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軍事展覽館的逐步面向澳門社會開放,將會有廣大澳門市民尤其是青少年通過參觀軍史陳列,更加深刻地理解「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道理,再加上解放軍駐澳部隊進駐澳門後,每年都定期舉辦「軍營開放日」,向澳門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展示各種輕重武器、特種作戰及體驗戰術訓練、軍被疊放、據槍瞄準,讓公眾尤其是青少年零距離接觸軍事知識,了解部隊練兵備戰成果,而澳門特區政府和有關團體也經常組織大中學生到內地的軍事機構參觀體驗,激發他們對軍旅生活的嚮往。相信將會有更多的青少年產生參軍服役、報效祖國的強烈興趣及意願。
其實,已經有港澳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愛國團體多次提出議案、提案及建議,呼籲中央作出決策並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逐步開放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自願參軍,並先行允許在內地高校就讀的港澳學生自願應徵入伍,服役期間可保留學籍,退役後可返校繼續學業,並享有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其中有意見認為,澳門特區社會愛國基礎牢固、人口規模小、管理可控,適合作為「港澳青年參軍」的政策試點地區,累積經驗後再推廣至香港。
開放港澳青年參軍服役具有增進國家認同、強化國防意識、促進「人心回歸」的正面意義。這不僅是履行公民義務的體現,也為港澳青年提供了錘鍊意志、實現報國理想的重要途徑。港澳青年參軍服役透過軍隊的集體生活和嚴格訓練,能更深刻地理解國家安全與個人責任的關係,並從情感和認知上拉近與祖國的距離。開放港澳青年參軍服役還可推動港澳社會與內地在價值觀和發展目標上的深度融合,實現真正的「心靈相通」,並培養紀律性、責任感及團隊精神。他們在退伍回到港澳後,將會成為「愛國者治港/治澳」的中堅力量。而且吸收港澳青年入伍,有助於建構更完整的國防動員體系,體現「全民皆兵」的現代國防理念,也向國際社會展現國家統一意志的堅定性,並可為未來台灣青年融入國家防務體系探索路徑,釋放積極訊號,協助推動祖國完全統一進程。
儘管呼聲不斷,但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尚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適用於港澳地區,這就確定了解放軍暫時不會從港澳地區徵兵。而且,徵兵工作是由地方省軍區系統組織進行的,雖然在港澳地區有解放軍駐港部隊和駐澳部隊,但這兩支部隊是駐軍部隊,主要履行軍事防務的職能,並不承擔國防動員的職能。此外,駐港部隊和駐澳部隊不是省級軍區,因此無法執行省軍區的許可權和職能。因而在執行上存在著具體的技術實務問題。此外,文化差異、政治審查、軍隊管理模式適應性等議題也構成現實挑戰。
然而在實踐上,已經有逐步開放的跡象。其一是在內地高等院校就讀的港澳學生中,有人考入內地軍校或透過徵兵途徑參軍服役;其二是二零二二年下半年啟動的第四批預備太空人選拔工作,首次面向港澳地區公開招募載荷專家,經過初選、複選、定選三個階段的層層篩選,最終有香港、澳門各一名青年入選預備太空人,成為載荷專家,他們將進入中國太空人科研訓練中心接受約兩年半的系統訓練,預計最早將於今年執行空間站飛行任務,這就在實現港澳青年飛天夢想的同時,也為港澳青年參軍服役奠定了堅實基礎。
實際上,從選拔標準來看,航太載荷員的要求與參軍服役的核心條件高度契合,甚至比參軍服役的要求標準更高,這就為港澳青年參軍服役搭建了「銜接橋樑」,為港澳青年參軍服役提供了清晰的路徑參考和示範引領。此次港澳青年成功入選航太載荷員,證明了港澳青年具備參與國家重大工程、服務國防建設的能力,為更多港澳青年樹立了榜樣。同時,國家在航太載荷員選拔過程中,通過特區政府組織本地招募、初步篩選,形成了「國家統籌、特區聯動」的成熟模式,這種模式也可為港澳青年參軍服役的組織實施提供借鑒,進一步規範招募流程、優化選拔機制,讓更多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能夠順利參與到參軍服役中來。
推動開放港澳青年參軍服役,關鍵是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為進一步完善兵役制度,落實「一國兩制」方針,保障香港特區、澳門特區青年的愛國報國權利,應當結合港澳地區實際情況,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並兼顧制度適配性與實操可行性,推動港澳青年積極參與國防建設,增強國家認同感與民族凝聚力。
因此,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總則中增加一條,作為新增條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年滿十八周歲至二十四周歲,符合本法規定位兵條件的,可自願申請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享有與內地應徵青年同等的權利,履行同等的義務。」並修訂原有相關條款,明確:「兵役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服從國防需要,聚焦備戰打仗,依法、精準、高效徵集高素質兵員,兼顧港澳地區特殊情況,保障港澳青年自願參軍的合法權益。」這樣的修訂,尊重港澳地區原有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契合國家對港澳地區的基本政策導向,遵循自願原則,不在港澳實行強制兵役登記與徵集,與港澳基本法相關規定相銜接,不涉及基本法修訂,保障港澳地區的繁榮穩定。
倘修訂《兵役法》,必須明確在港澳徵兵工作的責任主體。針對港澳特區沒有「省軍區」之設,國防部負責統籌港澳青年徵兵工作,會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聯辦、特區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駐港澳部隊予以協助。根據港澳青年的居住特點,港澳地區適齡青年自願參加兵役登記,可在港澳中聯辦的指導協調下,通過國防部指定的線上平台、港澳地區徵兵聯絡點(由國防部會同港澳中聯辦、特區政府相關部門設立)辦理登記手續,無需進行強制兵役登記,登記資訊由徵兵部門統一錄入全國兵役登記系統,實行資訊共用與核驗。適齡港澳青年可在規定徵集時間內,向港澳地區徵兵聯絡點提交報名申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報告等相關材料,報名資訊經初步審核後,直接上報國防部徵兵辦公室。
然後由國防部徵兵辦公室牽頭,會同港澳地區相關部門、駐港澳部隊,對應徵青年的政治素質、學歷背景、身體條件、個人經歷等進行全面審核考察;政治考核重點核查其國家認同、政治立場,結合港澳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考核標準,確保應徵青年政治可靠。應徵青年需到國防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與內地應徵青年一致,體檢結果全國範圍內互認;港澳地區可設立指定體檢點,方便青年就近體檢,體檢費用由徵兵部門承擔。根據審核考察、體格檢查結果,結合軍隊兵員需求,擇優確定定兵名單,在港澳地區徵兵聯絡點、線上平台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辦理入伍手續,發放入伍通知書。
為港澳青年參軍服役創造條件是一項系統工程,需透過政策優化、教育深化、保障完善與平台融合等多措並舉,穩步推進,從而吸引更多港澳優秀青年投身軍旅,為國防現代化建設與國家融合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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