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局:國父紀念館必須維持原有狀態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今年首次平常全體會議,討論8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包括文第士街1號地段屬本澳文化遺產的國父紀念館地段,規劃條件圖申請人希望重建被毗鄰新樓興建時拆除的圍牆和「天下為公」字句,以及將花園內的孫中山銅像退回原本位置。文化局強調,已嚴格要求申請人必須保留原有建築物,不得加高圍牆,同時需維持原有庭院特色,以保障建築物本身的歷史文化價值。
  根據文第士街一號(孫中山紀念館)的規劃圖草案,該地包含私有土地和長期租借批地,面積為一千三百七十一平方米,地段及現有建築物受到《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草案建議該幅土地為「文化設施用地」。草案將地段分為A區和B區。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A區保留建築物,不得增加高度;B區保留現有圍牆,維持場地開敞空間和庭院特徵。草案建議,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無限制。
  土地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表示,當局曾向申請人解釋有關工程非重建或擴建整棟建築物,僅提交建築計劃便可,但業權人堅持申請規劃條件圖。梁耀鴻強調,規劃條件圖受文遺法約束性規定,須保留建築物、圍牆、花園空間和庭院特徵,不會出現拆建築和在花園建新建築物的情況。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蘇建明表示,該建築並非孫中山先生本人居住過的地方,主要是其原配盧慕貞及部分子女後代曾在此生活。國父紀念館2024年被列入評定不動產,業權人以往開展維修保養亦會聯繫當局提供支援協助,局方將嚴格審視日後重建圍牆的工程計劃。若該處開展重建圍牆等工作,當局會嚴格審視相關建築工程計劃。他再次強調,必須保留原有建築物,不得加高圍牆,同時需維持原有庭院的特色,以保障歷史文化價值。
  多名委員關注地段的建築活化、徵用和用行政手段要求開放等。城規會主席、工務局局長黎永亮稱,會向相關部門反映有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