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年內完成修改 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

  【本報訊】議員何敬麟昨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反映,本澳有關駕駛教學的法律制度《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沿用至今已超過二十五年,其中不少內容跟不上社會發展步伐,難以滿足社會的需求。現行法規將駕駛學校在職教練員數目與教練車輛的發牌制度作綑綁,對駕駛學校設施等要求亦未能符合現今社會實際情況。
  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回應表示,目前,交通事務局正檢視《道路交通規章》及《駕駛學校及教學規章》的相關規定,早前已聽取和收集了教車業界的意見,首階段會先就業界及社會較關注的部份作出修定及優化,包括「補鐘」制度適用的對象及學習路線、部份教學措施等,交通事務局將盡快完成有關行政法規草案,提交予法務部門提供法律技術分析後,推進後續立法工作。
  另外,就何敬麟有關修改駕駛學校的面積、學校設施、教學設備、教學模式等要求,譚偉文表示,交通事務局正持續收集相關教學團體及持份者的意見,務求制定完善且符合公共利益及業界實務所需的行業制度,配合業界的健康發展。
  在教練員培訓方面,交通事務局與相關教學團體及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因應行業人力需求,適時開展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