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該津貼將於4月1日至5月29日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3,300元的學習用品津貼。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教青局代局長阮佩賢昨日介紹法規草案內容。為體現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大專學生的重視和關心,支持其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學習用品,自2011/2012學年起,特區政府向符合規定的大專學生發放學習用品津貼。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一、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2025/2026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2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於2026年4月1日至5月29日期間在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澳門元3,300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二、發放津貼的要求與去年基本相同,受益人須提交證明檔,包括修讀課程的名稱、課程設定的一般修讀年數的下限及首年註冊入讀該課程的學年。
三、凡就讀於澳門高等院校的學生、在外地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修讀由本地機構協辦並獲特區政府許可在本澳運作的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檔。
四、學習用品津貼自登記期屆滿之日起60日內,或自遞交所欠檔、資料或補充說明期間屆滿之日起60日內存入受益人提供的其在澳門銀行開設的澳門元帳戶。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代局長阮佩賢表示,預料本學年約2.69萬名學生受惠,總預算約8,9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