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在二零二五年的最後一天公佈,根據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的建議,行政長官岑浩輝向二十八名人士及實體授予勳章、獎章和獎狀,表揚他們在個人成就、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區方面有傑出的表現。其中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全國人大常委、前任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獲得特區最高榮譽的大蓮花榮譽勳章。羅立文、何永安、黃文忠等前主要官員獲授予金蓮花榮譽勳章,澳門銀行公會獲授予銀蓮花榮譽勳章。
這是岑浩輝出任行政長官後,首次行使頒授勳章的權力,而且還是同時頒授兩枚作為最高一級榮譽勳章的大蓮花勳章,並打破了連續三年大蓮花勳章的「零的記錄」。
今次獲授予大蓮花勳章的人士,是沿襲了過去的傳統習慣,頒授給卸任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主席。不過,以往也有將大蓮花勳章頒授給社會民間人士的傳統習慣,岑浩輝則沒有行使這項權力,顯然是運用了「寧缺勿濫」的原則。
澳門的授勳制度作為表彰社會貢獻、凝聚愛國愛澳力量的重要載體,經歷了制度的重構與優化。一九九九年澳門回歸祖國後,為構建符合特區發展定位的榮譽體系,特區政府於二零零一年正式制定《勳章、獎章和獎狀》行政法規(第28/2001號),確立了回歸後澳門授勳制度的基本框架。該制度明確授勳旨在表揚在個人成就、社會貢獻或服務澳門特區方面有傑出表現的人士和實體,初步構建了榮譽勳章、功績勳章、傑出服務獎章和獎狀四大類別的榮譽體系,並設立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負責提名工作,為特區授勳制度奠定了法治基礎。
二零零七年,特區政府對該行政法規進行首次修訂,增設社會服務獎章,進一步完善了傑出服務獎章的覆蓋範圍,使授勳物件更貼合社會服務領域的貢獻者。而隨著澳門社會的快速發展,尤其是近年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應對過程中,各類社會力量的貢獻日益凸顯,原有授勳制度的部分條款已難以充分覆蓋新的社會貢獻場景。在此背景下,行政會於二零二二年完成討論《修改第28/2001號行政法規〈勳章、獎章和獎狀〉》行政法規草案,推出了一系列針對性改革措施,此次修訂成為回歸後授勳制度最具針對性的一次優化。
其一是擴大核心獎章與勳章的頒授範圍。針對突發事件應對中的突出貢獻,改革擴大了英勇獎章及勞績獎章的頒授對象,將公務員、志願者、社會團體及市民大眾等在執行職務、參與應對公共事件方面有突出表現的人士或實體納入表彰範圍,充分認可了各類社會力量在公共危機處置中的重要作用。同時,擴大體育功績勳章的頒授物件,將表彰範圍從原有維度延伸至在國際性、區域性、全國性體育賽事中取得佳績或在體育領域值得嘉獎的人士或實體,更全面地覆蓋體育領域的貢獻者,契合澳門推動體育事業發展的需求。
其二是優化提名委員會運行機制。為提升提名工作的效率與協同性,改革將提名委員會的任期由四年改為不超過兩年,使委員會任期與澳門其他相關委員會成員任期保持一致,便於統籌推進各項榮譽評選工作。同時,在提名委員會內增設秘書崗位,專門協助委員會處理文書工作,進一步規範提名流程,提升工作專業性。
其三是規範榮譽標識的核准程式。此次改革明確各類勳章、獎章、獎狀、證書和專門別針的式樣,由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取代了原有規定,使榮譽標識的管理更具規範性和權威性,進一步強化了授勳制度的嚴肅性與儀式感。
二零二二年的授勳制度改革,通過精准調整與優化,使澳門授勳體系更貼合社會發展實際,其成效在後續年度的授勳工作中得到充分體現。而岑浩輝就充分運用此次改革的成果,使得受勳對象涵蓋了政務、工商、教育、文化、體育、醫療、社會服務等多個領域,既有賀一誠、高開賢等為特區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政務人士,也有澳門科技大學、鏡平學校、林發欽等在教育、文化領域深耕的實體、人士,還有中國國際應急醫療隊(澳門)、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特區體育代表團空手道隊等在公共服務和體育領域有突出表現的團隊。這些受勳物件的多元化分佈,正是改革後授勳範圍擴大、評選精准性提升的直接體現。
而且從社會價值來看,改革後的授勳制度進一步強化了榮譽激勵的導向作用。通過表彰在公共危機應對、社會服務、體育發展等領域的貢獻者,不僅是對受勳者個人或實體工作的認可,更向社會傳遞了崇尚奉獻、勇於擔當的價值理念,凝聚了愛國愛澳的社會共識。
未來,隨著澳門深度融入及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授勳制度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例如,可進一步細化不同領域貢獻的評選標準,增強評選的精准性;加強授勳成果的宣傳與轉化,擴大授勳制度的社會影響力等。相信通過持續的制度優化,澳門授勳制度將更好地發揮榮譽激勵作用,為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的深入推進注入更強動力。岑浩輝的參選政綱及兩次施政報告,都是以「改革創新」為主軸,因而也宜將此理念貫穿到授勳制度上去,以契合「一國兩制」實踐已進入了新階段的判斷論述。
因此,適宜在現有勳章、獎章和獎狀「品種」上,增加與之相對應的項目,以使得受表彰的行業或界別,擴延至更廣泛的範疇,並在「對應」的界別做出平衡。比如,既然有屬於雇主界別的「工商功績勳章」,及屬於僱員界別但主要是針對公務員的「勞績獎章」,就適宜對屬於社會上的僱員界別設立勳章或獎章,以作平衡。又如,現有的表彰制度有「教育功績勳章」,看來適宜呼應習近平主席關於做好澳門青少年愛國愛澳教育的指示,將「教育功績勳章」延伸開來,創設相關的獎項,甄選和表彰「優秀愛國主義教育工作者」及「傑出青年」等類楷模。再如,適宜針對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鼓勵業者在「1+4」的基礎上進行業態,設立「創新功績獎章」。而為了更好地激勵各界人士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也適宜設立適當的獎章項目。
習近平主席在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頒授儀式上的講話中指出,崇尚英雄才會產生英雄,爭做英雄才能英雄輩出。因而除了設立國家勳章制度之外,還設立了國家榮譽稱號獎章制度。目前已頒發的國家榮譽稱號類型有:人民科學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藝術家、人民醫護工作者、人民英雄、人民楷模、人民衛士、人民工匠、民族團結傑出貢獻者、「一國兩制」傑出貢獻者、外交工作傑出貢獻者、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經濟研究傑出貢獻者、體育工作傑出貢獻者等。雖然澳門特區不可能全盤照抄內地的表彰制度,但在某些方面,還是可以適當參考,並結合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探索出更可營造「崇尚英雄才會產生英雄,爭做英雄才能英雄輩出」的氛圍,發揮「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激勵作用,鼓勵全體「澳人」以加倍的熱情,投入到「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偉大事業中去,形成你追我趕的良性競爭局面,促進澳門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的態勢進一步向好。
華澳人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