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道首年維護費公佈

  【本報訊】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共同管道的首年管理及維護費等相關價格,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根據批示,共同管道首年管理及維護費為每1,000米約135.69萬元。使用者共有2個公共實體包括保安部隊事務局和交通事務局,以及5間公用事業公司;使用者分攤比率中,電力公司的電纜佔38%,其次是水公司的自來水管線,約佔12.4%,澳門電訊的訊號線約佔9.7%。
  環保局表示,為減少道路開挖和加強城市管線管理,政府跨部門積極跟進建設新城A區共同管道的相關工作,將進一步擴大澳門供電、供水、通訊服務、保安及交通等管線的覆蓋範圍,配合澳門特區可持續發展和市民生活需求。因應共同管道將於2026年逐步投入運作,特區政府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第二十一條第六款及第七款的規定,透過第52/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共同管道的首年管理及維護費和分攤比率,以及進出申請費的相關價格,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