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配合特區政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施政理念,進一步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第9/2025號行政法規《修改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將原補貼計劃規定的補貼期間延長一年至2026年12月31日,該行政法規已於本年8月26日生效。
勞工事務局表示,合資格僱主依法向於2026年12月31日前出現分娩等情況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產假報酬後,可於指定期間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
勞工局會繼續根據原補貼計劃的規定,跟進有關補貼申請、審批及發放的相關工作,並會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有關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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