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中方從來沒有接受過「三藩市和約」

  【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外交部發言人毛寧2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表示,所謂「三藩市和約」違反了1942年《聯合國家宣言》中關於禁止與敵國單獨媾和的規定,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其對臺灣主權歸屬等任何涉及中國作為非締約國的領土和主權權利的處置都非法無效,中方從來沒有接受過「三藩市和約」。
  有記者問:外交部發言人昨天表示「三藩市和約」非法、無效。中方是否認為日本和其他47個「和約」締約國仍處於戰爭狀態?
  毛寧表示,正如我的同事昨天所說,所謂「三藩市和約」是在排斥中、蘇等二戰重要當事方的情況下,對日本單獨媾和而發表的檔。這份檔違反了1942年中、美、英、蘇等26個國家簽署的《聯合國家宣言》中關於禁止與敵國單獨媾和的規定,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其對臺灣主權歸屬等任何涉及中國作為非締約國的領土和主權權利的處置都是非法無效的。
  有記者追問:在「三藩市和約」簽署之後,中日雙方於1978年簽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方當年也就接受了「三藩市和約」。中方現在的立場是不再接受「和約」了嗎?
  「你的理解是錯誤的。」毛寧說,「中方從來沒有承認過『三藩市和約』中有關臺灣主權歸屬等任何涉及中國作為非締約國的領土和主權權利的處置,從來沒有接受過『三藩市和約』。」
  毛寧表示,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明確規定,「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中日四個政治檔對臺灣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作為一個整體構成中日關係的政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