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與澳門葡裔居民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國家立法的形式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核心主線,健全相關制度機制,為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是一部面向全體中華兒女的「團結法典」。該法從國家整體戰略出發,明確支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化和國情教育,引導港澳同胞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澳門作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葡裔居民(俗稱「土生葡人」)也是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大家庭的重要成員。因而這部法律的實施,既契合澳門的歷史與現實,也為澳門葡裔居民的權益保障、文化傳承及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提供了明確指引,進一步夯實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的民族團結根基。

       澳門葡裔居民主要指葡萄牙人與中國人在澳門通婚的後代,也包括長期或數代在澳門生活的葡萄牙人及其後代,約占澳門人口的百分之二點五。在歷史上,自澳門被葡萄牙逐步佔領及管後,葡裔居民便在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歷經數百年發展,形成了兼具中西方特質的獨特文化,成為澳門多元文化的重要載體。

一九九九年澳門回歸祖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明確規定,澳門葡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澳門特別行政區保護,其習俗和文化傳統應受尊重。從而確立了葡裔居民作為澳門社會重要組成部分的法律地位,也明確了其作為中華民族一員的身份歸屬。

從民族構成來看,澳門葡裔居民雖未被明確劃定為中國的五十六個民族之一,《中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也未單獨提及「葡裔居民」,但按照中國民族劃分的核心原則——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文化心理,其作為長期紮根中國領土、與當地華人和諧共處、形成獨特文化共同體的群體,是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中「多元」的生動體現,更是「一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長期參與澳門的建設與發展,在回歸前後均發揮了中西溝通的橋樑作用,為澳門的穩定繁榮作出了重要貢獻,與澳門各族各界居民共同構築了血脈相融、情感相親的命運共同體。

因而《中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實施,對澳門葡裔居民而言,不僅是權益保障的法律支撐,更是身份認同的精神指引。《中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核心精神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持增進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異性,保障各民族合法權益,促進各民族全方位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共同繁榮發展。這一精神與澳門「一國兩制」實踐中「多元包容、和諧共生」的理念高度契合,為澳門葡裔居民的發展提供了多方面的法律指引和保障。

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依法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增強各族群眾的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這一規定與《澳門基本法》的相關條款形成呼應,進一步強化了澳門葡裔居民的平等權利。澳門葡裔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勞動權、教育權、文化權等各項基本權利,其在澳門行政、立法、司法等公共機構中的任職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時,法律強調「尊重和包容差異性」,為澳門葡裔居民的習俗和文化傳統保護提供了根本遵循。澳門特區政府依託這一法律精神,投入資源保護土生文化,將土生葡人文化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支持葡裔居民舉辦土生土語表演等文化活動,讓其獨特的語言、習俗、美食等文化元素得以傳承和發展,彰顯了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包容性。

另一方面,法律為澳門葡裔居民的文化傳承和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在法律的指引下,澳門特區將進一步加強對葡裔居民文化的保護和推廣,推動葡裔文化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澳門其他族群文化的深度融合,讓葡裔居民的文化成為澳門多元文化的重要品牌,也成為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法律推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要求,將進一步促進葡裔居民與內地各族群眾的交流合作,讓葡裔居民更好地瞭解內地、融入內地,共用國家發展機遇,實現個人與民族、國家的共同發展。

      在中華民族共同體精神的指引下,澳門特區政府積極為葡裔居民參與公共事務和國家治理搭建平台,讓他們充分行使民主權利,融入特區發展大局。在政治參與方面,先後有多名葡裔居民在認證為中國公民後,出任特區主要官員和行政會成員,並允許葡裔居民擔任特區公職(部分主要官職除外),目前土生葡人中一半以上在澳門政府各部門任職,約占公務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他們憑藉雙語優勢和對中西制度的熟悉,成為澳門行政運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國家治理層面,特區政府支持葡裔居民參與國家事務,例如歐安利在加入中國國籍後,成為首位進入全國政協的土生葡人,積極為國家發展和澳門建設建言獻策,彰顯了葡裔居民的國家認同感。也有多名青壯年葡裔居民在確認其中國公民身份後,出任內地各省區市政協的委員。此外,特區政府定期與土生葡人社群代表溝通座談,傾聽其訴求,鼓勵葡裔居民參與澳琴一體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在特區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發揮獨特作用,凝聚「共建澳門、共護祖國」的共識。

特區政府尊重並支持葡裔居民文化傳承,將其獨特文化納入澳門多元文化體系,推動葡裔文化與中華文化深度交融,增強葡裔居民的文化歸屬感,支持土生葡人開展各類文化活動,保護其語言、習俗、美食等文化遺產,讓葡裔居民的文化傳統得以延續和發展。並在學校教育中增加土生葡人文化內容,推動葡語教育與中華文化教育有機結合,讓澳門青少年(包括葡裔青少年)瞭解葡裔文化的同時,深化對中華文化的認知與認同。

       特區政府充分發揮葡裔居民的文化橋樑作用,依託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的優勢,鼓勵葡裔居民參與中葡文化交流活動,例如土生葡人協會主席飛文基積極推動澳門與葡語國家的文化交流,讓葡裔文化成為澳門中西文明交流互鑒的重要紐帶,既彰顯澳門多元文化特色,也讓葡裔居民在文化傳播中增強對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文化格局的認同。

特區政府立足葡裔居民的獨特優勢,為其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讓其在澳門發展和國家建設中共用成果,進一步深化融入感。在經濟領域,支持葡裔居民參與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鼓勵其發揮雙語優勢和對葡語國家的熟悉度,參與中葡經貿合作,例如在中葡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等平台發揮作用,助力澳門打造中國與葡語國家合作的「超級聯繫人」。

《中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與澳門葡裔居民的發展息息相關,既為葡裔居民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為其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實現共同發展指明了方向。在法律的指引下,澳門葡裔居民將繼續作為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大家庭的重要成員,與全體中華兒女一道,共同書寫民族團結進步的新篇章,共同鑄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