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投資的歷史演進與階段性特點

台商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開始對大陸進行投資,歷經三十餘年的發展,成為大陸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堅實基礎。台商投資大陸的主要的內驅動力是島內產業轉移,也深受不同歷史時期兩岸政經形勢的影響,兩者交互作用而呈現出的不同特點,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為初始起步期(1979-1987)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主張推動兩岸實現「三通」、開展兩岸經濟交流。在此背景下,台商開始衝破重重阻力在大陸投資。但由於台當局奉行「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嚴禁赴大陸投資,這一時期台商主要經由香港等第三地對大陸進行間接、零星的投資,金額與件數均不多,投資區域主要集中在福建、廣東沿海,以勞力密集型的中小型企業為主。據商務部統計,至1987年底,台商赴大陸投資項目約80件,協定金額約1億美元。

二、第二階段為快速發展期(1988-1993)

1987年11月,台當局開放赴

大陸探親,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不少台商借由探親、旅遊紛赴大陸考察、投資。針對這一形勢,1988年7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各地方、相關部委紛紛出臺有關臺胞投資的規定。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大陸改革開放的方向進一步確定,對島內台商發出明確信號。同時,因臺灣島內經濟轉型、產業升級壓力增大,台當局1992年首次以「正面表列」准許島內部分傳統製造業產品項目赴大陸投資。與此同時,兩岸兩會在1992年達成「九二共識」、1993年實現了「汪辜會談」,兩岸政治氣氛緩和。在此情況下,台商掀起了以傳統製造業為主向大陸轉移的第一波投資熱潮。

這一時期,台商投資大陸主要特點體現在:一是項目個數和實際投資金額均逐年加速遞增。商務部資料顯示,1988年台商當年簽署的投資合同金額就達到了5億美元,是前5年總和的5倍;1990年台資成為僅次於港澳的第二大外資來源地,占比13.5%;1993年台商對大陸投資金額達31.4億美元、投資項目10948個,為此間峰值,更超過1979-1992年的總和。即使是1989年「六四事件」後,美、日等國對我進行經濟制裁,不少外國投資者均停止對我投資,但台商對大陸投資仍保持穩定、未受明顯影響。二是平均投資規模不大,以中小企業為主,但投資年限較前期更長。三是投資主要區域除廣東、福建沿海外,開始向江蘇、浙江等沿海地帶擴散,珠三角成為這一階段台商投資最密集的區域。四是投資領域涉及行業較前期廣泛,但仍以技術層次較低、附加值有限的傳統勞力密集型制造業為主,如食品、制鞋、成衣、玩具等一般加工性產品。部分資本和技術密集型製造業也開始出現,如石化、低技術含量的電子零部件等。

三、第三階段為調整發展期(1994-1999)

1990年代中期後,台當局不斷破壞兩岸政經關係,但大陸仍不斷出臺推動台商投資相關政策,同時在市場的強大作用下,台商投資大陸的節奏在調整中發展。

1993年底,李登輝推出企圖分流台商對大陸投資的「南向政策」;1995年6月,赴美製造「兩個中國」分裂活動,兩會商談被迫中止;1996年9月,提出「戒急用忍」政策,對台商投資大陸做出嚴苛規定和諸多限制;1999年7月,公然拋出「兩國論」分裂主張,導致兩會聯繫中斷。加之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從經濟層面直接影響到台商對外投資的意願和能力。.對此,大陸仍主動推出許多有利於台商投資的政策:1994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8年,外經貿部發佈《關於放開對台貿易進口經營權的通知》;1999年12月,國務院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等。

這一時期,台商投資大陸主要特點體現在:一是在政經雙重負面因素的疊加影響下,投資項目和金額總體均持續衰退。1994-1999年,投資項目從6247件持續下降到2499件,合同金額從53.9億美元下滑到33.7億美元,實際投資金額也從33.9億美元降至26億美元。二是平均投資規模逐漸增大,從1994年的88萬美元增長到1999年突破百萬美元(101萬美元),過去對大陸投資持謹慎態度的臺灣大中型企業逐步成為主力軍。三是投資主要區域仍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前者逐漸取代後者成為台商投資最密集的地區。同時,台商上、中、下游相關產業先後赴大陸「抱團投資」的現象日益明顯,並逐步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形成具相對完整產業鏈的產業集群。四是投資產業類別上,技術密集型製造業(電子電器製造業、精密儀器業等)成為最主要的投資類別,傳統勞力密集型製造業退居第二,服務業投資比例升高,基礎設施和能源開發等領域也開始有所涉足。五是投資經營策略更為積極,專案簽約期限一般都在40年以上,由最初的「跑、帶」戰略轉變為「生根」戰略。

四、第四階段為規範化發展期(2000-2007年)

新世紀之初,兩岸先後加入世貿組織(WTO)。2000年12月外經貿部頒佈《對臺灣地區貿易管理辦法》,對台經貿政策進人規範化階段,同時實行積極靈活的對台經貿政策,加上大陸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態勢對台商的磁吸效應不斷增大。因而,儘管兩岸政治關係因陳水扁瘋狂推行「台獨」活動而緊張僵持,民進黨當局也不斷對台商大陸投資採取種種嚴格限制措施,但仍能未阻擋台商再度大規模地對大陸進行投資。

2005年之後,因大陸出臺《勞動合同法》以及大量宏觀調控政策、人民幣對美元快速升值等一系列因素,使台商投資大陸的增速有所放緩。但同年,國共兩黨實現黨際交流、啟動經貿文化交流平臺,國台辦與國開行簽署《關於支持臺胞投資企業發展開放性金融合作協議》,均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台商投資大陸信心。

這一時期台商投資大陸主要特點表現在:一是總體投資規模快速反彈後平穩增長。2000-2001年,台商對大陸投資金額和項目數均大幅攀升,呈明顯的「V」型反彈;2002-2006年,出現緩增趨勢。2007年則逐步下降,項目總數基本回落至2000年的水準,實際投資金額也降至近十年來的最低點。二是投資規模大型化,投資主體擴展到財團型企業,島內上市公司逐漸成為投資主流。2005年之後,大陸宏觀政策調控,如降低出口退稅率、兩稅合一、《勞動合同法》實施等,不利於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企業。但更具競爭力的島內大型企業、上市公司,如台塑、華新麗華、富士康、華碩及宏基等紛紛在大陸投資或增資設立子公司,因此台商投資專案單項投資金額大、資金到位率高。三是投資區域仍集中於珠三角和長三角,但製造業台商在成本壓力下逐步退出區域中心大城市,向上海、深圳周邊地區發展,如東莞、蘇州、昆山、寧波等地。同時,環渤海地區和中部地區台商逐步增多。四是投資產業主要集中在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的製造業,如電子電器產品製造業、金屬工業、塑膠製品、精密器械業等。電子資訊類產品投資層次迅速提升,監視器、擴展卡、主板、臺式電腦等產品投資速度成倍增長;筆記本、數碼相機等產業開始向大陸投資。五是產業集聚趨勢及其效應進一步強化。以掌握先進技術的大中型台資企業(主要是IT業)為產業集聚核心,帶動其他台資企業投資,形成彼此分工合作、上下游聯動、配套完善的產業集聚,並大多集聚於對引人外資有優惠政策的地區,逐步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形成以台資企業為主的、世界級的IT產業「集聚帶」。

五、第五階段為制度化多元化發展期(2008-)

2008年5月以來,兩岸關係實現歷史性轉折,兩岸兩會恢復制度性協商和溝通機制,兩岸經濟關係逐步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對台商投資大陸起到了促進和穩定作用。但由於2008年、2012年兩次金融危機對全球及兩岸經濟的衝擊,以及兩岸經濟實力此消彼長的態勢等因素,使得這一時期台商對大陸的投資呈現出兩度起伏。

這一時期台商投資大陸主要特點:一是投資金額總體呈下降趨勢,但項目數增加。主因是台商服務業投資占比不斷增大,因服務業單項金額規模較小,使得總金額數下降但項目個數持續增加。二是台商投資技術密集製造業的比例繼續增大,對現代服務業的投資持續加速。ECFA簽訂以及兩岸服務貿易合作前景看好,促使台商對現代服務業投資的比例加大,其中生產型服務業,如金融、物流、商貿、交通運輸、信息諮詢等成為熱點,房地產、零售批發也日益增多。三是投資區域發生較大變化與調整。長三角、珠三角仍是台商最密集投資地,但台商也加速北上和內遷擴散,西部成渝西、中部豫鄂湘、廣西北部灣等成為新的投資熱點,福建海西區和京津冀、環渤海地區再度吸引不少台商投資:四是投資目的及策略上,由以往的「降低成本、出口海外」為主,逐步轉為「開拓大陸市場、內外銷結合投資內地的台商,也由前一階段的「試探型佈局」向「長期型經營」轉變。

總體上,台商在大陸的投資規模從小到大,投資區域由點到面、從南向北、自東向中西部全面擴散,投資領域逐步覆蓋三大產業,並呈現出多元化、在地化的經營發展趨勢。當前,台商大陸發展雖面臨著諸多嚴峻挑戰,特別是民進黨上臺之後,兩岸經濟制度化進程停滯、兩岸兩會常態化聯繫機制停擺,對台商投資大陸造成一定干擾。但大陸經濟深化改革開放、穩步轉型,「中國製造2025」、「雙創」風潮、「一帶一路」、「灣區經濟」等充滿著無限的機遇,台商投資大陸仍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吳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