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澳門原董事長姜壹盛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本報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珠海市監察委員會,日前對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姜壹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壹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以及娛樂活動安排,公車私用,公款吃喝;組織原則缺失,在職工調配錄用中為他人牟取利益;棄守廉潔底線,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大額借款,違規收受大額禮金、購物券;擅權妄為,造成國有資產重大風險;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姜壹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姜壹盛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經廣東省珠海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姜壹盛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