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落網何以引熱議 「一代人的童年陰影」

  「得知『梅姨』落網,和我找到孩子那天的心情一樣激動。」申軍良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接到廣州市公安局電話時,自己整個人都愣住了,「以為在做夢,掐了自己一下」。
  2026年3月21日,廣州市公安局宣佈「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女)落網,其即為該案關鍵人物「梅姨」。經審訊,謝某某對其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警方依法逮捕。
  兩天後,申軍良攜兒子申聰來到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刑偵大隊。申軍良表示,目前案件仍處審訊階段。他稱暫無新的證據提交,此行主要是配合警方調查,協助梳理案件相關線索。
  「梅姨」落網後,多個相關話題迅速登上多個社交平臺熱搜,閱讀量在短時間內突破數億,成為全社會再次關注的焦點。實際上,近年來,在多起家庭尋找失蹤兒童的過程中,「梅姨」已不僅僅是一個具體犯罪嫌疑人的名字,更是逐漸成為一個符號,承載著公眾對兒童安全的擔憂。
  「『梅姨』從作案到落網,跨越二十餘年,這段時間,正對應著我國『打拐』領域一系列制度與治理方式的變化,從立法理念到社會治理層面,嚴厲打擊人販子、強化保護婦女兒童的呼聲一直沒有停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高豔東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梅姨』,是童年噩夢」
  申軍良第一次聽到「梅姨」,是來自張維平的供述。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張維平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拐賣了多名兒童,其中就包括申軍良的兒子申聰。
  申軍良回憶,2005年,他們夫婦帶著剛滿一周歲的申聰,在廣州增城打工生活。同年1月4日,他獨自去廠裏上班,妻子留在出租屋照看孩子,忽然有人從背後將她偷襲、捆綁。申聰被周容平等人抱走,隨後被轉交給張維平。
  據南方週末此前報導,2005年1月5日,張維平和「梅姨」在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一個名為「一掃光」的飯店,把申聰交給了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婦。
  案發後,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成立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開展偵辦工作,並於2016年將張維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獲。據張維平供述,其拐賣的9個兒童,均通過一名被稱為「梅姨」的女子介紹和聯繫轉賣,並支付對方介紹費。
  申軍良覺得,找到「梅姨」,一定就能找到孩子。
  2017年,警方根據張維平的口述,委託畫像專家繪製出一張「梅姨」模擬畫像。申軍良和另外7名家長帶著這張畫像前往紫金縣尋親。他們將8名孩子幼年時的照片,與「梅姨」畫像拼成九宮格,成批印出,貼在紫金縣城的大街小巷。在2026年3月21日晚的直播中,申軍良感慨,找孩子的那段時間,他就像只小螞蟻一樣,「每一條大街小巷,甚至下邊的鄉鎮、村莊,都要一點一點去挖」。
  第一版畫像發佈的那一年,被「梅姨」拐賣的孩子之一鐘彬在社交媒體上看到了。他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當時自己就想起童年時常出現的噩夢,「有一雙眼睛盯著我看,臉是模糊的,感覺她是一個胖胖的人」。
  當時還是中學生的鐘彬並沒有當回事。他覺得慶倖,「還好我沒有被她拐走」。那時的他並不知道,自己早就在一歲半時,即2004年12月31日‌在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的出租屋樓下玩耍時被拐走。
  2017年底至2018年初,申軍良在河源市紫金縣根據線索走訪時,從多名村民處獲悉,警方此前繪製的「梅姨」畫像與本人存在差異。申軍良隨後將相關情況回饋給警方,建議重新進行畫像。
  2019年,在受害者家屬的推動下,山東省公安廳原首席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應邀前往廣東,根據「梅姨」同居者的描述繪製了第二版畫像。該畫像顯示,「梅姨」為一名身高約1.5米、體態偏胖的中老年女性,具有三角眼、寬鼻翼等特徵。
  2019年11月初,「梅姨」涉嫌拐賣的兩名兒童被增城警方尋回。該案再次引發關注。這一年11月,一張呼籲大家尋找人販子「梅姨」的圖片在朋友圈廣泛流傳,廣東警方當時回應稱,由於「梅姨」參與該系列案的線索均系張維平一人供述,公安機關仍在進一步核查中。「梅姨」身份與長相暫未查實,目前各地出現的「梅姨」資訊均不屬實。
  但仍掀起了全民尋找「梅姨」熱潮。當年11月17日,有群眾報警,在湖南郴州一所學校附近發現了疑似「梅姨」的人,但經過警方核查,那女子並不是「梅姨」。幾天之內,在全國多地都有網友稱找到了「梅姨」,但最後均證實為傳言。
  「『梅姨』在十餘年間成為人口拐賣議題中的標誌性符號,既源於公眾對從根源上打擊拐賣與收買、辦證與落戶鏈條的強烈期待,同時也與該案高度的公眾參與度有關,大家產生了強烈的共鳴。」高豔東說。
  他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受偵查保密原則限制,警方通常很少公開嫌疑人畫像,而一張非官方發佈的「梅姨」畫像卻在網上迅速傳播,使案件獲得遠超一般通緝案件的關注度。畫像中人物呈現出普通「鄰家大媽」的形象,與其涉嫌犯罪的人物設定形成反差,引發公眾對日常生活安全的擔憂。網路上「惡魔隱於日常」等說法由此傳播開來,進一步放大了社會恐慌情緒,也推動尋找「梅姨」成為一場廣泛參與的輿論行動。
  張志偉是中國政法大學反對人口販運國際合作與保護中心主任、北京市百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曾長期參與公安部「打拐」專項行動。他分析,張維平團夥作案手法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相關人員特意在受害者住所附近租房並長期活動,通過接近家庭成員獲取信任後實施犯罪。這類案件加劇了公眾對陌生人甚至熟人的不信任感,不少家長因此加強了對孩子的看護,社會防範成本明顯上升。
  上述因素的疊加,持續強化了公眾對「梅姨」的關注度。鐘彬稱,在見到「梅姨」畫像之前,自己小學時便已聽說過「梅姨」這一人物。他回憶,當時只知道「她是抓小孩的」,自己並未當真,「從小大人們就這樣說,讓我們放學早點回家,不要到處玩,因為有『梅姨』會抓人」。
  這個稱謂在不少人心中留下了陰影。有網友說,自己小時候就曾被大人用「梅姨」嚇唬過。「小時候老被嚇唬在外面亂走就會被『梅姨』拐走,真是廣東小孩的童年噩夢。」有人總結:「這個名字,幾乎是一代人的『童年陰影』。」
  為何「打拐」這麼難
  「公眾對『梅姨』的關注,首先指向的並不是一個具體的人,而是拐賣兒童這一犯罪本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特聘研究員周翔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兒童是家庭的核心,一旦失去,往往意味著一個家庭的支撐與希望崩塌,這也是拐賣兒童案件長期牽動公眾情緒的根本原因。
  張志偉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梅姨」案之所以偵破週期漫長,與案件本身的結構密切相關:「梅姨」處於仲介環節,聯繫上下游單線對接人販子和買家,線索不足,排查難度極大。
  與此同時,案件的處置並不止於抓捕。張志偉強調,警方還需持續追尋被拐兒童下落,並對受害家庭開展救助與安撫,這些同樣是案件的重要部分。
  在張志偉看來,拐賣人口由於利潤高、隱蔽性強、打擊難度大,在國際上常被視為繼毒品交易、軍火走私之後的第三類犯罪。其頑固存在,與部分地區長期形成的社會觀念密切相關。
  他向南方週末記者分析,一些地區重男輕女、傳宗接代的觀念濃厚,當地民眾對收買兒童的行為打擊意願不強,甚至將收買兒童、介紹買賣視為「幫忙」「造福」「做好事」。這種扭曲的認知,在一定程度上為拐賣犯罪提供了生存空間,也削弱了基層社會的抵制力度。
  拐賣犯罪本身還具有高度流動性。張志偉解釋,兒童在被拐後的短時間內,往往就被轉移至外地甚至跨省,進一步拉長了追查鏈條,也顯著增加了破案難度。
  拐賣兒童犯罪在中國隨著時間推移呈現出明顯的階段性變化。一篇發表於2018年的《中國拐賣兒童犯罪時空格局演變及其影響因素》的論文顯示,1974年至1987年期間,我國拐賣兒童犯罪從此前十年的極低發期轉變為快速增長期,後續進入高發並保持穩定,直到2002年之後才整體趨於下降並維持在較低水準。
  該文章指出,拐賣兒童犯罪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快速增長,與多重因素疊加有關。首先是生育政策與「養兒防老」等傳統觀念之間的衝突,加劇了對男童的需求。此外,當時法律體系尚不完善、執法與司法能力有限,也在客觀上放大了犯罪空間。
  文章通過統計數據發現,早期拐賣兒童案件以西南地區較為集中,隨後逐步演變為多地頻發的格局,波及範圍擴大至全國多數省份。同時,被拐對象中男童比例普遍高於女童。
  張志偉回顧,中國曾多次組織全國性「打拐」行動,但治理效果一度呈現出「打擊—反彈」的迴圈特徵。比如,在2000年前後,相關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大規模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第四次專項行動,但此後相關犯罪並未得到根本遏制,部分地區很快死灰復燃甚至出現反彈。
  直到2009年前後,社會輿論持續升溫,新一輪更大規模的「打拐」專項行動再次啟動,這一問題才得到抑制。
  近年來,張志偉介紹,從數據看,拐賣人口相關犯罪已得到一定遏制。2024年,全國公安機關持續推進「打拐」專項行動,破獲積案五百餘起。《刑事檢察工作白皮書(2025)》顯示,2025年起訴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犯罪1035人,同比下降18.4%,為近十年來最低水準。
  在持續打擊的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也在爭議中開始調整。高豔東介紹,1997年,當時的刑法規定,在「不虐待兒童、不阻礙解救」條件下,收買被拐賣兒童的一方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一設計原意為鼓勵買方配合解救,但在實踐中,也被認為削弱了對「買方市場」的震懾。
  2009年以後,張志偉多次聯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建議修改刑法,推動「買方入刑」。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取消前述免責條款,明確「收買即入罪」,但爭論並未停止。拐賣罪最高可判死刑,而收買罪最高刑期為三年,兩者量刑的差距巨大,學界和社會至今仍存在不同看法。
  在追訴機制上,按現行規定,一般刑事案件的最長追訴時效為二十年,但對性質特別惡劣的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核准繼續追訴。實踐中,這一制度已被啟用——在「郭剛堂之子被拐案」中,案件跨越二十餘年,最高檢仍依法核准追訴,最終推動相關嫌疑人被判處重刑。該案釋放出明確信號:對嚴重拐賣犯罪,即使時隔多年,司法機關也不會輕易放棄追責。
  在高豔東看來,當前「打拐」治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洗白」戶籍的灰色通道仍未完全堵住。一些被拐兒童之所以能夠在買方家庭長期生活,甚至正常落戶和入學,關鍵在於偽造出生醫學證明、違規辦理戶口的地下鏈條一直存在。
  他以2023年湖北襄陽健橋醫院案件為例,院方負責人勾結仲介,高價出售出生醫學證明和疫苗檔案,為被拐兒童「補齊」身份。這類操作在客觀上降低了違法成本,使部分買方產生「收買兒童可以合法化」的僥倖心理。
  二是基層尤其是農村熟人社會中的「鄰里默許」也給破案帶來阻力。在一些陳年案件中,買方家庭突然出現來歷不明的孩子,周圍村民往往並非不知情,但出於人情世故、鄰里關係等原因選擇沉默。這種隱性的群體性包庇,使得部分拐賣行為得以長期隱藏,也增加了事後追查的難度。
  零容忍
  對「梅姨」的恐懼,並未隨著時間消散。
  鐘彬再一次提起「梅姨」,是在認親之後。那時,他向警方和父母追問當年拐走自己的人,對方拿出的一張畫像,讓他一眼認出——那正是童年記憶中的面孔。「回家之後我才知道,她拐了包括我在內的9個孩子,這個人確實存在。」他說。
  鐘彬坦言,即便認親之後,自己對「梅姨」還是會有一種恐懼感,這種恐懼感環繞了他整個童年,「我相信9個孩子都對她有畏懼感」。
  不僅是9個被拐賣孩子,全社會對「梅姨」的高度關注也折射出一種態度的轉變。張志偉認為,近年來,公眾對拐賣兒童行為的態度已從過去的「模糊狀態」轉向「零容忍」,發現可疑情況主動報警逐漸成為常態。同時,技術手段的應用也在提升破案效率——視頻監控覆蓋、DNA比對、人臉識別等手段,正在成為「打拐」的重要支撐。
  社會與司法實踐的變化同樣明顯。過去,部分地區民眾甚至基層警方,對收買兒童行為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認為可以「傳宗接代」「剛好救這個孩子一命」,但現在如果提到買賣一個孩子,「大家普遍覺得不可思議」。
  讓張志偉印象深刻的是多年前廣東珠海的一起拐賣案件。當時,法官在無明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以兒童被拐時所穿新衣服價值40元為依據,判決犯罪分子作出民事賠償。這也是全國第一起在拐賣案件中判決民事賠償的案件,在當時被視作重大突破。而如今,申聰案中犯罪分子被判賠償39萬元,體現了拐賣案件中賠償標準的不斷提升。
  隨著多年持續治理,人口拐賣犯罪的形態已發生明顯變化。張志偉認為,下一階段的「反拐」工作,需要從更系統,也更注重個體感受的角度推進。
  在他看來,首先要提升社會對人口拐賣犯罪的認知度。目前社會對拐賣犯罪的關注,更多集中在「侵犯父母監護權」「破壞家庭和諧」等層面,而國際社會則站在「侵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人類不能作為商品被買賣」的人權保障高度。社會各方都需提升對拐賣犯罪的認知,從保護兒童基本人權的角度看待「反拐」工作。同時,後續仍需持續嚴厲打擊買方市場,從根源上遏制拐賣犯罪。
  此外應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在被拐兒童解救後的安置問題上,曾出現過將兒童暫放收買家庭、福利院安置、合法送養等多種嘗試,也產生過親生父母與養父母的權益衝突。他建議站在兒童的視角去思考安置問題,避免在解救後對兒童造成二次傷害。
  國內兒童福利、兒童保護的研究與專案在過去受關注程度不高,「打拐」工作的推進,帶動了全社會對兒童問題的關注,相關研究與機構越來越多,兒童福利制度也正從「缺失補漏型」向「普惠型」發展。
  張志偉指出,值得注意的是,當前,人口拐賣相關犯罪呈現出一些新變化和難點。犯罪方式更加「互聯網化」,由過去的街頭誘騙,逐漸轉向通過短視頻、直播、婚戀App及各類招聘群、出國務工群等管道實施線上引誘。同時,案件也呈現出明顯的跨境特徵,一些犯罪鏈條已發展為「境內誘騙、邊境轉運、境外控制」的過程。
  在組織形態上,團夥內部從誘騙、運輸、中轉到收買、販賣、偽造身份等環節分工明確、銜接緊密,組織化程度高,反偵查能力更強。侵害對象也更多元,除兒童外,在校學生、年輕女性、部分成年男性以及智力障礙人員等群體,均可能成為目標。此外,案件還常與電信詐騙、敲詐勒索、強迫勞動、非法拘禁、性侵害、組織賣淫、故意傷害及洗錢、毒品等違法犯罪相互交織,進一步增加了打擊和治理的複雜性。
  張志偉強調,應正視拐賣背後的社會問題。不少拐賣行為的發生,與地區經濟落後、觀念閉塞、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相關,這些都不是單一的「打拐」「反拐」能解決的,要通過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從根本上解決這些深層次社會問題。
  周翔認為,治理拐賣問題,更需要借助數字技術,從事前預防和事後偵破兩端同時發力。尤其是在兒童被拐後的24小時、48小時「黃金時間」內,技術手段往往決定著案件進展的速度。
  在申聰等9名兒童被拐賣的系列案中,張維平是直接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已在2023年4月27日被處以死刑,「梅姨」作為仲介,剛剛落馬,正在等待法律的審判。張志偉提醒,「『梅姨』已經下線,但要留意是否還有一些『張維平』仍在逍遙法外」。
  (鄭彩琳 甘煜敏 葉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