並判李慶華無罪。但邱議瑩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邱議瑩拘役三十天定讞得易科罰金。不過,後來還是「死死氣」地繳交罰金。
  因此,根據邱議瑩今次在民事部分一經判決就「爽快」地向羅智強認賠二十萬元,沒有上訴,及有了十六年前上訴反而遭受重判的「教訓」,再加上她在法庭認罪,而且事後在社群媒體承認錯誤,估計她將會放棄上訴,並以繳交一萬元罰金代替拘役。
  倘果如此,就是邱議瑩要為自己在民進黨高雄市長黨內初選中「避凶」。實際上,民進黨為了迎戰二零二六年縣市長選舉,正在陸續進行初選提名選務作業中。首波縣市長候選人已於上周三正式提名,分別為宜蘭縣林國漳、台中市何欣純、嘉義市王美惠,以及台東縣陳瑩。而次波提名縣市則包含屏東、澎湖、基隆、新北、彰化、雲林等縣市。至於其他深水區,如台北、桃園等,預計會拖到農曆年前,與台南、高雄等縣市一起掀牌。
  而如果邱議瑩決定上訴,台北高等法院的二審程序,就恰好與民進黨高雄市長黨內初選的時間「撞期」,這宗官司對於她的參加參選,究竟是「加分項」還是「減分項」,難以預料,那就寧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提前消減這項未定因素。
  誠然,邱議瑩所涉的「強暴公然侮辱罪」,不屬於賴清德主持修改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黨職人員選舉辦法》中,增加的「排黑條款」所指的涉黑、金、槍、毒或曾受管訓者,未來不可擔任黨職,也不能代表民進黨參選公職的限制規定。但畢竟如同羅智強昨日所言,是「有了刑事案底」,而且恰巧在民進黨進行高雄市長黨內初選時,該案由台北高等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可能會被民進黨也參加高雄市長黨內初選的賴瑞隆、許智傑及林岱樺等人拿來「說事」,指認擔任行政官員必須冷靜收斂,不能意氣用事,更不能「動手動腳」,因而使其「減分」。雖然邱議瑩也可反擊並力圖「加分」,但卻是無法「可操諸於我」。因此,邱議瑩還是將會把此判決「咕一聲吞落肚」,認裁了事。
  本來,「立委」依法享有刑事豁免權。但一方面為了避免「立委」利用「立委」的身分保護傘來躲避刑事偵查與審判,「憲法增修條文」限縮「立委」「在會期中」才能受到不受逮捕特權的保護;另一方面為維護「立法院」議事秩序,「司法院大法官」第四三五號解釋文又指出,「『憲法』保障『立法委員』之言論,使豁免於各種法律責任,既係基於維護其職權之行使,若行為已超越前述範圍而與行使職權無關,諸如蓄意之肢體動作等,顯然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致侵害他人法益者,自不在『憲法』上開條文保障之列。至於具體個案中,『立法委員』之行為是否已逾越範圍而應負刑事責任,於維持議事運作之限度內,司法機關依民主憲政之常規,固應尊重議會自律之原則,惟遇有情節重大而明顯,或經被害人提出告訴或自訴時,為維護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亦非不得依法行使偵審之權限。」
  因此顯然,因為性格潑辣躁動而被稱為「小辣椒」的邱議瑩,只是「選擇享受」「立委」的刑事豁免權,而渾然「忘記」了「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文」關於肢體動作等不屬刑豁免權範疇的詮釋。
  實際上,邱議瑩在「立法院」內外的「火爆」表現,屢見不鮮。除了上述的掌刮羅智強、李慶華事件之外,還有痛罵國民黨「立委」是「番仔」,以及「你要你的老婆讓韓國瑜睡一晚,當成是你提供了工作機會之後的報酬嗎?」等。此外,還曾「勇猛」到踹破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的辦公室大門。
  而偏是如此「英勇神武」的邱議瑩,卻不幸曾經罹患腫瘤。雖然已經痊癒,但也有可能會在民進黨高雄市長黨內初選中,被其對手質疑其在「立法院」的「火爆」表現,就是化療的後遺症發作,並進而質疑其精力及體力能否勝任高雄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