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下午分析及討論《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二常會主席葉兆佳、秘書林倫偉會後表示,二常會已完成法案所有條文的首次討論,委員希望就法案的標的及適用范圍、純度要求及標示、勸誡制度等問題與政府代表進一步討論。
《黃金及鉑金商品化制度》法案建議擴大適用範圍,除黃金、鍍金外,擴大適用至鉑金貨品及表面經過處理的貨品;同時,提升足金純度標準至不低於千分之九百九十九,並增加規範鉑金貨品的純度標準;引入鉑金貨品及表面經過處理貨品的純度標註的標示規定;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制度及引入勸誡制度等。
葉兆佳、林倫偉表示,二常會委員均關心法案中關於標的及適用範圍的問題,因為法案擴大了適用範圍,但疑問會否包括其他貴金屬;亦關注到法案改用商業企業主的定義,規範交易對象是商業對零售,但疑問會否規範商業對商業的行為;以及規範場景中,過往包括展示、倉儲,今次法案提出展示及銷售,委員關心法案的標的及適用範圍,希望了解提案人進一步的想法。
法案建議規定黃金及鉑金貨品須標註純度,各類金飾貨品的標註亦須按規定作標示。議員又關注到純度要求及標示問題,貨品一旦出現爭議時,如何決定檢測標準及方式以符合純度標示,法律有否規範以何種方式進行,有哪些檢測機構可以得出檢測結果。
另外,考慮到法案增加了商業企業主的若干義務,建議增加勸誡的規定,讓涉嫌違法者在符合法定前提條件下,在一定期間內對不合規範的情況作出補正後,可獲免除被行政處罰,以便針對一些未對買受人權益造成嚴重損害的違法行為,給予涉嫌違法者可主動補正其不合規範行為的機會。對此,有委員關心因黃金是較貴重的交易,質疑勸誡會否過於寬鬆而逃避處罰,希望與政府進一步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