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2月15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進行裁決,黎智英被判三項控罪均成立。對此,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核心價值。
該案審訊歷時156天。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15日任主審法官,裁定黎智英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均成立。
法庭清楚表明,第一被告人(黎智英)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單純考慮有關的法律和案中證據,以定控方是否已把各被告面對的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亦強調,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的所作所述不是控罪的主體,而只構成與控罪相關證據的背景。
有關第一項控罪,即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案中考慮的書面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撰寫時目的是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的離叛。
第二項控罪即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他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
第三項控罪是黎智英被控的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庭裁定在國安法頒布實施前,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和其他人之間存在協議,他們會進行「國際遊説」,尋求國際社會支持在香港進行的抗爭運動。
法庭將於明年1月12日聽取口頭求情,料需時4日。判刑日期將盡快安排。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核心價值。
李家超對法庭的定罪判決表示歡迎。他指,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
李家超表示,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
他指,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天經地義的責任。
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構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法庭的判辭總共有800多頁。政府會詳細研究判辭,稍後再作更全面的聲明。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歡迎法庭作出今次裁決。李桂華指,在法庭長達855頁的裁決中,每一項控罪都羅列出相關罪行和證據,法庭也都指出黎智英有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足為信的情況。
他表示,整個審訊長達156日,其中有50多日由第一被告人黎智英自辯,更有超過2220項證據,審訊檔超過八萬頁,14名主要控方證人,有5名從犯證人及1名特赦證人都在庭上作證。每次審訊都安排超過400個座位,供公眾人士、中外媒體旁聽,確保整個過程公開透明,沒有任何隱瞞。
李桂華說,除三項罪名外,黎智英在2019年「黑暴」期間,動員年輕人上街參與所謂遊行,亦通過高級員工煽動更多年輕人投入反政府行動等,令人髮指,是事件的推手,難辭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