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基金撬動資本助產業升級

鄒玖勝
  特區政府日前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對外公布政府引導基金籌建方案,計劃於年內設立規模達200億澳門元的政府引導基金,其中以財政儲備歷年滾存收益注資110億澳門元,並聯合首批社會資本共同組建。這一舉措是澳門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關鍵佈局,更是以財政資本引領產業升級、激活市場活力的重要嘗試。在澳門產業結構亟待優化、新興產業培育迫在眉睫的背景下,政府引導基金作為制度化的「耐心資本」,承載着推動產業提質升級、促進澳琴聯動、服務國家戰略的重要使命,其落地與運作將為澳門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啟全新篇章。
  從澳門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來看,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可謂恰逢其時。長期以來,澳門經濟發展過度依賴博彩業,產業結構單一的問題始終制約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儘管特區政府持續推進「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大力培育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新興產業,但受限于市場化投融資體系不完善、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不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薄弱等問題,新興產業發展步伐較為緩慢。據數據顯示,2024年澳門本地認證科技企業營收佔GDP比重不足百分之一,產業基礎薄弱、專業投資生態尚未成熟的現實,讓新興產業培育面臨諸多挑戰。
  與此同時,澳門過去對產業的支持方式多以財政資助、利息補貼等為主,這類措施在穩定市場預期、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培育市場化投融資能力、形成可持續的產業集群方面仍有明顯短板。面對國家建設科技強國的戰略目標,以及大灣區建設、澳琴深度合作的歷史機遇,澳門亟需創新產業支持方式,以更市場化的手段匯集資源、引導方向。
  政府引導基金的設立,正是特區政府突破傳統支持模式的重要探索,通過以小量公共資金為「引子」,撬動社會資本參與重點產業投資,推動產業發展從「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轉型,為澳門產業升級注入持久動力。
  政策導向明確,緊扣發展核心需求
  政府引導基金的籌建與設計,始終緊扣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核心需求,並與國家戰略、區域協同發展緊密對接,形成了清晰且具體的投資導向與發展目標。
  從投資方向來看,政府引導基金並非泛泛投資,而是聚焦於對澳門經濟發展具有關鍵意義的重點領域,形成了明確的投資範圍。基金將引導社會資本共同投向新興產業、轉型升級產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及初創科技企業,重點圍繞國家戰略、產業升級、科技創新、民生保障等核心領域佈局,同時嚴格契合澳門「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發展定位,充分發揮澳門的獨特優勢。更為重要的是,基金將重點支持澳門特區與橫琴深合區、大灣區聯動發展的投資項目,這一設計不僅契合區域協同發展的大趨勢,更能推動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借助大灣區的產業資源、人才資源、市場資源,彌補澳門本地產業基礎薄弱的短板,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在發展目標上,政府引導基金承載着多重使命,既是產業升級的「催化劑」,也是人才聚集的「磁石」,更是區域協同的「橋樑」。特區政府明確提出,基金將通過長期及系統佈局,推動重點產業提質升級,同時吸引優質企業、人才向澳琴及大灣區聚集,加快推動本地產業升級轉型,創造更優質多元的就業機會。這意味著基金的發展不僅追求產業層面的突破,更注重人才、就業等社會層面的效益,最終實現服務國家建設科技強國的目標,讓澳門的產業發展與國家戰略同頻共振。
  政府引導基金的核心在於「引導」,而非政府直接干預市場,因此特區政府在基金設計中堅持市場化運作原則,通過科學的架構設計、投資規則與管理機制,實現政策目標與市場效益的平衡,既保障社會資本的合理收益預期,又確保基金能切實發揮產業引領作用。
  在架構設計上,基金採用「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的三層架構,這是國際成熟的引導基金運作模式,也是實現市場化運作的關鍵。特區政府表示,母基金和子基金層面將遴選經驗豐富、專業能力強的基金管理者負責,由其依據政府投資方向篩選優質項目。這一模式不僅能藉助專業基金管理機構的市場研判能力、項目運作能力,提升基金的投資效率與質量,還能通過多層次的架構設計,分散投資風險,讓基金的投資佈局更為科學合理。與此同時,三層架構的設計也為進一步撬動社會資本留下了空間,儘管目前引導基金聯合首批社會資本的規模為200億澳門元,但未來母基金、子基金將持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加入,最終撬動的資金總規模將遠超200億澳門元,形成「以政府資本引領,社會資本為主體」的投資格局。
  在投資規則上,基金制定了嚴格的謹慎性限制,確保資金的安全與高效利用。一方面,基金不會將大部分資金投入單一項目,有效避免了單一項目風險對基金整體的影響;另一方面,基金對單一項目的投資不進行控股投資,投資佔比初步定為20%至30%,這一設計既體現了政府引導的定位,避免政府過度干預企業經營,又能讓社會資本發揮主導作用,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在收益與退出機制方面,基金雖以政策導向為核心目標,非以短期財務回報為追求,因此並未設定固定收益比率,但建立了完善的績效評估體系,財務回報僅為評估指標之一,更重視社會效益的實現。在社會資本退出方面,基金採用國際成熟的有限合夥基金形式,在基金存續期結束後,所有合夥人可依據法律規定及合同安排有序退出,保障了社會資本的流動性與合法權益,增強了社會資本參與的信心。
  激活民間資本,打造「耐心資本」生態
  政府引導基金的本質是「引路人」,其核心價值在於以公共資本的公信力與引導力,激活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培育市場化的投融資能力,最終在澳門建立起制度化的「耐心資本」機制,為新興產業發展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
  過去,澳門的民間資本雖具備一定的實力,但受限于投資渠道單一、對新興產業投資信心不足、風險識別能力有限等因素,大量民間資本未能參與到本地產業發展中。而政府引導基金的設立,為民間資本參與重點產業投資提供了全新渠道。政府以110億澳門元的財政資本作為「底氣」,通過股權投資的邏輯,吸引風險識別能力更強的社會資本參與,這種從「給錢」到「給合夥人」的轉變,能有效利用市場化機制的「濾鏡」作用,篩選出真正具備成長潛力的項目。對於民間資本而言,與政府引導基金聯合投資,不僅能降低單獨投資的風險,還能藉助專業基金管理機構的能力,提升投資的成功率,這無疑將極大調動民間資本參與本地產業發展的積極性。
  更為重要的是,政府引導基金堅持「長期主義」及「耐心資本」的理念,着重培育對澳門經濟有實際推動作用的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這一理念與新興產業的發展特徵高度契合,新興產業的培育並非一蹴而就,需要長期的資金投入、技術積累與市場培育,短期內很難產生顯著的財務回報。而政府引導基金不追求短期利益,而是以長期的產業培育為目標,這種「耐心資本」能夠為新興產業發展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避免因短期利益驅動導致的投資短視行為。同時,政府引導基金的制度化建設,也讓「耐心資本」成為澳門產業投融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澳門的投資生態從追求短期回報向重視長期產業價值轉變。
  為進一步激活民間資本,並解決科技初創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引導基金應着力構建「股債聯動」的支撐體系。科技初創企業往往具備「輕資產、無抵押」的特點,很難從銀行獲得信貸支持,而引導基金可通過建立風險共擔的緩釋機制,利用資本金注入優化企業資產負債結構,進而撬動銀行的專項信貸支持;若能形成「股權投資+政府融資擔保」的協同模式,還能顯著降低金融機構的審核壓力,讓金融活水精準流向缺乏抵押品的核心技術企業。
  聚焦核心關鍵,確保基金落地見效
  政府引導基金的藍圖已然繪就,但其成功落地並發揮預期作用,並非僅依賴於資金規模的大小,更取決於運作過程中的專業度、容錯度與治理能力。在澳門產業基礎薄弱、專業投資生態尚未成熟的現實背景下,唯有抓住核心關鍵環節,不斷優化基金運作模式,才能讓這筆「耐心資本」真正成為澳門產業升級的強大引擎。
  專業度是政府引導基金運作的核心基礎。澳門缺乏成熟的股權投資生態,本地專業的基金管理人才與機構相對匱乏,這是基金運作面臨的重要挑戰。對此,特區政府已明確以市場化方式遴選優質基金經理,而在實際操作中,更應注重引入具備國際視野與本地洞察的專業管理團隊。國際視野能讓基金的投資佈局與國際產業發展趨勢接軌,借鑒成熟的產業培育經驗;本地洞察則能讓基金的投資更契合澳門的產業實際與發展需求,避免「水土不服」。同時,應建立與產業落地指標掛鈎的績效考核體系,將基金管理者的績效與產業培育效果、就業創造、科技成果轉化等社會效益指標相結合,而非僅追逐財務回報,引導基金管理者真正聚焦於產業培育的核心目標。
  容錯度是保障基金敢於投資、勇於創新的重要前提。創新本身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新興產業與初創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失敗,若對基金的投資損失過於苛責,建立過於嚴格的追責機制,勢必會導致基金管理者產生保守投資的心態,只敢投資成熟的項目,而不敢對潛力大、風險高的新興產業項目進行投資,最終背離培育新興產業的初衷。因此,在基金的制度設計中,應容許合理的投資損失,建立科學的風險評估與容錯機制,明確合理損失的界定標準與責任劃分,讓基金管理者能放下思想包袱,大膽開展產業投資與培育工作。當然,容錯並非放任不管,而是在強化過程監督、規範投資流程的基礎上,給予創新足夠的試錯空間,實現「鼓勵創新、容許失敗、懲治失責」的平衡。
  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優化基金治理模式,是提升基金運作效率的重要途徑。在國際上,有诸多政府引導基金推動產業發展的成功案例,值得澳門學習借鑒。如新加坡的緯壹科技城,以研發和創新為核心打造生物醫藥科學及科技中心,成功吸引大量投資,創造了數量可觀的高技術就業崗位,成為新加坡經濟轉型的重要驅動力,其產業集聚、產城融合的發展模式,為澳門推動澳琴聯動、培育產業集群提供了重要參考;以色列的Yozma計劃,向合作創投機構提供在約定期限內以優惠價格購買政府所持股份的期權,以激勵機構盡心培育項目,這一激勵機制有效調動了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提升了基金的產業培育效果;合肥的「招商+投資+服務」模式,在引進龍頭企業時,不僅作為戰略投資者提供資金支持,還為企業對接市場、技術與人才資源,實現了「招大引強」與「育苗培優」並舉,這一模式對於澳門吸引外地優質企業落戶、培育本地龍頭企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澳門應結合自身實際,吸納國際先進經驗的精華,優化基金的投資機制、激勵機制與服務機制,讓基金的治理模式更具科學性與適應性。
  此外,堅持以社會效益為核心的績效評估,是確保基金不偏離產業培育目標的重要保障。政府引導基金的核心使命是成為產業與人才的「能量放大器」,因此其績效評估不能僅著眼於財務回報,更應重視社會效益的實現,包括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培育新興產業集群、創造高增值就業崗位、吸引頂尖人才與培育本地金融專才、促進澳琴聯動與大灣區協同發展等方面。通過建立科學的社會效益評估體系,引導基金將更多資源投向對澳門經濟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領域,確保基金的每一分投入都能為澳門的產業升級與經濟多元發展貢獻力量。
  總而言之,政府引導基金的設立,是澳門特區政府利用財政儲備進行戰略性長遠佈局的關鍵一步,更是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實現產業升級的重要里程碑。目前,澳門正啟動科技研發產業園規劃建設,配合《科技企業認定計劃》及未來的引導基金部署,相信澳門能走出一條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產業升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