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日前啟動《海域使用法》立法工作,將構建完善的海域使用法律制度,明確海域開發利用規範,推動海域資源合理開發與可持續利用。立法會議員、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建議當局應緊抓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機遇,積極推進港澳「遊艇自由行」政策落地及遊艇駕駛員執照互認,同時加強遠洋船長專業人才培養,夯實海洋旅遊發展根基。此外,宜深挖本澳海洋文化遺產價值,聯動灣區城市串聯周邊島嶼,打造海上生態旅遊產業,實現旅遊發展與生態保育協同推進。
本澳現行海域保護與管理工作,以第7/2018號法律《海域管理綱要法》為核心依據,明確政府對85平方公里海域的管理權責,並劃設旅遊文體用海區,涵蓋風景旅遊、文體休閒等功能板塊,堅持生態優先原則,科學開發與管護海域資源。梁鴻細認為,當局應立足澳門濱海區位優勢,依託灣區互聯互通格局,大力發展多元海上旅遊業態,助力本澳「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持續提升。
隨著居民與遊客對旅遊休閒品質需求不斷提升,遊艇經濟已成為豐富海洋旅遊內涵的重要抓手。對此,梁鴻細建議進一步統一灣區城市海事管理標準,優化跨境航行資質認定機制,全面推動遊艇駕駛員執照互通互認;加快落實港澳「遊艇自由行」,協商劃定專屬跨境遊艇航道,明晰航行時段與避碰規則,簡化遊艇互訪報備及通關流程。同時,加強與業界協作,擴大船長專業培訓與資格考試供給,提升航海領域專業化水準。
硬體設施完善是海洋旅遊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梁鴻細進一步提出,深度活化媽閣廟、東望洋燈塔等海洋文化遺產資源,打造具有中葡歷史特色的海上文化旅遊線路;積極拓展琴澳海上旅遊合作,串聯周邊島嶼生態資源,共建粵澳濱海生態觀光旅遊品牌。此外,完善本地碼頭配套設施,建設海上遊客服務中心、停車場及便捷步行系統,提升服務效能與接駁效率;引入智慧監測體系實時管控海域生態環境,確保旅遊開發與生態保護平衡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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