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祐漢公園大媽唱歌事件,在民署與市民此次的會面後有好轉跡象。大部份人士態度積極,表示會嘗試轉換至活動中心。
從四月初起,因為市民不滿百餘名的”廣場大媽”,近一年來不斷在祐漢公園高聲唱歌跳舞、使用喇叭,故此憤而使用射槍發射bb彈攻擊大媽,導致兩女受傷。事件發生後,大媽唱歌滋擾事件備受關注。澳門的噪音法規定,不得於每晚10點後,到第二天早上9點前發出影響他人的聲量。
此前有議員表示,主要的原因是法律條例不清晰,目前的公園使用條例中使用音響需要向民政總署申請,而大媽們只是放聲歌唱之前,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情況,政府也沒有處理過有關問題,現行的噪音管理條例中,主要針對如工廠般較持續性的問題,對唱歌不為適用。
對此民署先後多次與大媽們溝通過,並詳細講解場地借用申請方法及使用守則,鼓勵他們轉至活動中心進行唱歌及跳舞活動。此次民署的會面起正面作用,大部份人士態度積極,表示會嘗試轉換至活動中心。此外民署也於祐漢街市公園增貼告示,加以提醒市民禁止在公園內進行發出騷擾噪音的活動,否則可被檢控罰款澳門幣300元。公園、休憩區等是開放給廣大市民使用的公共空間,大部份臨近居民市民使用有關設施活動時,要控制聲浪。民署呼籲大眾互諒互讓,遵守公園的使用規則,共創良好的社區環境。
