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秦城監獄

  蘇聯援建的秘密專案
  1958年,公安部組織在解放戰爭中被俘的國民黨戰犯到秦城農場勞動。據當事人回憶,他們當時看到的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有著「很厚的圍牆」,上面還架滿「電網」;房子也修得「很講究」。他們好奇地向帶隊的公安幹部詢問:「這是什麼地方?」得到的回答是:「這裏正在修建一所『體育學院』」。當他們對工地高大的圍牆和電網提出疑問時,有人又說:「這是很先進的『體育學院』,是跟蘇聯人學的。」
  的確,當時的秦城監獄,是蘇聯援建中國的157個專案之一,共蓋有四幢帶審訊室的樓房,排號卻為甲、乙、丙、丁—採取純中國方式。樓房一律三層,磚結構,坡頂。每幢樓房單獨成一個院落,樓前有一大片供放風用的空地。監室面積有二十平米左右,內有單獨的洗手間。室內還有電器洗衣功能,坐式馬桶和腳踏式沖水機關。牢門是鐵皮包的木門。房門的上方與廁所馬桶齊腰部位都有「窺孔」,供哨兵對犯人二十四小時監視之用。
  房內的常置設施只有一張距地面一尺左右的矮床。需要寫「交待材料」時,才會由管理人員送進一張小學生式的單人課桌供使用。但也許是出於安全的考慮,凳子是永遠沒有的,床鋪就是犯人平日坐的地方。室內所有永久性設施都被去掉了棱角,被打磨成圓形。鐵絲、碎玻璃片、繩索甚至布條,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總之,一切可能被用來行兇、自殺、越獄的工具都在這裏絕跡。
  一般牢房內有一扇窗戶,約有一平方米大,底層開在比一人加一只伸出的手還略高的牆面上,上層開在視線以上的位置。窗臺向上傾斜,窗戶向上向外開啟,玻璃上塗有白色塗料。窗戶共有三層:紗窗、鐵柵和玻璃窗。通過向外開啟的窗戶,犯人看不到樓下院子裏的情況,也看不到周圍樓房的情況。但在有的地方可以望見遠山和夕陽;大部分人可以看到一小塊天空,在陰天的時候,那天空就如同一塊有長方形井口的深井。但在高級囚室裏,這樣的窗戶有兩扇,且是磨砂玻璃。
  一九六七年,為適應「文革」中日益增多的犯人關押需要,中國人自己又仿照蘇聯工程師的設計,加蓋了六幢監舍。排號順延為戊、巳、庚、辛、壬、癸。與五十年代所蓋的四幢加在一起,正好湊足「十天干」。
  直屬公安部十三局
  在行政建制上,秦城監獄自建成之日起,便隸屬公安部十三局。其關押的對象按不同的時期也可分為三大類型:第一類人來自敵對陣營,他們是國共內戰時戰敗被俘的國民黨戰犯,軍銜至少在少將以上。隨著逐批大赦,這部分人越來越少,到一九七五年最後一批離開為止,秦城監獄已經不再有戰犯留存。
  第二類人來自「革命陣營」的內部,他們被視為有通敵、叛變或重大國際背景的異己分子,或者某個「反黨集團」的主要成員,如最早進入的有「胡風反黨集團」主要成員;文革中有「彭真、劉仁叛徒集團」主要成員;文革結束時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以及中共建政以來歷次黨內鬥爭的被整肅對象。他們中黨內職位最高的有中共黨的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如王洪文、張春橋;行政職務最高者有政府副總理、部長、省長,如陸定一、彭真、薄一波等;軍銜及軍內職務最高的有大將、總參謀長,如羅瑞卿、黃永勝等。另外還有一批特殊人物,那就是位卑權重的中共黨的領袖(特別是毛澤東本人)的「秘書族」,如陳伯達、師哲、李銳、戚本禹和鮑彤。從最低職位來說,至少也在處級以上。
  一九八三年六月,依照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拘留、預審,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改造的分工原則,公安部和司法部曾聯合發出通知,將各地原來分別隸屬司法、公安、農墾系統的監獄和勞改農場統一移交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但秦城監獄又屬例外。據解釋,根據「對敵鬥爭需要」,公安部門需要在全國範圍內保留幾個關押特務、間諜和其他要犯、知密犯的監獄。
  武裝、企業與學校—三位一體
  中國的監獄學者把中國監獄定義為「特殊的武裝、特殊的企業和特殊的學校」。這「三位一體」,在理論上構成了中國式監獄的重要特徵,也構成了秦城監獄的基本精神。
  根據在秦城監獄住過的人描述,秦城監獄背面依山,兩側是果園,前面是農田和魚塘。監獄圍牆高五米,有三重大鐵門。根據一九五四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對監獄管理的要求,不僅每棟監舍各有一個院落,互相隔離,整個秦城監獄院內被分為三個區域:即監獄區(其中分高級監獄區與低級監獄區),管理工作區,監管人員及家屬生活居住區。
  在第一道大門內,設有崗亭。除本監獄工作人員和家屬外,要進入秦城監獄的人,需在大門外向站崗的人出示由公安部十三局開具的通行介紹信(犯人家屬稱之為「條子」)才能入內。犯人入內後,首先被帶到一間小平房中,在那裏留下包括鞋帶在內的所有被認為不適宜帶入囚室的隨身攜帶物品,換上黑色的囚服,領取監獄統一發放的毛巾、牙具、臉盆、手紙、飯碗和匙子之類,除盛開水的搪瓷杯外,一應用品盡可能都用塑膠製品。
  在領取物品以後,犯人由一個監獄管理人員帶路,進入他本人被分配的監區,並被移交給本監區的負責人。然後,這名負責人帶他經過長長的甬道進入自己的牢房。在秦城監獄,辦案人員和管理監獄的人員按規定也是嚴格分開的:前者只處理案情,他們被習慣地稱為「專案組」。這是文革時留下的稱呼。不過那時專案組的人員是由中組部和其他有關部門派人組成,後來則是由中央政法委員會牽頭,公安、檢察、司法三家聯合派人組成的。後者則負責犯人的吃、住、健康。沒有特殊情況,前者不允許進入牢房;後者不可以知道「案情」,包括他們朝夕看押者的名字。同樣,他們也不能讓犯人知道自己的名字。有名有姓的犯人,到了這裏,都被用代號取代了。管理人員則只剩下職責分工的稱呼,如「管理員」、「看守」、「監獄長」等等。
  囚犯的「權利」
  一個人進入秦城監獄,他在外面社會使用的名字便停止使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串數碼組成的代號。數碼分兩個部分,前面的數字標誌該人的入獄年份,以西元紀年表示。後面的數字表示該年份中入獄的序號。如「六九○一」,前兩位數代表一九六九年,後兩位數代表收監的順序是該年度的第一人。
  犯人按「級別」不同,享有「單獨囚禁」與「集體囚禁」兩種不同的待遇。伙食定量為三十二斤。每月的伙食費(按九十年代物價水準)高級囚犯每人在一百二十元左右;低級囚犯每人僅在三十元左右。一日三餐(星期天與節假日只有兩餐)由管理員統一送到各監室門前。在低級監區,犯人自己保管餐具,開飯時,通過一個離地面約一尺高的送飯窗口遞送。正餐內容為「一菜一湯」。主食一般是米、面、雜糧搭配,菜是時興最廉價的蔬菜,少有油水;湯則是名副其實的「涮鍋水」。早飯是玉米麵窩窩頭與一塊拇指大的鹹菜疙瘩。在高級監區,則備有統一飯盒,不使用送飯窗口,而是開門配送。菜有兩素一葷,有「真正的湯」(李敦白語)。每週一次配送牛奶、水果;特殊犯人或即將出獄的高級犯人則有更好的待遇。
  在秦城監獄,犯人每天早上七點聽哨音起床,晚上九點聽哨音睡覺。平時不能躺在床上。被褥是薄薄的士兵用褥。低級囚室則用稻草墊鋪。晚上睡覺不能熄燈,手不准放在被子裏面,不准背對監視孔側臥。否則,不論在任何時候都會被叫醒,並受到訓斥。此外,還有不准損壞公物,不准在牆上亂寫亂劃,不准大聲喧嘩,不准唱歌,不准背對監室的門之類的規定。總之,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必須處在看守的監視之下,如果你突然躲到牆角,從看守的視線中消失,看守立即會找來管理員,打開大門進屋查看。
  犯人在結束審訊後可以接觸文字。例行的讀物是一張《人民日報》,其次是經過審查的家屬送來的公開出版的書籍。監獄的圖書室供高級犯人使用。最早由戰犯捐贈的書籍形成。內容大多是馬恩列斯毛的著作與學習的輔導材料。
  秦城監獄的延長—復興醫院
  在秦城監獄裏,設有專門的醫務室、「保健醫生」和護士。他們負責治療犯人的一般疾病;定期地檢查「高級犯人」的身體。但是,如果犯人遇到大病、疑難病,或需要動手術,監獄醫生無法處理時,監獄就會把犯人送到指定醫院。座落在北京復興門外大街上的復興醫院,是公安部的職工醫院,也是秦城監獄犯人的專用醫院。
  犯人在復興醫院的監獄病房同樣設有鐵門、有看守、有監規,也實行放風制度。據陸定一回憶,他放風地點在醫院大樓的樓頂上。犯人居住的單間病房約十平方米,內有一張床、一個馬桶、一個自來水龍頭和一個小水鬥。窗戶上裝著毛玻璃,窗外裝著鐵欄杆。看守呆在一扇小門後面。小門的插閂同樣是裝在門外。
  一九六九年秋,也許是出於康生的策劃,秦城監獄的醫生忽然斷言師哲患有惡性腫瘤,把他送到復興醫院。並要求給他施行「手術」。醫院接診的是外科主任大夫診斷不是腫瘤,認為沒有必要動手術。但監獄來的人不答應,不但要求立即動手術,而且要在手術後立即把師哲帶回監獄去。這位大夫無法抗拒上級的命令,在小心的防犯措施下,不得不進行了一次根本不必要的手術。但回到監獄後的師哲,又險些在食物中毒中喪生。
  按理說,秦城監獄的生活單調乏味,千篇一律,幾十年如一日。住在這裏的活人如同行屍走肉,文人墨客應該沒有什麼可多著墨之處。但由於人性的豐富,由於中國政壇的風雲詭詰,所以,在秦城監獄的圍牆中,隱藏著無數精彩紛呈的故事,堪稱一部新中國歷史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