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今年度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討論並通過八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當中鄰近沙梨頭圖書館的兩個毗鄰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地段位於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21B至22號地段,現址為一處矮層建築物,屬租賃批地,面積63平方米。鑒於地段鄰近水體,建議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聽取環境保護局意見。而另一幅地段位於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23至28號,現址為一排矮層建築,屬租賃批地,面積434平方米。
有委員關注毗鄰兩幅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為何21B至22號地段規劃條件圖新增須聽取環保局意見的要求,而23至28號地段規劃條件圖未列入該要求。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表示,因21B至22號地段緊鄰水體,在製作規劃條件圖時收到環保局的意見,關注建設的排污設計及渠網接駁問題,故新增該要求。至於經評估,23至28號地段同樣鄰近水體,需增加相關要求,之後在發出正式規劃條件圖時,將補充該項要求。環保局代表補充,兩份規劃條件圖都有提供意見予工務局考慮,兩地段鄰近水體,相關要求希望設計階段就排污控制措施有足夠考慮,確保排污控制措施不污染水體。有委員關注兩個地段相鄰,未來是否存在合併發展的可能性。梁耀鴻表示,兩個地段申請人不同,且23至28號地段已向工務局遞交相關圖則審批,暫無合併發展的相關信息。
至於有關福建學校的規劃圖草案,有委員關注學校用地容積率與覆蓋率的設定標準。梁耀鴻回應,學校樓宇高度上限一般為50米,對應的容積率上限為11.5,實際建設未必用盡。覆蓋率方面,當局會根據教青局的諮詢意見制定,本次草案中的80%覆蓋率亦是依據教青局意見而定。對於草案北部的行人道重整,他說明學校重建或擴建時須將突出的部分退後至規整的地界內。
有委員關注騎樓與垂直佔用空間的規劃問題,指內港一帶騎樓為區域風貌特色,但不同地段騎樓規劃要求差異較大,部分要求保留現狀高度,部分要求與鄰近樓宇協調,建議對內港一帶騎樓開展整體研究,制訂統一規範。梁耀鴻表示,新馬路一帶因屬評定場所,因此要劃一保留;而內港一帶不是被評定場所,沿街建築有風貌特徵,重建時會要求做柱廊和保留建築特徵。內港南到北較長,分割不同街區,騎樓也不全一樣,製作規劃條件圖時要結合鄰近樓宇騎樓狀況,盡量配合左右樓宇,確保與街區整體風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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