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教育公務員守法 追究違規者責任

【本報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議員關翠杏的官員問責提問時表示,政府重視審計署和廉政公署的意見,有關部門須積極採取跟進措施。

他稱,已與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商討,從今以後嚴格執行公共工程的罰則,樹立責任感和責任意識。他與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認同須加強公務員培訓,廉署和審計署可提供課程,教育公務員遵守。他與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研究適時檢討制度。

崔世安總結,特區政府將修改完善採購實務指引,加強針對性培訓,明確規定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法律,堅決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