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根據會議議程,國務院總理李強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二零二六年政府工作報告繼續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這是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障。在此基礎上,報告首次並著重強調「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這一表述凸顯了對港澳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更高要求,意味著港澳將在法治框架下進一步優化治理流程、提升治理效率,進入實質性的「由治及興」新階段,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更優質的制度環境。
「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是二零二六年政府工作報告港澳工作的新提法,更是點睛之筆。它不僅是對當前港澳形勢的精準判斷,更是面向「十五五」乃至更長時期的戰略部署。其核心意義在於:以法治為綱,以善治為要,以融入為徑,將「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港澳的獨特區位優勢,轉化為實現長期繁榮穩定、服務民族復興的強大治理效能與發展動能。
習近平主席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在聽取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岑浩輝述職報告後,要求澳門特區必須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促進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特區政府要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紮實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不斷提升治理效能,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中央及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前日在北京會見赴京列席十四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開幕會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岑浩輝時,也在引述習近平主席的上述指示後指出,相信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一定會把握機遇,著眼國家發展大局,立足澳門自身實際,制定好澳門「三五」規劃,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不斷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更加積極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特別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不斷彰顯澳門「一中心、一平臺、一基地」作用,在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更好發展。
由此,「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是習近平主席和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工作的核心新提法,並將其與「融入及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發揮獨特優勢」並列部署。核心是在憲法與基本法框架下,完善行政主導體制、健全國家安全法治、強化司法公正、優化治理協同,並以融入及服務國家發展為動力,實現良法善治與長期繁榮穩定。
「提升依法治理效能」的深層意義,首先是體現在築牢國家安全底線,鞏固「一國兩制」根基。將「依法治理」置於突出位置,是對國安法實施後治理體系的深化,強調在憲法與基本法框架下,通過完善法律、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系統性提升治理能力,從制度上防範化解風險。與此同時,將「依法治理」與「愛國者治港/澳」原則緊密結合,確保治理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政治與法治雙重保障。
「提升依法治理效能」的深層意義,其次是體現在推動良政善治,服務「由治及興」新階段。目前,港澳工作的重心已經從維護穩定轉向提升治理品質與效率,聚焦解決經濟民生、公共服務、城市治理等深層次問題,回應社會對高效、透明、負責任政府的期待。而「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法治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是吸引投資、激發市場活力、保障民生福祉的基礎。
「提升依法治理效能」的深層意義,其三是體現在融入國家及服務發展大局,將優勢轉化為競爭力。在「十五五」開局之年,將「依法治理」與「融入及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並列,意味著港澳的發展必須與國家戰略同頻。高效的法治環境是對接國家規劃、參與大灣區建設、承接國家重大專案的核心競爭力。
利用「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發揮「雙迴圈」的樞紐作用,需要以穩定、高效、法治的治理體系為載體。提升治理效能,才能更好地擔當國內國際雙迴圈的重要節點,服務國家高水準對外開放。
「提升依法治理效能」的深層意義,其四是體現在為「一國兩制」新實踐提供制度示範。這一提法為「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注入了「現代化治理」的豐富新內涵,探索在「一國」原則下,如何通過提升治理能力,實現高度自治與國家治理體系的有機銜接。最終目標是通過法治引領、高效治理、深度融入,為港澳的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可持續的制度動力,確保「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本質就是把制度優勢真正轉化為治理實效、發展動能、民生獲得感,確實是貫穿特區政府工作的關鍵主線。從「有沒有」到「好不好」的治理效能,核心不在建了多少機制、發了多少檔,而是在於辦事效率、服務品質、風險防控、群眾滿意度,是高品質發展的內在要求。從「分散發力」到「系統協同」的治理效能,打通部門壁壘、優化流程、數位元賦能、法治保障,都是為了讓治理更精准、更高效、更可持續,減少內耗、形成合力。落腳到「為民辦實事」效能提升最終要體現在:辦事更省心,政策更落地,風險更可控,發展更穩健,讓群眾和市場主體有實實在在的感受。與長遠發展高度契合無論是應對複雜環境、推動改革深化,還是保障安全穩定,強治理、高效率都是底線支撐,也是競爭力所在。總之一句話,治理效能就是治理體系的「運行品質」,是政府能力最直觀的體現。只有政府更有為、服務更精準,才能贏得市民信任,進一步夯實「愛國者治澳」的社會基礎。
岑浩輝在二零二六年施政報告中,將「銳意改革提效能」作為重點之一,明確提出「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包括重整部門職能、推進電子政務、拓展跨境政務服務、加強廉政審計等,目標是建設擔當作為、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同時,推動公務人員隊伍建設,提升專業化水準,增強政府整體執行力,提升整體治理效能。
這還要以實際效果來檢驗。行政主導是治理體系的核心設計,其運行效率直接決定治理水準。因而要求行政與立法關係更協調,決策執行效率及品質更高,廉政審計與問責機制更有效。治理效能最終體現為經濟活力與優化能力,因而要看經濟適度多元的進展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非博彩產業佔GDP比重時候持續上升。治理是否「以民為本」,需要通過可量化的民生指標檢驗,社經屋供應量是否滿足中低收入群體的需求,居民步行十五分鐘是否可達基層醫療點,長者北上養老政策是否具備便利性。治理效能不但要看本地表現,更要看其在國家戰略中的作用發揮。澳門特區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情況就是重要指標。
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是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要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澳,不斷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奮力推動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實踐開創高品質發展新局面,為實現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澳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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