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方開展打擊「假飛」行動也是配合中央部署

  一連多日的「區慶」、冬至及聖誕假期已經結束,不少澳門居民紛紛出外度假,其中又以內地為優選旅遊目的地。而聖誕節雖然不是內地的公眾假期,但仍有大量內地遊客湧來澳門旅遊,昨日全日就錄得十二點九千九百七十四人次的入境旅客數據,其中最多是內地居民,其次是香港居民。因而呈現熱烈的「雙向奔赴」情景。
  為保障市民和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公共秩序,維護本澳良好的治安環境,確保澳門成為宜居、宜業、宜行、宜遊、宜樂的安全城市,澳門治安警察局在警察總局統籌下,持續進行「冬防警務行動」,在澳門主要旅遊旺區加強截查可疑人士,並進行不定點查車行動,以預防及打擊各種不法行為和犯罪活動。另一方面,治安警察局昨日再次在臉書等社交工具張貼題為《持續嚴打中國護照濫用本澳過境行為》的「警務貼文」,重申治安警察局持續加強監察及打擊透過使用中國護照濫用澳門過境規定,借過境澳門名義頻繁往返以達致長期逗留澳門目的的個案。
  據該「警務貼文」透露,治安警察局聯同內地相關部門協同於港珠澳大橋澳珠口岸區範圍監察區域內跨境車輛的通行情況,嚴查接載懷疑濫用過境制度人士的車輛,本月截至二十四日止,累計逾八百人次的中國護照持有人因未能出示有效運輸憑證、或沒有按規定過境前往外國、又或存有頻繁出入境以規避本澳逗留制度之情況而被依法採取拒絕入境澳門措施。根據統計,本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間,逾七千八百人次的中國護照持有人因未能出示有效運輸憑證、或沒有按規定過境前往外國、又或存有頻繁出入境以規避本澳逗留制度之情況而被依法採取拒絕入境措施。
  澳門特區實施的中國護照過境免簽政策,本意是便利旅客經澳門前往第三國,促進人員往來與經濟發展。根據規定,持有效中國護照、外國簽證(免簽或落地簽國家除外)及經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的運輸憑證者,可在澳門便捷過境停留。持中國護照的旅客,如以過境性質進入澳門,除護照剩餘的有效期至少須超過擬在澳門特區逗留的期間加上九十天外(如:過境澳門逗留七天,即剩餘有效期應至少有九十七天),還須具備有效進入其他國家的入境簽證及使用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或由外國返回的運輸憑證(如:確認機位的機票)方可獲准過境進入澳門,最多可獲七天逗留許可。但部分人士罔顧內地及澳門相關規定,借過境名義規避逗留限制,頻繁往返澳門,甚至出現逾期逗留等情況,嚴重擾亂了出入境管理秩序。
  在各類濫用行為中,「假飛」入境最為典型。受內地針對澳門旅遊簽注的「防沉迷」政策限制(每月或每兩月僅可辦理一次簽注),部分居民在簽注次數用盡後,動起歪念,通過購買虛假機票、偽造行程等方式,以「過境前往第三國」為名入境澳門,實際卻未出境前往目的地,而是原路返回內地。更有不法分子在網絡上傳播此類違規「教程」,誤導公眾,進一步加劇了違規行為的蔓延。此外,還出現冒用他人證件企圖蒙混過關等衍生違法情形,此前便有旅客因冒用雙胞胎兄弟證件試圖多次入境澳門參加演唱會,被內地口岸民警當場識破並處以行政處罰。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澳門警方多措並舉開展整治。一方面,與內地相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在港珠澳大橋等重點口岸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不僅對入境旅客實施嚴格審查,核實運輸憑證真實性與過境意圖,還重點監察澳珠口岸區內跨境車輛通行情況,嚴查接載懷疑濫用過境制度人士的車輛,構建全方位管控網絡。另一方面,加強與內地、香港相關部門的情報互通,動態監察違規態勢,不定期調整行動部署,確保執法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澳門警方打擊「假飛」行為,首先是「依法行政」的體現。因為根據澳門第16/2021號法律規定,以虛假聲明、欺詐方式取得的入境許可無效,違規者將面臨禁止入境處罰,禁止期限最長可達十年,具體長短與行為嚴重性成正比。同時,澳門警方明確警示,持護照虛假過境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澳元,且三年內禁止入境。其次是回應澳門社會治理需求的必要舉措。近年來,部分內地居民受簽注次數限制等因素影響,通過「假飛」方式違規入境澳門,不僅違反了出入境管理相關規定,還對澳門的旅遊秩序、社會治安等造成負面影響。警方破獲或查緝的一些治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不少就是以「假飛」方式入境及滯留澳門。
  其實,澳門警方開展打擊「假飛」行為的活動,也是為了配合中央的部署,在社會治安領域積極維護中央對澳門特區全面管治權的具體體現。實際上,此類「假飛」行為明顯地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必須接受行政處罰;若涉及組織他人實施此類行為,更可能涉嫌組織偷越國(邊)境罪,必須承擔刑事責任。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均對偽造、倒賣航空客票等行為作出了明確處罰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專門出台通知,依法懲處倒賣飛機票等犯罪活動。因而澳門警方打擊「假飛」行動,也是嚴格遵循內地相關法律規定的作為,既是維護澳門本地法律權威的體現,也是對中央法治建設要求的積極呼應,形成了跨法域的執法合力。
  在政治層面,澳門警方打擊「假飛」行為,也是維護「一個中國」原則的作為。實際上,護照是由一國主管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發給本國居民和特定對象出入本國國境和在境外旅行使用的身份證件和國籍證明。也就是說,護照是居民在國際間通行時使用的身份證,也是一國政府為其提供外交保護的重要依據。在澳門回歸祖國之後,中國政府已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澳門特區已成為直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劃,如允許內地居民持憑彰顯「國際關係」的護照來澳門特區旅遊,顯然是不符「一個中國」原則,在客觀上把澳門視作為「國家」。因此,內地居民因私前往港澳,是應當持憑符合「一中」則原則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否則,長此下去,澳門特區有關部門必將難免會被質疑為「搞變相兩國論」。
  另外,澳門警方打擊「假飛」行為,也是積極響應中央對博彩業有序健康發展要求的作為。中央為了支持澳門特區,對內地居民出境到澳門旅遊採取了許多便民利企措施。但又必須與「防沉迷」及「截金流」等方面取得平衡。因而打擊「假飛」行為,就是其中一項中央措施,而澳門警方則進行了積極配合。
  總而言之,澳門警方打擊「假飛」行為,絕非單純的本地執法舉措,而是立足「一國兩制」根本,主動對接中央治理要求、積極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實踐。通過這一行動,不僅有效整治了出入境亂象,更彰顯了澳門特區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堅定立場,為推進內地與澳門的治理協同、實現區域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中央的堅強領導和大力支持下,澳門特區必將持續完善治理體系,築牢安全底線,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道路上穩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