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美國極限攀岩家阿曆克斯•霍諾德徒手登頂「台北101」大樓的國際盛事,本應是一場聚焦人類勇氣與地標魅力的全球狂歡,卻因民進黨當局的政治操弄而變味。明明101大樓在台北市,因而其稱謂就是「台北101」,而且其所在地權是屬於台北市政府,興建時的都市規劃及容積獎勵都是由台北市政府作出,而且在霍諾德徒手攀登「台北101」大樓的籌備及進行過程中,台北市政府在各方面都給予大力支持,因而受到綠營力捧的「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事後三度向台北市長蔣萬安及市政府團隊表示感謝,蔣萬安也大方回應,感謝「台北101」邀請霍諾德,促成這個非凡的成就。但賴清德在致賀時,卻避提台北市政府,而是以「幕後英雄」一筆帶過,而蕭美琴和卓榮泰更加離譜,硬是將「台北101」改為「台灣101」,而引發輿論嘩然。
實際上,蕭美琴和卓榮泰的貼文一出,隨即引發大量島內線民不滿,留言區被批評聲刷屏,有人直言「直接叫『民進黨101』會不會好一點?」「『去中化』不夠,現在還要『去北化』了嗎?」「這個行政團隊,什麼都不會,搞對立最會」。有不少線民都諷刺,「太沒格局」「小家子氣」。
此一事態表面上看,就如許多評論者所指,綠營政客的極力操作「去臺北化」,是擔心「二零二六」地方選舉時讓藍營佔優,害怕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威力」,綠營自知「行情」不如蔣萬安,因此想找一些方式反擊,說穿了就是不想幫蔣萬安做「升格戰術」,把地標拉高層級,功勞就順勢變成了民進黨當局的政績。
而其實,將「台北101」改名為「台灣101」,表面是地標命名之爭,實則是台灣藍綠陣營在「國家」認同、「主權」表述與政治符號上的又一次角力。這個爭議雖看似是島內政治口水戰,但因其發生在兩岸關係高度敏感、大陸對台政策日益清晰強硬的背景下,此舉將會對兩岸互動產生了多層面的影響。因為這是民進黨政客凸顯「台灣」稱謂,實行「柔性台獨」的「火力偵察」,倘成功就推而廣之,以「台灣」來取代所有物件的稱謂。因而從大陸的角度看,這印證了「台獨勢力阻撓和平發展」的判斷,可能加速其「以壓促談」「以武逼統」的戰略實施。
實際上,將「台北101」改稱為「台灣101」,是民進黨政客的「既定策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出:「『台北101』應代表整個台灣,不該只是台北市的地標,應提升至『國家』層級,改名為『台灣101』。」此議當時就遭到網民們的強烈反對。十二月二十五日,「Yahoo奇摩」發起網路投票,截至當日中午有一萬一千三百多人參與,超過八民眾明確表示「不同意」改名,顯壓倒性反對。在街頭訪問中,多數民眾直言:「不要,千萬別改,好難聽,很俗!」「現在叫『台北101』挺好的,為什麼硬要加個『台灣』?」並諷刺「下次是不是要把『台北市』改成『台灣市』?」
值得注意的是,反對聲音不僅限於泛藍支持者,即使是部分傾向本土意識的中間選民也認為,「『台北101』本來就是台灣的地標,全世界都知道,根本不需要改名來證明什麼。」而商界與觀光業者憂心,「Taipei 101」已是國際知名品牌,改名恐造成識別混淆、損害行銷效益,國際旅客搜尋「Taiwan 101」可能無法準確定位。
其實,台灣民眾本來就對「強制改名」懷有本能的敏感。回溯日據時期「改日本姓名」政策,台灣人雖有部分配合,但整體接受度低於朝鮮,主因在於對自身漢姓宗族文化的重視。而今日對「台北101」「改名」的抗拒,亦反映一種對既有身份符號的珍視與對政治干預日常生活的排斥。人們的態度穩定且堅定,拒絕政治綁架地標。台灣社會在此議題上展現了罕見的跨黨派共識:「地標屬於全民,不該成為政黨意識形態的宣傳工具。」因此,儘管綠營個別政治人物持續推動,但因缺乏民意基礎,此「改名案」無法成案更不可能進入正式立法或行政程序。
更重要的是,「改名」將會遇到法律與產權障礙,因為大樓的產權和命名受法律保護,隨意更改會引發複雜的法律糾紛。而且其土地所有權屬於台北市政府所有。它採用的是「地上權」模式,簡單來說,土地屬於台北市政府,但大樓的產權和經營權歸私人公司。
而且,「台北101」在籌建的過程中,台北市政府有深度參與。一九九六年台北市政府為發展台北為亞太金融中心,規劃於信義計畫區內之市有土地以BOT方式興建金融大樓。一九九七年間,由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七十年地上開發使用權,並投資、開發、營運。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給予開發商高達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容積獎勵,並運用多項技術性手段(如將防震阻尼器、屋頂水箱等不計入容積),使實際可建樓地板面積大幅增加。因而此舉被部分人士質疑是「圖利財團」,但因屬都市更新與重大建設範疇,且未直接證實有金錢交易,故當時未被起訴或究責。正因為如此,在柯文哲「京華城容積案」爆發後,蔡正元等政治人物曾公開質疑:「京華城案被說圖利,那陳水扁當年給101那麼多容積獎勵,怎麼沒人說他圖利?」
在此角度上,民進黨政客要將「台北101」改為「台灣101」,其實也是在「打臉」同黨籍的陳水扁。不過,陳水扁也「衰」在「101」,因為他涉及陳敏薰「買官案」。檢方指控陳敏薰為取得「台北101」董事長的職位,交付新台幣一億元現金給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作為「政治獻金」換取職位安排。此筆款項被檢方認定為不法所得,並構成貪汙與洗錢罪嫌。但因陳水扁健康狀況不佳,相關審判長期停滯。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度以「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檢方上訴後,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免訴判決,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審,目前此案仍在司法程式中。
這可能是喜歡「舞文弄墨」的陳水扁,卻沒有對霍諾德徒手攀登「台北101」大樓發文致賀的原因,提起「台北101」就顏面盡失也。
兩岸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