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局:益隆炮竹廠舊址擬美化 板樟堂招牌安裝須遵指引申請

  【本報訊】文化遺產委員會於昨日上午在文化中心會議室召開本年度第六次平常全體會議。會議討論到「文化局近期修復活化工作情況」及「有關被評定的不動產行使優先權」,並向委員作出介紹並諮詢意見。針對三項諮詢行使優先權的事項,委員一致認為暫無行使優先權的迫切性,無需開展對應優先權行使相關工作。
  談及當局修復與活化項目進度時,文化局局長梁惠敏指出,氹仔益隆炮竹廠舊址方面已明確舊址內多棟建築修復規劃,將對片區開展美化工作。內港廿三、廿五號碼頭修復與結構加固工作已全部完成。益隆炮竹廠舊址、內港相關修復項目完工後,均會按照片區規劃交由對應範疇按整體大方向推進後續活化工作。
  此外,加思欄古城牆修復項目已全部完工,計劃圍繞該段古城牆的歷史、夯土工藝與技術,設置對應說明介紹牌,向公眾介紹項目修復全過程及夯土技術中不同土層的工藝做法,亦計劃拍攝宣傳片、完善工作方案,加強相關宣講工作。
  較早前,委員會已同意為幻覺圍門樓提供修復工程支援,是次會上,文化局向委員會介紹有關修復工作情況。
  就傳媒關注板樟堂文物建築招牌近期惹起爭議與處置問題,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回應表示,根據現有管理要求,文化局、市政署已在官網發佈文物建築招牌設計及安裝指引,明確規定招牌尺寸、數量、安裝位置、顏色(禁止使用鮮艷顏色),文物建築使用人、租戶從事商業活動安裝招牌前,必須事先瞭解及遵守指引按規定申請。
  她重申,倘未事先申請安裝招牌,即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不僅包含違反指引要求,也包含外觀不合規相關情形。未取得准照安裝招牌,會交由發准照部門處理,不符合規定需拆除;若施工過程傷害或影響文物建築,另行跟進處置;僅未申請牌照違規的,由發准照部門給予處罰。
  梁惠敏指出,市政署發放文物建築招牌相關牌照前,會將招牌樣式、尺寸、位置等交由文化局評估並給予意見,文化局會持續檢視招牌安裝指引,優化完善相關工作。
  有日本歌手原定明年(2026年)在澳門舉行的演唱會取消,被問及會否影響本澳建設「演藝之都」,梁惠敏回應時表示,休企或不同的商業機構舉辦不同的表演活動時,均有各自的商業考量和決定,或會調整活動的安排。她稱,這些類似的取消或者不可抗力的情況過往都有出現,從宏觀去看,這些不同類別的演唱會或者活動持續在澳舉行,相信個別情況對澳門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文化遺產委員會2025年第6次全體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