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總規檢討報告倡修改三項目內容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七次平常全體會議,聽取「《澳門特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檢討分析報告」介紹及討論。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今次城市總規的檢討主要因應政府新推出的四大工程調整土地使用,期望吸納各方建議,完善總規修訂工作,以配合本澳社會經濟實際發展。他稱,將綜合分析各委員意見,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修改總規;倘確定修改,將正式刊登特區公報,以及推進後續程序,包括草案編製、公開諮詢及再聽城規會意見。
  《澳門特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訂定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空閒整治、土地使用及利用條件,並對公共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作出合理綜合部署,檢討「總體規劃」涉及大型公共建設項目、法律法規更新如管轄範圍、文遺保護和海岸線等,與人口及交通運輸相關的更新研究專案,以及優化微調總規部分表述或圖表。
  施政報告提出四大工程等,部分需要在本澳劃設一定規模的土地空間作發展,當中對土地用途或整體規劃佈局造成重大影響,必須檢討總體規劃;而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以及澳門國際機場橫琴前置貨站因建設在深合區,檢討分析報告建議不納入總規的規劃範圍。
  對於三項大型公共建設項目,一是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初步選址新城B區西側的土地及新城C區的土地,建議維持新城B區西側公用設施區用途,建議新城C區商業及居住用地需要依實際用地規模修改為公用設施區;建議修改總體規劃的城市結構佈局,例如發展核心;建議對總體規劃的相關內容一併作修改或更新,例如規劃分區指引及主要公用設施規劃示意圖。
  二是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初步選址鄰近偉龍馬路的土地及新城E1區西側土地,根據總體規劃,位於鄰近偉龍馬路的土地為居住區,位於新城E1區西側的土地為居住區和商業區。建議修改總體規劃的城市結構佈局,例如發展核心;就位於鄰近偉龍馬路的土地和位於新城E區西側的土地,修改土地用途規劃,建議根據產業園的產業定位,需要全部或部分修改為相關產業用途;對總體規劃的相關內容一併作修改或更新,例如規劃分區指引。
  三是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總體規劃已考慮及包括澳門國際機場的擴建計劃;根據最新的澳門國際機場擴建計劃,擴建範圍與總體規劃有所不同。建議根據最新的機場擴建計劃修改總體規劃的相關範圍及內容。
  而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及前置貨站位於橫琴深合區,不涉及總體規劃的規劃範圍。
  工務局:修改總規不適用簡易程序
  多名發言委員普遍認同因應社會發展變化,適時檢討總規的必要性,又建議通過簡易程序等手段推進修改總規,以免影響四大工程進展。
  土地工務局副局長麥達堯稱,簡易程序修改僅適用於天災、人禍、國務院頒令等沒太大討論空間的情況,強調修改總規需按程序處理,今次檢討目的明確且具有迫切性,主要是為了推動四大工程及加速多元產業發展,希望盡快落實配合,並不違背總規的原有方向;總規已預留不少產業用地作產業多元發展,現時主要是加大力度,並因應部分土地用途細分和局部調整。
  會上有委員建議檢討總規可全面考慮都更、新口岸區衛星場結業後用地規劃等。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稱,衛星場結業後,相關酒店仍在營運,政府將密切關注實際情況,根據旅客的變動趨勢,綜合評估是否需要調整現行旅遊娛樂區的規劃定位。
  另外,有委員建議以片區為單位加快城規研究,梁耀鴻稱,將納入考量範圍,他理解分區詳細規劃制定需時較長,在詳規完成前,為推動特定區域的發展,將視實際需要,優先開展小區規劃研究。亦有委員建議優化18個規劃分區的劃分。檢討總規的研究團隊代表強調是根據各分區特性而劃分,確保詳細規劃編製時執行的統一性,政府積極推動北區1、外港區1、外港區2、氹仔中區2等規劃分區工作,預計2027年下半年完成。
  關於澳門發展定位加入「一高地」規劃,顧問公司代表表示,澳門現行發展定位為「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而「一高地」的相關表述近年亦較多人討論,未來修改總規時,會考慮將「一高地」納入總規當中。同時,澳門在推進都市更新工作時,需結合詳細規劃的編製。根據《城市規劃法》,總規層面會制訂舊區重整工作的指引性原則,詳細規劃則會依據總規原則,引入推動重建或活化工作的相關措施,並調整對應土地用途。已把委員的意見記錄在案,後續修改總規時會檢討是否需要更新都更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