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灣湖 C區 11幅土地批租期月底屆滿,當中不包括 C7土地。工務局回覆澳門電台查詢時表示,南灣湖 C7地段的臨時租賃期至 2026年 8月 21日屆滿。
政府資料顯示,C7地段面積 4,669平方米,原用作興建商業、住宅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 2001年批示以 C7地段交換總面積 3,997平方米的鄭家大屋,租賃期 25年。工務局稱,南灣湖 C、D區規劃將按城規法處理,5幅官地中,C2地段正興建初級法院臨時大樓,而 C15、C16、D3和 D4的土地規途仍在研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