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在島內外民眾的認知中,是一個「雙標黨」。不要說是最近的封禁「小紅書」事件,對「涉詐率」只有百分之一的「小紅書」痛下殺手,而輕輕放過「涉詐率」超過百分之七十的「臉書」,而暴露了民進黨當局「名為反詐,實為反中」的真實嘴臉,及凸顯其「選擇性執法」的虛偽性了,就說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民進黨當局對大陸赴台人員實施嚴格限制,卻對其他地區放寬政策,及在「反萊豬進口」、「公投」等議題上,民進黨更常是以不同標準對待兩岸交流與外部關係,例如對美豬進口松綁,卻嚴控大陸農產品等,更是「罄竹難書」。
昨日,民進黨當局「雙標」作為又增添一樁。昨日是「世界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四十六週年。以「美麗島事件」作為其重要「圖騰」之一的民進黨,各界黨籍政客紛紛發文紀念。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運動人士,在高雄市舉行「世界人權日」示威遊行。因當時執政的中國國民黨當局派遣鎮暴部隊介入,引發參與者與政府鎮暴部隊衝突,成為台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警民衝突事件。事後包括施明德、呂秀蓮、陳菊等人,皆被逮捕受審,均被求刑「唯一死刑」,後在國際輿論壓力下,當局改判有期徒刑,後來陸續獲釋,並都成為民進黨的重要骨幹,陳菊還是民進黨的創黨元老之一。
而民進黨「立委」賴瑞隆,由於曾經由時任高雄市長的陳菊先後委任為海洋局長、新聞局長,成為陳菊的愛將,而且兩人都是屬於「新潮流系」,更是同屬「南流」,理所當然也參與發文紀念「美麗島事件」,並籍此凸顯其與陳菊的親密關係,以圖淡化因其兒子在學校涉及的霸凌案,對其在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中的負面影響,甚至是轉移視線,以圖搶救民調。
但賴瑞隆似乎是為了顯示自己與陳菊的關係「非同一般」,自己才是陳菊前市長的「最愛」及「接棒人」,情急心切,在臉書發文引用陳菊過去的話:「願我深愛的故鄉──台灣的人民早日享有真正的公平、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的同時,搭配一張陳菊年輕時期的黑白照片,並在開頭寫上「想念陳菊」。
由於「黑白照片」以至黑白圖文是悼念逝者的網頁「標配」,而且賴瑞隆還寫上了「想念陳菊(花媽)」的語句,因而讓人們驚愕,以為已經入院十一個月治療腎腫瘤及腦血管阻塞的陳菊,已經「走了」,因而紛紛湧入賴瑞隆的臉書留言詢問:「花媽怎麼了?」「為什麼用她黑白照?」
約在三個多小時後,賴瑞隆團隊才感到「代誌大條」,悄悄在原句「想念陳菊(花媽)」後方補上一行,寫下「願她早日復健完成」,試圖澄清貼文原意。但這細小的修正貼文動作卻被眼尖網友目睹,再度引爆留言:「差點以為她已經走了XD」、「這補一句太晚了吧」、「嚇死人還要第二次」。賴瑞隆團隊發現後,連忙將該篇貼文完全刪除,反而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同是陳菊,同是讓人產生「可能已逝」的錯誤聯想,民進黨當局卻是以「雙重標準」對待。實際上,就在今年四月二十二日晚間,四十四歲無業女碩士在「脆」上看到有人貼文「大官過世了」,而此時正好已經入院四個多月的陳菊的病情有惡化的趨向,因而她在「PTT」人發文詢問:「陳菊走了?」、「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當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也駁斥為假消息。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一分局立即與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案發四小時內查獲貼文者陳姓女子到案。警詢時,陳女說僅是單純想詢問此事真實性,且已於貼文後約半小時即請求八卦版版主刪除,而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將她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而該條文第一項第五款的主要罰則為「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但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在審理時認為,陳女已於標題及貼文內容文句的句尾均反覆以問號作結,就尚未獲得證實內容以提出網路論壇方式表達個人疑問,或與他人進行討論;關於網路報導或該貼文內留言,充其量僅能認為該貼文引起社會高度討論或關注,但不足以擴張解釋認為該貼文已使閱覽者產生畏懼、恐慌或激憤等負面心理,或有因此採取不理性行為舉止,而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因此裁定不罰。
這就顯示,由民進黨掌控的「警政署」及其與也是由民進黨掌政的高雄市政府雙重節制的高雄市警察局,是「護主心切」,凡是不利於「老市長」陳菊的言論,都要懲戒之。
但為何對只是「詢問式」的陳女,按照此「標準」實施,而對於疑似使用「肯定式」的「黑白照片」及「想念」的賴瑞隆,卻是「網開一面」,沒有執行此「標準」?
因為賴瑞隆是民進黨籍的「立委」,因而「刑不上自己人」?還是因為得到賴清德支持的賴瑞隆,有可能當選高雄市長,而高雄市警察局長人選是由高雄市長推薦,高雄市警察局也是高雄市政府的成員單位,因而高雄市警察局不敢懲辦自己未來的「老闆」?
當然,如往「好處」想,可能是高雄市警察局及其轄區分局,因為是接受了陳女獲法院判決無罪的「教訓」,而不再「濫用警權」。
但無論如何,都暴露了民進黨當局的「雙標」手法。
兩岸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